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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S » 时事新闻专区 » 作为监护人,李双江你道个歉有多难 » 发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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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3-7-1 11:38

操你妈的李双江,社会每个地方多你这么个带头儿子,下面一群跟着钻孔,那不是每个女孩都面临危险?扮演步步惊心啊?

一阵清凉风 发表于 2013-7-1 11:30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pai

蓝色随想 发表于 2013-7-1 10:11

头顶光环,脚下生疮。。。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NOIR02 发表于 2013-7-1 09:56

不道歉的目的是想让这官司的局面扭转,例如:杨女士主动引诱我儿子和几个朋友~~~~~,又或者双方自愿发生~~~~~~~。如果道歉也就默认了轮奸。所以李双江必须保持这种从不低头的“军人”“作风”和“骨气”。

[ 本帖最后由 NOIR02 于 2013-7-1 10:00 编辑 ]

匿名 发表于 2013-7-1 09:34

将军何处去?bq146

匿名 发表于 2013-7-1 09:08


[attach]57142[/attach]

  据人民网北京6月28日报道,“李天一”案发生已四个多月,沉寂了数月后,近日,因李天一代理律师的辞职再次引发社会关注。据京华时报,李天一伙同他人轮番施暴,给杨女士身心造成极大伤害,理应依法受到严惩。截至目前,李天一的监护人未向受害人表示人道同情和歉意。

  我们看到受害杨女士的律师田参军强调,杨女士与李天一等人素不相识,杨女士20多岁,目前未婚,外地户口,在北京工作。事发当日,杨下班后独自一人前往五道口某酒吧喝酒,没想到遭遇不幸。杨为人较为传统保守,此事对其造成严重伤害,陷入抑郁和恐惧之中,平日经常做噩梦。就这样恶劣的事件,我们就算相信李天一真的是尚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说其父母李双江和梦鸽目前仍然是其监护人,而众所周知作为监护人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当然更包括应该代其儿子向受害者表达歉意,以期从道义上或人性上彰显负责任的态度,何况李双江夫妇是社会上有头有脸的公众人物,应当承担起维护社会正义形象和公德的责任。

  但通过受害者杨女士的律师透露出来的信息看,相信人们都相当的失望,几个月的沉寂里,大多数人都会以为李双江夫妇为了救儿子,至少会主动向受害者道歉,以求得某种程度上的谅解,但我们确实高估了李双江这位将军级的所谓“艺术家”的道德休养,自己儿子作为未成年犯罪的累犯、且这次犯下如此恶劣影响的案件,作为监护人的李双江夫妇,竟然可以对受害人无动于衷,甚至不仅一直高调在各种公开场合晃悠现身,还对自己儿子的律师施加不合理的压力,试图通过自己作为著名公众人物的资源为自己犯罪的儿子开脱,给全社会凸显出了一个极端不负责任的负面形象。

  毫无疑问,李天一涉及的轮奸案件因涉及到其家庭背景和公众担忧的关系因素干扰,在社会上已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照讲作为李天一的监护人,李双江夫妇更应该及时的站出来哪怕不公开的向受害者真诚道歉,这是起码的责任,更是体现一个党高级干部、著名公众人物的人格,也是一个极其严肃的姿态。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再简单不过的态度,我们却没有看到。恰恰相反,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头顶将军光环的所谓“艺术家”此时此刻在全社会展现出的缺乏起码责任感、起码良知的恶劣形象。试问作为加害人父母,你负起监护义务了吗?难道向受害人道个歉真的有那么难吗?或者到底其中还有多少隐情?甚至作为监护人是不是还在试图让儿子逃脱法律的制裁?

  我们也看到受害者杨女士的律师田参军明确表示,李天一等人是以暴力和威胁手段对杨女士实施强奸,并有殴打行为,情节恶劣。给受害人身心造成极大伤害,理应依法受到严惩。李天一作为未成年人,其父母理应负起监护义务;作为公众人物,更应有起码的社会责任感。然而截至目前,其监护人未曾主动与受害人联系,其冷漠令人难以理解。其实岂止受害人和律师感觉难以理解,恐怕绝大多数普通老百姓也难以理解。李双江夫妇在对待孩子的管教监护上存在显而易见的失误,已经并非第一次危害社会,其实只有诚恳的面对现实,真诚的向受害者道歉,或许才能挽回哪怕一丝颜面,否则当你站在舞台上再唱那首“红星照我去战斗”的革命歌曲时,只会是一个笑话,更是一个讽刺。

  骄狗上灶,骄子不孝,既然儿子在未成年期间连续犯下危害社会的恶行,李双江夫妇作为监护人难辞其咎,当事情发展到连自己请的律师都辞职不干了,恐怕作为高级干部、作为公众人物的李双江绝非反思那么简单了,如果真的顽抗到一个道歉都不给,可以相信其个人品德和基本的人格尊严都将遭到公众的质疑,长远来看最终也将会害了自己的儿子。还是那句老话,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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