貂狸狮狒 发表于 2014-5-23 12:59
刀都带上了,他显然是想做案的,击毙也是防范未然啦,老蒋就这样对地下党的,“宁错杀一千,不可入过一个”。[5]
010猪猪 发表于 2014-5-23 12:01
不可越级上访,上访情绪激动就可开抢。
人民就有冤无处申了。中国特色[104] [104] [104]
匿名 发表于 2014-5-23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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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5-23 10:51
现在真的是,官方说法不敢信,媒体说法也不敢信,,,,,悲哀
匿名 发表于 2014-5-23 09:47
5月15日,云南镇雄警方称当街开枪击伤一名“驾车冲撞赶集群众”的男子,该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地警方通令表彰了“果断依法开枪击毙犯罪嫌疑人的民警”。但警方的出警处置在目击群众中引发了争议。新京报记者在镇雄采访了解到,上百目击群众写联名信称,该男子“没有危害群众安全”、“警方公布的情况不属实”、“警方不应该在此情况下开枪打人”。(2014年05月20日新华网-《新京报》)
据报道,被云南镇雄警方击毙的农民,名叫方久书,是镇雄县罗坎镇茶蔚村村民。2012年当地火电公司修建输电线路经过他家房屋和承包土地,方九书要求火电公司按照市场价格赔偿损失,但双方一直没谈妥赔偿方案。为此,方九书兄弟多次到镇里、县里反映情况。2013年4月1日,方九书因用货车“阻碍交通、阻拦电网施工”,被罗坎镇政府以涉嫌寻衅滋事“行拘”30天。
由此,公众可以从中大致理出个头绪。那就是方久书因自家房屋和承包的土地受到火电公司输电线路的影响,要求火电公司赔偿相应的损失未果,故而采取“阻碍交通”等过激行为,结果非但没能拿到火电公司的赔偿款,自己反而还蹲了一个月的“班房”。一年多过去了,这起矛盾并未了结。方久书于是于今年5月15日开着“120农用货车”到镇政府继续反映情况,车上还带了一个花圈,写着“见安镇长”等。
按理说,正值全国学习焦裕禄“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这种公仆情怀的今天,一个满怀希望见见镇长,尽早促成矛盾解决的农民,这种要求并不过分。可是从目前详细报道的过程来看,方久书自始至终并未见到镇长大人,最后等到的,却是从县城突降的10来名荷枪实弹的特警。据镇雄官方宣称,凭受过专业训练的警察对形势的“全面评估”,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警察便“果断”对上访农民 “依法开枪”。
镇雄警方对上访农民“依法开枪”的理由,据镇雄县公安局政工科王英国科长透露,警察使用武器是否合法由检察院监督,检察院的报告结论初步形成:被毙男子涉嫌用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而方久书“涉嫌用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结论的形成,就是因为方久书在镇政府门前启动了他的货车,虽然车速比行人还慢,虽然并没有伤及任何人,但警方还是当即“依法开枪”,事后还“通令表彰”了开枪警察。
然而警方对外公布的结果,竟与众多现场民众亲眼所见大相径庭。新京报记者视频采访的十名目击者称,方九书的车开得很慢,不超过步行的速度,没有撞到人,肯定不是“故意冲撞群众”。所以罗坎镇上百名群众自发联名,认为方九书没有危害群众生命安全,有错误但不至于被击毙。
对于这个谁也不愿看到的结果,真理似乎全在镇雄官方。镇雄县外宣办副主任熊涛的说辞颇为令人惊愕:“方九书有开车冲撞群众的行为,不管是否伤到人,但他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开车冲向群众,存在撞伤人的可能性,如果警察不及时制止他,有可能造成更多群众受伤,警察在这种危急情况下开枪,是综合形势做出的判断。”活生生一个上访者被击毙,依据全是警方对“可能性”的“判断”。如此,今后谁还敢到衙门上访?下一个上访者的下场,会不会就是今天的方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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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男子疑驾车堵镇政府上访 特警开12枪击毙(图)
5月15日,云南镇雄男子方九书开货车堵住镇政府的门。当天14时许,方九书(位于驾驶座者)被当地警方开枪击伤,后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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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九书被子弹击中后从驾驶座掉到干货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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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击群众写的联名信第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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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云南镇雄警方称当街开枪击伤一名“驾车冲撞赶集群众”的男子,该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地警方通令表彰了“果断依法开枪击毙犯罪嫌疑人的民警”。
但警方的出警处置在目击群众中引发了争议。新京报记者在镇雄采访了解到,上百目击群众写联名信称,该男子“没有危害群众安全”、“警方公布的情况不属实”、“警方不应该在此情况下开枪打人”。目击者们称,该男子系上访时用货车堵了镇政府的门,并在与特警对峙中挥舞了马刀,随后被开枪击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