匿名 发表于 2010-11-8 15:29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48.143.x 于 2010-11-8 11:36 发表 
怎么这么复杂!
一路看下来居然还是看不懂这其中的操作流程。
为什么没人去查一查??
税务机关收纳税人的税,整天要面对纳税人“你们把我的钱用到哪里了?”的质问,我们也很无语!
对呀,其实我们基层的工作人员是希望可以有一份能够让纳税人知道的清单的,比如我们收上来的税有多少用在义务教育,有多少用来铺路等等,如果纳税人清楚他纳的税与他的生活息息相关的话,相信他们的纳税意识会比现在好很多的。
匿名 发表于 2010-11-8 11:36
怎么这么复杂!
一路看下来居然还是看不懂这其中的操作流程。
为什么没人去查一查??
税务机关收纳税人的税,整天要面对纳税人“你们把我的钱用到哪里了?”的质问,我们也很无语!
sungeun 发表于 2010-11-5 15:47
怪事!怎就没人去查一查!“尽管涨了几十倍,但。。。。。。肯定没有超过国家的最高限价,也就是说,再贵也是合法的!”
匿名 发表于 2010-11-5 15:04
bq147 我从小到大一直都不怕吃苦药的,可是现在的药还真是吃不下去了。
匿名 发表于 2010-11-5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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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温家宝
“中国的医务界实在应该有一点傲骨,我们要做民族的脊梁!”
———陈竺
“虚高药价简直就是对百姓的生吞活剥。尽管涨了几十倍,但你去查查,肯定没有超过国家的最高限价,也就是说,再贵也是合法的!这说明药价不合理首先是因为政府定价太高。”
———高强
一种药品从研发到患者手里,需要经过大致七个必要流程———批药号、批价格、各地价格备案、进医保、招标、进医医院、进科室。所涉部门包括药监局、发改委、物价局、各地方政府医保办等。而事实上如果再细化一下,具体操作时,一个药品所经历的利润润分配环节远比这七个流程更为细致。仅在医院这一环节,就要经过院长、药事委员会、药剂科主任、各科室主任、医生等。
更为重要的是,打通这些部门,每个环节都需要钱。这些层层叠加起来的“腐败成本”,所形成的虚高药价,最终埋单单的却是患者和国家。
口述:王东(化名)
王东(化名),1995年国内某重点大学生物学院毕业后,被分配到某国有大药厂工作。2002年,他走出原单位开始了药品经销总代理的生涯。
在医药圈里十余年的摸爬滚打,王东洞悉了其中的内幕。他向《法治周末》记者披露了一个药品从研发到患者手里,中间所必经的各个“要害”关节。钱,是打通这些关节的主要手段。用于各环节的“腐败成本”,直接导致了药价虚高。
1、变味的医药代表
医药代表这个行当很多国家都有。在西方发达国家,医药代表是一批有着相当专业背景的药品推广服务专员。他们多数毕业于医学院或者曾经在生物科学领域供职多年,对本公司研发推向市场的药物品种有相当深刻的了解,因此可以在技术层面、临床应用层面与医生、专家进行相当专业的交流。
除了可以协助甚至指导医生制定临床用药方案,更能及时搜集和整理临床信息,并反馈回总公司和药品研究专家,以便更好、更准确地改良品种,完成产品进一步推广和市场战略制定。
可以说,作为一个行业,医药代表在药品经营、流通环节是必不可少的,然而,这一切在中国几乎全都变了味。
行业内的人通过潜规则都能算出来,零售价一般都是成本的10到15倍。独家、新特药可能是上百倍,比如说化疗药。
是谁?为什么在基础成本以上加这么高的价格?这涉及一个巨大的利益圈,得慢慢说。
一个药品从研发到患者真正的使用,需要经过以下的流程:
药厂———医药公司———医院/药店———患者
这个看似简单的一条明线,其下还存在着一条暗线。
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药品从厂家出来之后,必须要进入GSP医药公司(GSP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oodSupplyPractice的英文缩写,是药品经营企业统一的质量管理准则。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GSP要求,并通过认证取得认证证书),再由医药公司送到医院或药店。
医药公司必须经过非常严格的资质审批,才有医药经销权。这一做法不但是国家管理医药流通领域的一种有效措施,同时也是和国际惯例接轨的标准化道路。
但实际上,大多数这种医药公司都不操作实际业务,只是负责走票(医药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和走账。有的甚至连物流管理都不进行,仅仅做个名义上的“影子医药公司”,能勉强符合国家的管理规定罢了。
在GSP管理体系中,生产厂家是不能直接向医院供药的(拥有医药公司牌照的一些大厂家除外,他们一般都有自己的销售分公司———但是,这类公司一般也都是充当药品销售的全国总代理身份,具体营销行为,多不直接过问),需要经过医药公司这一中间环节。具体的操作流程是:药厂向社会上的推销公司、经销商甚至个人公开招商———这叫做总代理———与之签下《委托推广协议》。总代理挂靠在正牌医药公司之下,代理每种药品交付其8%以上的配送物流费。总代理下面是分代理,分代理下面是跑医院的医药代表,行业内俗称“药虫”。这一复杂的销售代理链上的每个人,都可被圈外人称为“医药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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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钱色打通各“关节”
一般情况下,药厂有药品研发创意时,就要找代理人了,这叫做“大包”。代理人从药品的研发到患者真正使用的所有过程,都会介入。其中需要经过几个必要的环节:批药号、批价格、各地价格备案、进医保、招标、进医院、进科室。
这些过程的每一步都需要花钱,这些钱大多数都是由代理经销商垫付。
批药号。花钱从“批药号”就开始了。研发后,要向国家药监局报批,以拿到药品生产批号。这个过程就得花钱。除了公开收的报批费之外,底下有相关权力的人都要给钱。一般一个药品拿到批号,至少要几十万元。而且现在能把药品生产批号顺利报下来的人,都是一些跟他们有多年老关系的,一般人有钱也使不进去。
批价格。一个药品拿到生产的批准文号,厂家生产就合法了,出厂后就开始价格备案,简称备价,也就是定价。价格备价高还是低?发改委、物价局凭什么相信经销商的成本价格分析?这又得花钱。且必须在发改委的人那里把钱花到位了,人家才会给你备一个比较高的价格。
代理人往上报价,会把中间的所有成本写得极高。发改委给你审得细还是不细、信不信你报价备案的方式、会不会到别的地方去查你的成本,这就取决于代理人的“关系”。这其中就要花钱,至于花多少,怎么花,就看代理人的“道行”了。
一个产品的价格组成———生产成本、物料成本、能源损耗、研发成本、人工成本,这些开销一般都会往高报10倍。为什么报那么高呢?因为需要把从批药号到进科室,其中所有流程的“腐败成本”也算进去。但是这个成本不可能写在物价部门所看到的成本价格分析中,如何让他们“相信”代理人所报的“原料、人工”之类的虚高成本,这就是他花钱的意义所在。而这只是本省的定价,如果想要跨省、跨地区销售,医药代表还需要跨省备价。
跨省价格备案。跨省备价与同省备价花钱的“道理”一样,只是跨省备案的价格一般会比原厂所在地的价格要稍低一点。比如在河北某药厂的某药品定价为30元,在北京的定价很可能就是二十七八元。原因可能是北京当地政府本能地希望医保这部分财政开支少一些,有点砍价的意味。
无论怎样,行业里的潜规则就是这样。但是低多少就有学问了:价格压下来多一点,这个省的发改委才愿意用这个药,但低太多又赚不到钱。到底低多少,取决于发改委的一个文件。如果代理人没有“关系”的话,可能就低好几元,如果代理人有“关系”,可能只低一两元。单价几元的差别,关系到这个药品是否能在这个地区上市的问题。
进“医保”。下面就涉及到这个药品是否想进医保范围的问题。如果不进医保,由于不能报销,各医院用量肯定就少。不过这样的药一般是新特药,患者不用不行。如果某种药品想进医保,困难重重,并且面临着价格跳水的危险。因为医保由国家埋单,国家会通过价格调控使这个药品迅速降价。但是常规性药品为了“走量”还是愿意进医保的。【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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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纳税人的钱养医药体系的腐败
终于,经过层层加价后的药品到达了患者的手中。而患者最终本该付的钱,可能只是这个药品价格的30%左右。
业内人士共识,一般药品价格构成如下:
出厂价(批发价的20%)+ 国家税收(批发价的13%)+挂牌医药公司 (批发价的8%)+代理经销商利润(批发价的10%-20%) +医药代表利润(批发价的10%-20%) +医院顺延加价(批发价的15%)+ 医生回扣(零售价的25%-40%不等)
零售价=批发价+批发价×15%
如前所述,所有的腐败都是由代理商、经销商预先垫付的,而最后埋单的却是患者。现在很多药品都进医保了,那就是等于纳税人的钱在养这个腐败,老百姓个体可能不在乎,因为他们可能只花百分之几,剩下的钱都是国家埋单。但是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这等于用集体纳税人的钱,在养医药体系的腐败。
由于中间各环节的腐败成本很高,所以在定价时,就要把价格定高。代理商也知道这样对患者不公平,但是没有办法,一个药品要运作下去,中间很多环节在向他要钱。付到最后,他还能剩下多少,还得看运气。
有很多药商卖赔了,因为这些药品回款速度太慢,医院或药店经常拖着不回款,如果走量很大的话,微亏很快就变成大亏,连给他喘气的机会都没有,瞬间就倒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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