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发表于 2011-5-6 17:08
不是白痴的人,识人五法都明白。但现在庸人者眼里只有孔方兄权力兄才是唯二标准。
弥陀 发表于 2011-5-5 09:12
只要不是白痴的人,识人五法谁都明白。只是现在用人者眼里只有孔方兄才是唯一衡量标准,权力的市场化为祸非轻。
匿名 发表于 2011-4-29 15:39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48.70.x 于 2011-4-29 15:36 发表 
千年真理在现代社会一点都无用了。
怎么没用?其实真理大家一直都是清楚的,只是不愿意按照真理去做,自甘堕落罢了。bq136
匿名 发表于 2011-4-29 15:37
bq174 很有道理,人类无论科学技术怎样进步,个人的思想道德和情操标准是不会变的,相信这五条再过一千年都还适用。
匿名 发表于 2011-4-29 15:18
以人为鉴 千年有效的识人五法
作者:李清源
《史记》中记载着这样一段故事,魏文侯想从魏成子和翟璜两个人中,选出一个为相。这两个人都很有才干。魏文侯不知道应该如何取舍,就询问他的重臣李克。李克列举了五条辨识人才的标准,魏文侯根据李克所提供的识人标准,录用了魏成子为相。魏国在战国初成为强国,连西方强秦对它也要畏惧三分。
李克的识人标准是:
(1)“居视其所亲”。意即,此人平素与哪些人物交往,关系亲近。倘若一个人平时结交的都是些酒之徒,或是阿谀逢迎之辈,道德败坏,那么根据“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原则,就可判断出此人多半也非善类。
(2)“ 富视其所与”。意即此人有了钱之后,把前用在什么地方,是沉沦于花天酒地、纸醉金迷的温柔乡,还是帮助贫困的人,或者用于大事业,这可是天差地别的。
(3)“达视其所举”。 意即当他官高爵显之时,举荐、重用些什么样的人,倘若他重用的都是贤德之士,此人必然也很贤良,反之亦然。
(4)“穷视其所不为”。 意即当他身处困境时,是不是能够严格要求自己,谨慎言行,有所不为。
(5)“贫视其所不取“。意即在他贫寒穷苦时,是否能够坚持道德操守,不取不义之财。一个人在顺境中,要坚持操守并不很难,但在困厄中仍然能够坚持操守,就显得难能可贵了。
这五条识人标准,虽然是在几千年前提出的,但是至今却依然有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