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

  • 注册
  • 登录
  • 搜索
  • 标签
  • 帮助
BBS » 科学、生活、常识、益智 »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法律上有过一定的演变 » 发表回复

预览帖子

游客


发表回复

用户名 游客 [会员登录]
  (可选)
  • Html 代码 可用
  • 表情 可用
  • Discuz!代码 可用
  • [img] 代码 可用
B I U | 字体 大小
| Align Left Align Center Align Right | Url Email Image | Quote Code
Rremove Format Unlink Undo Redo | Ordered List Unordered List Outdent Indent Float Left Float Right | Table Free Hide | flyflashmp3mtvmusicmusic2
flvmtv2music3
简单功能
  • 仿宋_GB2312
  • 黑体
  • 楷体_GB2312
  • 宋体
  • 新宋体
  • 微软雅黑
  • Trebuchet MS
  • Tahoma
  • Arial
  • Impact
  • Verdana
  • Times New Roman
  • 1
  • 2
  • 3
  • 4
  • 5
  • 6
  • 7
收缩编辑框扩展编辑框
上传附件 描述
文件尺寸: 小于 25000 kb
  [完成后可按 Ctrl+Enter 发布]    恢复数据

主题回顾

匿名 发表于 2025-5-22 09:13



[attach]251398[/attach]


@皇城根下刀笔吏: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法律上有过一定的演变。

最早的时候,并不是所有的婚内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有些夫妻利用这个规则漏洞,恶意逃债。比如,丈夫在外借了一堆钱,然后跟老婆离婚,把财产都给老婆,自己净身出户,但是两人可能还是住在一起。

后来,最高法院为了堵住这个漏洞,出了司法解释,原则上把婚内债务都算成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夫妻一方要进行举证,来证明这不是共同债务。

这个举证标准挺难的。

但后来,男女双方关系出现微妙的变化。

以前是夫妻双方假离婚,离完后还能不分家,继续住在一起。

但后来,别说是假离婚,真离婚的都很多。社会变得多元化,夫妻关系的紧密程度开始降低。于是,有很多人开始反过来利用婚内债务绑定的规则,去坑另一方。

比如,在两人离婚时,一方突然拿出很多债务,说这是在婚内期间发生的,要求另一方共同偿还。或者,突然来了一个债权人,起诉夫妻两人,要求共同还款,把另一方搞得一愣一愣。

渐渐地,这个新规则也被玩坏了。

然后,最高法院再次进行调整,去掉了这个规定,而是要求债务数额合理,并且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支等。总之,如果对于某个债务,夫妻另一方不知情,且数额很大,远超家庭收入,或者也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可以不用被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

总之,涉及婚姻关系领域的司法解释规定,稳定性远不如像合同、公司法领域的规定。因为男女之间的关系模型,会不断变化。每次一变化,司法解释就需要逐渐根据形势,来进行调整。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6-4-5 05:19

清除 Cookies - 联系我们 - BBS - WAP - TOP - 界面风格

  • 默认风格
  • 喝彩奥运
  • 深邃永恒
  • 粉妆精灵
  • 诗意田园
  • 春意盎然
  • 黑色

Discuz!

Powered by Discuz! 6.0.0 © 2001-2007 Comsenz Inc.

Processed in 0.043270 second(s), 7 queries,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