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发表于 2009-7-16 08:50
景区内到处是“鬼子”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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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内到处是“鬼子”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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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相摊点在教“鬼子”摆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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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人笑嘻嘻地穿鬼子军装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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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穿汉奸服拍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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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大家:这不是电视剧的拍摄现场,这是(在)我们抗日根据地——河北冉庄看到的真实一幕。”
从6月下旬开始,国内各大论坛上出现了《无比愤怒!中国河北冉庄惊现大量日本“鬼子”聚集!》的帖子,引发网友对“地道战遗址”有游人穿日军军服、汉奸服拍照的行为展开热议。冉庄是什么地方?看过电影《地道战》没?抗日军民利用“地道战”打击日本鬼子的故事,就发生在这里。
如今,冉庄再次在互联网上出名了,“地道战遗址”景区内,游人穿日军军服、汉奸服拍照,并喜笑颜开。 网友们愤怒了。
网友“prayer4587”说:我不想骂人,但,有一点,伤疤被揭开是很疼的,尤其被自己的子孙笑着揭开。网友“拿菜刀的人”质问:这几件衣服穿上身,你们到底想要获得一种怎样变态的满足感?民族的伤痛,国家的耻辱,可以随意拿来玩弄戏耍?
红色景区内有人扮“鬼子兵”,这已不是第一次了。
2006年暑假,在深受国人敬仰的抗日战争纪念地山东微山湖抗日英烈纪念园内,就曾出现过照相摊使用日本侵华时的“鬼子”装束招揽生意的令人不齿的事,一些青少年竟也纷纷掏钱要过一把“鬼子”瘾。
今年3月份,也曾有网友在网络论坛上发帖称湖南省凤凰县一些照相馆向游客出租日本军服,并提供拍照留念,严重地伤害了国人的感情。一直关注此事件的长沙市民张新认为这不是简单的服饰问题,是摧残中国人民感情、亵渎民族尊严、严重伤害国格的行为,它已引起大部分网友的强烈不满和极度义愤。好在凤凰县委、县政府组织调查组调查后,“鬼子装”很快被赶了出去。
2001年12月初,赵薇因为所穿的一款时装上印有日本军旗,一夜之间成了万夫所指的民族罪人,遭到了全国上下轰轰烈烈的声讨和谴责,“汉奸”甚至更难听的话不绝于耳。之后在登台演出的众目睽睽之下被人当头淋粪,引来海内外一片哗然,搞得自己狼狈不堪,赵薇甚至成为韩国民众最不喜欢的中国明星。
2003年,台湾艺人杨丞琳因为不知抗战打了多少年,在电视节目里一句“抗战才8年而已”,受到广大内地网友的愤怒声讨。
前有赵薇、杨丞琳穿错衣,说错话而险些葬送自己的演艺生涯,后有一对母女因为穿和服在武汉大学樱园内拍照,引来众多学子围观声讨,为什么还有一些中国人长着一颗中国心,却自甘堕落,数典忘祖,在抗日英烈纪念园的圣洁之地,以扮演曾经对中国人民犯下滔天罪行的“日本鬼子”为乐呢? 实在令人气愤!
气愤的是那些甘愿给鬼子当孙子的人,气愤的是管理部门的睁眼瞎,气愤的是法律的懦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然而,这些舔日本鬼子屁股的混蛋在“地道战遗址”景区内、在抗日英烈纪念园的圣洁之地以扮演“鬼子”为乐,不但是对英烈的亵渎,对中国人感情的亵渎,更是对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危害,和对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肆意践踏,执法部门应当依据相关法律对其进行制裁,绝不能躺在地上撒尿,放任自流。
穿鬼子装照相,是对全体中国人感情的伤害!
作为中华民族的炎黄子孙,要铭记历史,勿忘国耻!
如果你是中国人,就请给自己留点做中国人的尊严吧!【文/宾语】
2006年暑假,在山东微山湖抗日英烈纪念园内,一游人化装成“鬼子”在游击队纪念碑前拍照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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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赵薇的惹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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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丞琳就对抗日战争荒谬言论向国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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