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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S » 时事新闻专区 » 专家:大妈广场舞是文革流毒 » 发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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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回顾

lina198801 发表于 2014-4-16 16:23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96.52.x 于 2014-4-16 11:04 发表


信力建讲的你都信足?好明显的断章取义、哗众取宠之词。真佩服信力建极具童真般的想象力,把自己的"想当然"说得那么斩钉截铁。

我赞成跳广场舞,但极力反对亦严重讨厌由此而扰民。正如6楼所讲,如果我楼下有此 ...
我们县的广场就是这样!!

每到晚上,一边是大妈大爷跳广场舞!

一边是一群小P孩在玩碰碰车,玩游戏,放风筝!中间则是一群大爷、大妈打太极!
而广场和公园之间的则是一群人在休息聊天吹水!

可以说也是我们破县城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匿名 发表于 2014-4-16 11:04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16.27.66.x 于 2014-4-15 13:03 发表

“可以断言:...,更重要的原因是找回在她们儿童少年曾经为之热血沸腾的‘激情燃烧岁月’,或者说是对文革那种大轰大闹,在伟大领袖指引下将自己意志强加于他人头上的火红时代的追忆。”并称“广场舞”基本上就是文革时期的“大喇叭”加“忠字舞”的结合。...
信力建讲的你都信足?好明显的断章取义、哗众取宠之词。真佩服信力建极具童真般的想象力,把自己的"想当然"说得那么斩钉截铁。

我赞成跳广场舞,但极力反对亦严重讨厌由此而扰民。正如6楼所讲,如果我楼下有此情况,我同样会凑钱买高音炮对之。

但一事还一事,把一些公共事件根据自己的喜好强硬标上夸大的标签示予公众,就会让人感觉不自在。

分析原因,首先,跳舞绝对是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人们伴随着有节奏明亮(甚至是振憾)的音乐跳舞会减轻疲劳感,大妈们喜欢结伴跳舞(如果在某处见到只有一个人在跳可能会令人觉得有神经不正常的错觉),人多,则需要场地的开阔及大功率的音乐,谁不知,由于大功率的音乐而扰民。

如果把此扰民事件说成是“文革流毒”、“基本上就是文革时期的‘大喇叭’加‘忠字舞’的结合”那是信力建的想象力、想当然,牛马不相及。

都市生活,大妈们跳广场舞,如果不是噪音扰民,那应该是一道不错的风景。

lina198801 发表于 2014-4-16 09:10

引用:
原帖由 q1111 于 2014-4-16 08:44 发表
强烈要求取消其专家资格,什么垃圾也是专家啊!专家这词被毁了!
顶一个!!

我觉得不是取消专家资格!!


而是要加强专家的准入制度!!

不要什么样的人都能当专家!!!

q1111 发表于 2014-4-16 08:44

强烈要求取消其专家资格,什么垃圾也是专家啊!专家这词被毁了!

lulukk 发表于 2014-4-15 18:01

引用:
原帖由 lina198801 于 2014-4-15 17:26 发表


我说了是神经病吗??

你自己望文生义!我懒得搭理你这种望文生义!断章取义的人!!
小朋友,是谁断了章,又是谁取了义,你一口断言以我县城的情况就是特例,而你县城的情况就是普遍,难道你又调查过么,你又百度过么,随便一关键词都能搜出多少页信息了,别说还不包括没反映到主流网站上的,而是反应到地方的政务信息投诉网站的,你又了解多少,以偏概全的人又是谁呢,当然你所谓的你所在县城大爷大妈善良淳朴这是好事,但你以为各地都一样么?

lina198801 发表于 2014-4-15 17:26

引用:
原帖由 lulukk 于 2014-4-15 17:17 发表


哎呀,你居然骂我这县城的大爷大妈都是神经病,而你那县城的就全是健康的,也对,屁股决定言论么,哎,你没身受其害当然觉得没什么,还有你说什么全国加起来没一万例问题反映,只能说你思维真有趣。。。
我说了是神经病吗??

你自己望文生义!我懒得搭理你这种望文生义!断章取义的人!!

lulukk 发表于 2014-4-15 17:17

引用:
原帖由 lina198801 于 2014-4-15 17:00 发表



不要拿特例来说事!!

随便抽出10000人,里面总找的出一个脑子不正常的家伙!

难道我们就说这10000人脑子都不正常!

起码在我们那个破县城,下雨天,就没有一个人会去跳广场舞!
我相信正常点的大妈 ...
哎呀,你居然骂我这县城的大爷大妈都是神经病,而你那县城的就全是健康的,也对,屁股决定言论么,哎,你没身受其害当然觉得没什么,还有你说什么全国加起来没一万例问题反映,只能说你思维真有趣。。。

lina198801 发表于 2014-4-15 17:11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83.63.45.x 于 2014-4-15 16:41 发表


bq147 规定某些帖子不能在这里发,这个也是上纲上线的行为之一吧?!正因为高州是干净的天空,所以只要不违法,发什么都是可以。没有人会认为天空上什么都没有一片空白才是干净的吧?!多干净的天空也要有日月星 ...
我只是觉得这种类型的帖子在高州论坛里发,有点破坏高州的气氛!!

你懂的!高州里的帖子,还是NEBY、天朝哥、曹老头、seaxin的帖子就深得人心!!
看看浏览量和回帖数量就知道!!

高州这里是众啥友的好地方!!

连我一个新入公务员的大学同学第一次来高州论坛都被高州论坛亮瞎了双眼!!bq155 bq155 bq155

seaxin 发表于 2014-4-15 17:06

引用:
原帖由 lulukk 于 2014-4-15 16:53 发表
那些说大妈们扰民的一部分原因是规划问题的,我觉得有点天真了。。。

    其实大妈跳舞,大爷唱歌,压根不是为了锻炼身体。例证1,你见过台风响雷暴雨天唱歌的大爷吗?我见过,那玩意,雷声都被压下去了,人家人数 ...
右边小广场填成花圃~bq190,  不过不是我说了算~bq140

[ 本帖最后由 seaxin 于 2014-4-15 17:08 编辑 ]

匿名 发表于 2014-4-15 17:06

不知街边用音响做广告、摆舞台做广告的是什么时候的流毒

lina198801 发表于 2014-4-15 17:00

引用:
原帖由 lulukk 于 2014-4-15 16:53 发表
那些说大妈们扰民的一部分原因是规划问题的,我觉得有点天真了。。。

    其实大妈跳舞,大爷唱歌,压根不是为了锻炼身体。例证1,你见过台风响雷暴雨天唱歌的大爷吗?我见过,那玩意,雷声都被压下去了,人家人数 ...
不要拿特例来说事!!

随便抽出10000人,里面总找的出一个脑子不正常的家伙!

难道我们就说这10000人脑子都不正常!

起码在我们那个破县城,下雨天,就没有一个人会去跳广场舞!
我相信正常点的大妈,大爷们也不会!


现在的人,总喜欢拿一些特例出来来验证这种现象普遍存在!
特例之所以是特例,就是因为他特殊!


说句实话,全国几千个县市,数十万乃至数百万跳广场舞的地方。真正爆出跳广场舞出问题的有几个?全国加起来有一万例就不错了!

拿这区区一万的例子来全面否定广场舞,科学吗?

这就是公知的思想。一只苍蝇掉进了长江了,然后公知们就说,长江水受污染了,不能喝了!我们都要去喝来至美国的密西西比河的水,那水健康,那水充满了民主的芬芳!

lulukk 发表于 2014-4-15 16:53

那些说大妈们扰民的一部分原因是规划问题的,我觉得有点天真了。。。

    其实大妈跳舞,大爷唱歌,压根不是为了锻炼身体。例证1,你见过台风响雷暴雨天唱歌的大爷吗?我见过,那玩意,雷声都被压下去了,人家人数还不少哦,也坚持唱,也不怕来回路上被劈死几个。。。例证2,左右两个相邻的空旷广场,间隔不超200米,右边紧邻道路和小区,人流密集,左边广场再下去点是公园,周围全是体育便民设施,远离小区,但是每天去左边活动的寥寥无几,右边人气爆棚,你以为人家大妈穿着紧身连体裙,黑丝打底,大爷西装革履,小花领带是自娱自乐的,人家就是强制你们大家来娱乐他们风采的,好不好!

匿名 发表于 2014-4-15 16:41

引用:
原帖由 lina198801 于 2014-4-15 16:03 发表

我强烈怀疑这LZ是在思想里极度活跃的P桑或者是浪桑!

很明显,这文章的风格很是伟大的P桑的风格!

看来在思想论坛里被逼的没去处,就赖高州这边兴风作浪!


强烈要求还高州一片干净的天空!

这种问题 ...
bq147 规定某些帖子不能在这里发,这个也是上纲上线的行为之一吧?!正因为高州是干净的天空,所以只要不违法,发什么都是可以。没有人会认为天空上什么都没有一片空白才是干净的吧?!多干净的天空也要有日月星辰和蓝天、白云、小鸟衬托吧?甚至有时乌云密布也是正常的。一个正常的天空就是要有不同人喜欢或者讨厌的东西,至于你欣赏哪一种天气的天空,那是你自己的事,不能说你不喜欢下雨天就禁止雨云来到天空吧??!

lina198801 发表于 2014-4-15 16:26

引用:
原帖由 曹雪芹 于 2014-4-15 16:22 发表


做哥哥的要教育教育你,意见不同可以提,不要上纲上线,更不要用有歧义的称呼。X桑这样的称呼很让人反感。
我完全同意你的观点,意见不同可以提,不要上纲上线!更不能侮辱其他人!!

我就是这么做的啊!!

看看我在思想论坛上!哪怕P桑麻如此的骂我,凌辱我。我都没有出言侮辱过他!!

再说P桑真心我对他的敬称,真心和歧义无关!

以后为了更加表达我的敬意,只能用P桑麻来称呼他了!!

lina198801 发表于 2014-4-15 16:23

引用:
原帖由 曹雪芹 于 2014-4-15 16:22 发表


做哥哥的要教育教育你,意见不同可以提,不要上纲上线,更不要用有歧义的称呼。X桑这样的称呼很让人反感。
曹老头!!X桑,是日语中对人的敬语啊!!

难道还要更敬吗?

那我以后就称P桑为P桑麻!这可是日语大人的意思!相对强烈的敬语啊!

lina198801 发表于 2014-4-15 16:22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60.75.x 于 2014-4-15 16:11 发表
拢民是不好,我觉得只要不拢民,离开住宅区,这样的健身活动值得提倡,楼主讲的其他东西都是废话。
当这些大妈以前都窝在家里的时候,那个时候这些公知们就说中国没有什么文化活动,是扼杀自由的摇篮!

当大妈全部出动跳舞时,公知们就有另一套说法了!

我相信,当大妈们又回去窝家里的时候,公知们又能摇身一变成为大妈的守护神!!

总之公知们怎么做都是对的!中国只要不做美国的走狗,政府怎么做都会被公知们批评!

曹雪芹 发表于 2014-4-15 16:22

引用:
原帖由 lina198801 于 2014-4-15 16:03 发表

我强烈怀疑这LZ是在思想里极度活跃的P桑或者是浪桑!

很明显,这文章的风格很是伟大的P桑的风格!

看来在思想论坛里被逼的没去处,就赖高州这边兴风作浪!


强烈要求还高州一片干净的天空!

这种问题 ...
做哥哥的要教育教育你,意见不同可以提,不要上纲上线,更不要用有歧义的称呼。X桑这样的称呼很让人反感。

匿名 发表于 2014-4-15 16:11

拢民是不好,我觉得只要不拢民,离开住宅区,这样的健身活动值得提倡,楼主讲的其他东西都是废话。

seaxin 发表于 2014-4-15 16:09

引用:
原帖由 lina198801 于 2014-4-15 15:49 发表
其实根本没有LZ说的那么夸张!!

这文章纯粹就是在挑起社会矛盾!!


其实对待广场舞!我认为,广场舞本身没有错!
关键是错的广场舞往往发生在错误的地点和错误的时间!!


比如我们那个破县城,我们就 ...
同意,有一部分是规划的问题bq174

lina198801 发表于 2014-4-15 16:03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72.18.x 于 2014-4-15 15:57 发表
最近,都是上纲上线,语不惊人死不休的style.....
我强烈怀疑这LZ是在思想里极度活跃的P桑或者是浪桑!

很明显,这文章的风格很是伟大的P桑的风格!

看来在思想论坛里被逼的没去处,就赖高州这边兴风作浪!


强烈要求还高州一片干净的天空!

这种问题还是去思想上贴吧!

高州论坛还是NEBY、曹老头的XX帖子最好了!!

匿名 发表于 2014-4-15 15:57

最近,都是上纲上线,语不惊人死不休的style.....

lina198801 发表于 2014-4-15 15:49

其实根本没有LZ说的那么夸张!!

这文章纯粹就是在挑起社会矛盾!!


其实对待广场舞!我认为,广场舞本身没有错!
关键是错的广场舞往往发生在错误的地点和错误的时间!!


比如我们那个破县城,我们就没有广场舞的危害!为什么?

不是因为我们县的大妈们都不跳广场舞

究其原因,就是我们县的广场舞都是集中在县里的一个超大型广场上。
那个广场上,你就是1000人在那跳舞,音乐放100分贝,也不会对周围居民造成任何问题!

那广场很大,居民区离广场很远,声音根本影响不到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我们县跳广场舞一般都是集中在这个,当然也有一小部分人会集中城东部的河堤上(那里比较偏僻,周围居民很少)。

其实说来说去还是城市规划的问题!

如果在一定范围内有一个类似我们县那种广场性质的居民休闲的地方。广场舞会有危害吗?像我们平时吃完饭都会去那个广场和旁边的公园散散步,有时候走累了,还会坐下来看看这些大妈的精彩表演!

在这点上,我觉得我们那个破地方就规划的很好!
现在开发河东地区。县政府也特地修了一个相对大的空地以供未来在此居住的大妈们能有个集中跳舞,且不影响他人的地方!

匿名 发表于 2014-4-15 15:26

管你流毒不流毒,扰民就是不行!

匿名 发表于 2014-4-15 15:01

引用:
原帖由 lulukk 于 2014-4-15 14:47 发表

强身健体,她丫的不会打个羽毛球,毽子,晨练,太极,拍拍手,跺跺脚,小区对面广场左边,早晨100多老爷爷奶奶在晨练,同时拍手的声音也不会打搅到别人,唯独那些右边的大妈十几个人而已跳舞就跳舞啦,还拿那破音响 ...
bq114 我也支持,这次终于有个说人话的专家了,好彩本人小区没有这样的大妈,有的话我也会凑钱买高音炮的。

ptman 发表于 2014-4-15 14:48

扰民是事实,但帽子盖大了.

lulukk 发表于 2014-4-15 14:47

引用:
原帖由 SDCC 于 2014-4-15 14:33 发表
bq117 有那么复杂吗?就图个强身健体不行么。
强身健体,她丫的不会打个羽毛球,毽子,晨练,太极,拍拍手,跺跺脚,小区对面广场左边,早晨100多老爷爷奶奶在晨练,同时拍手的声音也不会打搅到别人,唯独那些右边的大妈十几个人而已跳舞就跳舞啦,还拿那破音响开到最大声,动感强烈啊!!!
             我绝对支持这专家观点,都是文革遗孤,老实伯能活下也变精了!!

[ 本帖最后由 lulukk 于 2014-4-15 14:49 编辑 ]

匿名 发表于 2014-4-15 14:38

语不惊人就不是砖家!bq147 bq143 bq165

SDCC 发表于 2014-4-15 14:33

bq117 有那么复杂吗?就图个强身健体不行么。

匿名 发表于 2014-4-15 13:03


[attach]92063[/attach]

4月14日,微博认证为“民办教育专家”大V信力建撰文《从“广场大妈舞”看“文革流毒”》,这位在自我介绍中要“实现和解、达成宽恕”、“还原真相”的教育家对“大妈广场舞”有着独到见解。

信力建在文中称,现在五、六十多岁的广场大妈们,文革时期正是她们少年儿童时代,“可以断言:她们所以热衷‘广场舞’除了健身外,更重要的原因是找回在她们儿童少年曾经为之热血沸腾的‘激情燃烧岁月’,或者说是对文革那种大轰大闹,在伟大领袖指引下将自己意志强加于他人头上的火红时代的追忆。”并称“广场舞”基本上就是文革时期的“大喇叭”加“忠字舞”的结合。

他在文末称,中国只有在彻底清楚文革余毒,建立真正尊重他人权利的法治社会后,“广场大妈舞”这一将自己意志凌驾于他人头上的痼疾,才能真正地销声匿迹。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认同这种观点,观察者网曾刊文《中国大妈为什么必须占据广场》,认为互联网时代造成的技术壁垒使老年人成为了文化弱势群体,正是老年人文化需求的日益边缘化将大妈们推向了社区广场。

在中国“广场大妈舞”已经成为城市“一景”:夜幕降临,华灯初放,在城市的十字路口、在步行街、在街头小巷、在不同形式的大小广场,一群五十岁上下的大妈,或统一着装、或统一道具、正唯我欢快地伴随着《最炫民族风》《老婆最大》《伤不起》《荷塘月色》这些“神曲”,配上音质不高的音响在翩翩起舞。也许,这就是和谐社会的所谓“歌舞升平”?然而,在她们乐不可支兴高采烈的同时,旁人却怒气冲天忍无可忍——因她们太顾及自己的幸福欢乐,却将他人的宁静拆解得支离破碎。

于是,不愿领教她们这音乐与舞蹈的人们群起而攻之,仅以去年为例,2013年4月,成都一小区几家临街住户由于长期受广场舞音乐困扰,一气之下向跳舞人群扔水弹;2013年8月,北京昌平区,由于邻居跳广场舞放音响声音过大影响了自己休息,56岁的施某拿出家中藏匿的双筒猎枪朝天鸣枪,还放出饲养的3只藏獒冲散跳舞人群;2013年10月,武汉一小区内正在跳广场舞的人群遭楼上业主泼粪……最新的一则消息则是温州市中区新国光商住广场上的居民不堪与他们一河之隔的松台广场上的“大妈舞”,而集资26万,购得原本是用来强声驱暴、灾害事件(地震、洪水等)指挥调度的高音炮大喇叭6台,以毒攻毒,对广场舞兴正隆的大妈反复播送: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当天下午2点开始,“警告声”一直播放到傍晚5点多。一些广场舞大妈实在受不了了,陆续打道回府。虽然花销不菲,可居民都以为值,原因是:当初买房的时候,新国光商住广场比周边的住宅每平方米要贵四五千元,现在便宜三四千都很难卖。可见这“广场大妈舞”扰民之甚!

因为这种“广场大妈舞”风行全国,所以我们不妨探究这一普遍现象背后的深层原因。从岁数上看,现在五、六十多岁的广场大妈们,文革时期正是她们少年儿童时代,按弗洛伊德的说法,此时期建立起来的崇敬与禁忌,将影响她们一生——可以断言:她们所以热衷“广场舞”除了健身外,更重要的原因是找回在她们儿童少年曾经为之热血沸腾的“激情燃烧岁月”,或者说是对文革那种大轰大闹,在伟大领袖指引下将自己意志强加于他人头上的火红时代的追忆。

从形式上看,这种“广场舞”基本上就是文革时期的“大喇叭”加“忠字舞”的结合。文革期间,当局煽动基层老百姓将自己意志强加于他人——这种“他人”无论是“走资派”,还是所谓“地富反坏右”——的方式就是首先通过无远弗届无微不至的大喇叭将各种充满政治恐吓与血腥口号的声音传遍整个国家的大街小巷、城市乡村,从而彻底驱逐人们内心深处的宁静清明与理性判断,如此这般就能为所欲为唯我独尊。为了检阅这种驱逐的效果,于是大力提倡老百姓跳“忠字舞”。所谓“忠字舞”是文革时期用于广场(大场地)或游行的队列行进间的歌颂性民众舞蹈。


以《大海航行靠舵手》、《敬爱的毛主席》、《在北京的金山上》、《满怀豪情迎九大》和语录歌等歌曲为伴唱、伴奏。流行于文革高潮期,时间约在1966—1968年间;九大以后渐趋衰微。其舞蹈语汇是从大型舞蹈史诗《东方红》里照搬过来(有人认为源自内蒙古的“安代舞”),为了通俗简易又给予简化。舞蹈动作粗放、简单、夸张,采取象形表意、图解化的表现手法跳舞时手里还要挥动语录本(红宝书)或红绸巾作为道具。它的动作有点像广播体操,多僵直的、生硬的、对机械的物理位移的模拟。舞蹈者全身心充溢着朝圣的庄严感,情绪激荡,但由于舞蹈粗糙、僵硬、稚拙,却又让人产生滑稽的感觉。专业人士和一般民众多批评说没有美感,但也有人说舞蹈姿势优美者可与后来劲舞媲美,无意间给革命时代的娱乐匮乏提供了某种补偿。其实,这种舞蹈的最大功能还在于可以借此来大范围地检测老百姓对当局的忠诚度——就好象满清皇帝用是否留辫子来检测汉族对其统治的忠诚度一样。

再从实质上看,大妈们所以热衷广场舞,最根本原因就在于这批人没受到过很好的教育,更不用说人文教育和美学教育了,也没有传统道德的束缚,也没有现代公民的公共意识,在她们人生观观形成时期,接触到的都是战斗,革命,破坏,蔑视他人,自我膨胀这一类概念,所以在大跳广场舞的时候,扰民,矛盾,就层出不穷了。 这就是大妈广场舞背后的原因。一般而言,普世幸福观就是以普世价值观作为核心理念的一种生活方式的追求,自由、平等、理想,是普世幸福观最基本且连环递进的三要素。没有自由,平等就是空谈;没有平等,理想就是拼爹;没有理想,人的创造潜能就必遭扼杀;当人性潜能都得不到释放,就不可能“更好地活出自我”,幸福何在?因此,我自由、我选择、我成功、我幸福,这就是普世幸福观的幸福逻辑。这也是世界其他各国均用“人类发展指数”来衡量国民幸福水平的原因。

而中国大妈们的广场舞,本质上是城市里那些先富起来或有保障养老金的半老徐娘炫耀自己幸福的卖骚秀,自己在“自由”地炫耀幸福时,还得强迫周围邻居和匆匆路人非常不自由地消受她们的“自由”。“自由”完全属于她们自己,压根就没有平等意识,把“不平等”抛给他人,把“幸福”留给自己。她们根本不会去想,像她们同样年龄段的妇女还有庞大群体在为生存、养老、看病、教育、住房等浴血挣扎,还有一批在上访,还有一批在黑监狱,还有一批在失独,还有一批在抗强拆……,她们更不会想这些社会之恶将会降临在她们身上或她们子孙后代身上。因为她们现在活得很好,她们在庆幸自己比那些受苦受难的群体幸福。身体棒好,吃饭喷香,她们要更好地活下去。一言以蔽之,她们只想将自己在吃饱喝足后的炫耀发泄的意志强加在所有人头上,而不管人家是不是认同或接受她们这种意志。而这,正是文革爆发和推动的核心。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广场大妈舞,是文革流毒至今不绝的最好证据。

在其它没有爆发过文革,保持这理性清明的国家,我们就看不到这种强权式的扰民“广场舞”——岂止没有广场舞?就连在公共场合大声说话将自己话语强行灌输给旁人的事也没有。比如在我们的近邻日本:日本地铁里相当安静,日本地铁是人们的主要交通工具,但不管车站内如何熙熙攘攘,行驶中的地铁车厢内都是很安静的。日本人规矩地坐着或者站着,面无表情、似看非看地望着窗外。即使熟人间也很少交谈,偶尔窃窃私语,也把声音压得很低。所有人都刻意保持着车厢内的安静,车厢内惟一可以自由响起的是报站的声音。日本人使用手机也习惯调成振动模式——原因是怕手机铃声影响到别人。地铁车厢里老、弱、病、孕、残的专座上方,也贴有明显标志,提醒坐在上述专座旁的乘客要关闭手机,以免手机辐射影响到坐在这些专座上的人。

在日本的大街上也很少能看见有人大声讲电话,医院里更是不允许在走廊里打电话。在宾馆大堂、机场等公共地方,日本人的表现和地铁车厢内差不多,这些地方也很安静。日本人即使在家中也尽量不制造出大的声音,不然很可能被投诉。为什么日本人这么安静?即使在家里也不能为所欲为?原因就在于他们认为安静是别人应当享有的权利,自己没有资格和权力去剥夺人家这一享受!去年美国《侨报》曾报道,一位年约60岁的王女士领导的华人舞蹈队在美国纽约布鲁克林的日落公园排练腰鼓时,因噪音扰民,遭到当地居民报警。王女士本想解释,却被警员强行上手铐,并被开出传票。警方列出她被控罪的理由是"在公共场所没理由制造噪声"。《侨报》认为,纽约警方在处理此事的方式上有值得商榷的地方,而华人大妈们也需要检讨。特别是王女士的舞蹈队已非首次遭遇警方干涉,更应该“吃一堑长一智”,规范自己的娱乐行为、尊重他人的生活安宁。

也许,中国也只有在彻底清楚文革余毒,建立真正尊重他人权利的法治社会后,“广场大妈舞”这一将自己意志凌驾于他人头上的痼疾,才能真正销声匿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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