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96561 发表于 2021-10-9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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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uest from 150.36.98.x 于 2021-10-9 15:10 发表 
你这业务水平不及格啊
首先直系亲属赠予只收契税。
对通过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买时间确定; 对通过其他无 ...
你看错了,他是说赠与后出售房屋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匿名 发表于 2021-10-9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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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uest from 86.40.116.x 于 2021-10-9 11:18 发表 
我不管你赠予多少,
来交税的时候就是赠予一半,一律按房产价值的50%计税。
并且赠予后按实际获得日期(加名日期)起计算个人所得税:
持有不足2年即售出的,原房主那50%若已持有超过2年,免征个人所得税;受赠 ...
你这业务水平不及格啊
首先直系亲属赠予只收契税。
对通过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买时间确定; 对通过其他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发生受赠行为后新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确定。
5896561 发表于 2021-10-9 14:57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86.40.116.x 于 2021-10-9 11:18 发表 
我不管你赠予多少,
来交税的时候就是赠予一半,一律按房产价值的50%计税。
并且赠予后按实际获得日期(加名日期)起计算个人所得税:
持有不足2年即售出的,原房主那50%若已持有超过2年,免征个人所得税;受赠 ...
不可能这么野蛮吧,毕竟现在是税务服务局,纳税人就是上帝,如果纳税人要求赠与25%的时候你敢按50%收他的税?不明觉厉[39]
匿名 发表于 2021-10-9 14:10
其实就是这男的缺心眼,真要加名就应该加名前找父母弄借条,说房子全款但都是父母的,看女的还敢不敢要,要就还钱
匿名 发表于 2021-10-9 11:21
是。
婚前已经全款支付的,算婚前财产。
采用分期支付的,婚前已支付的部分属于婚前财产,婚后支付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加名则视同赠予,你自愿将婚前已支付的部分赠送一半给对方,则法院尊重你的个人意愿。
匿名 发表于 2021-10-9 11:18
我不管你赠予多少,
来交税的时候就是赠予一半,一律按房产价值的50%计税。
并且赠予后按实际获得日期(加名日期)起计算个人所得税:
持有不足2年即售出的,原房主那50%若已持有超过2年,免征个人所得税;受赠方那50%若从赠予日期(加名日期)起算不足2年,将计征个人所得税。
匿名 发表于 2021-10-9 10:55
不懂问问,如果是在不加名的情况下,是不是女方就无法分得 男方的婚前财产(房屋)?
匿名 发表于 2021-10-9 10:07
@卢诗翰:说个认真的事,前几天杭州那个,婚前财产,全款三套房被分 25% 的。
虽然这条新闻是男方被女方分了 25%,但我认为现实里不论男女都可能会遇见这样的情况,所以建议所有人都好好留意这个案例,保护好自己的财产。
这是一个教科书般的案例,
男方有三套房,均为婚前财产,且均是全款支付,不存在房贷。
在这样的情况下,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离婚时女方能够分得多少?
答案是 25%。
很多人都听过一个说法,只要是婚前财产,加名也分不走
还有什么,房子加名字是没用的,关键看谁出钱的说法
问题是如果加名字没任何效果,那加名字意义何在?
“乔女士上诉时认为,即便是一方个人全额出资买房,婚后加名以及婚后取得房产登记,也是另一方的赠与”
房产上加名字,是可以被视为一种 “赠予” 来提的
在法律上就是有实实在在效应的。
所以千万不要听各种说法,杭州这个案例给出了实实在在的答案。
当然,有人可能说,女方婚后照顾孩子照顾家庭,25% 是不是在考虑这个呢?
这个案子好就好在这里
这个案子里刚好是男方在家收房租,女方在外工作,所以基本是男方照顾家庭,刚好把这个因素也排除了。
还有人可能说,那是不是照顾女儿呢?
这个案子恰好也排除了这块影响
“妈妈脾气急了点,爸爸脾气好一点,平时基本都是爸爸照顾我” 女儿跟的父亲。
简单来说,排除了照顾家庭照顾儿女的因素,排除了房贷因素,婚前财产加名,在离婚时就是能进行财产分割的。
相比各种有的没的,我觉得媒体们应该多多宣传这个案子以及涉及的法律知识。
— —“加名就是赠予”
高薪 IT 男也好,大厂精英女也罢,无关男女,在此时都是可能会踩进坑里的人。希望所有人都留意这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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