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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S » 时事新闻专区 » 睡了几个没搞清 不是“叫兽”是"淫兽" » 发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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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CC 发表于 2014-7-18 11:32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80.64.x 于 2014-7-18 09:46 发表

更为让人惊讶的是,这位教授坦承和女生开房的发票在国家课题里报销,从另一方面讲,与女生的开房费作为国家课题进行报销,这本身就涉嫌犯罪,是一种名副其实的贪污行为,不能对此熟视无睹。
[15] 这个可以有,就是不能入罪,至少要开除工作,受到社会道德的强烈遣责,

多好的女大学生,全给这个叫兽给沾污了。

匿名 发表于 2014-7-18 09:46

引用:
原帖由 SDCC 于 2014-7-17 14:07 发表
[15]  虽然有利益输送成份,但也算你情我愿,应该不构成犯罪吧。
更为让人惊讶的是,这位教授坦承和女生开房的发票在国家课题里报销,从另一方面讲,与女生的开房费作为国家课题进行报销,这本身就涉嫌犯罪,是一种名副其实的贪污行为,不能对此熟视无睹。

匿名 发表于 2014-7-18 09:13

[59] [59] [59]

匿名 发表于 2014-7-17 16:29

[29] [3]

踏雪寻风 发表于 2014-7-17 16:20

[59] [59] [59]

匿名 发表于 2014-7-17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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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xin 发表于 2014-7-17 14:42

“承认了和女生开房的发票在国家课题里报销”。[42]

SDCC 发表于 2014-7-17 14:07

[15]  虽然有利益输送成份,但也算你情我愿,应该不构成犯罪吧。

匿名 发表于 2014-7-17 13:34


近日,厦大历史系教授吴春明被指“诱奸”女学生一事,将厦大推入舆论漩涡。7月14日,厦大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老师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厦大老师们传言,“从学生在网上发的第一封信,学校就很紧张,找了吴春明,问他给学生承诺什么没实现”,然而吴春明“连睡几个都没搞清楚”,他自己也“承认了和女生开房的发票在国家课题里报销”。(《中国青年报》7月16日)

吴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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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春明作为厦大人文学院特聘教授,考古学与博物馆学专业博士生导师,是拥有多个头衔和荣誉的厦大知名教授。7月10日,一篇名为《对汀洋的声援—控诉厦门大学淫兽教师吴春明长期猥亵诱奸女学生的博文在网上被疯转,帖子中直指吴春明长期猥亵“诱奸”女生,甚至用学术经费开房,有的女生曾为此割腕自杀。然而,当厦大进行这方面的调查时,吴春明竟然声称“睡了几个没搞清”,这位教授的荒淫与无度由此可见一斑。
更为让人惊讶的是,这位教授坦承和女生开房的发票在国家课题里报销,再次验证了那句话“科研经费是个筐,啥都可以往里装”。纳税人的钱竟然可以作为教授的“睡女费”,真是对公款滥用的一大绝妙讽刺。

“睡几个没搞清楚”暗含怎样的寓意?一则是说这是个无头案,睡几个自己并不清楚;二是睡过的女生太多,已经记不清了。如果属于第一种情况,显然吴春明是被冤枉的,可是学生发在网上的“床照”似乎印证了吴春明的诱奸并非空穴来风。如果属于第二种情况,这位“教授”真成了“淫兽”了。

既然“睡了几个没搞清”,就不妨让这位教授“洗洗睡”。韩愈说:“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作为大学教授,不但要成为知识的传授者,更要成为道德的示范者。如果心生邪念,诱奸自己的学生,这与禽兽又有何异?师生关系是一种纯洁的关系,尊重学生的人格是教授们必须具备的修养,如果把学生视为“玩物”,成为泄欲的工具,还有师德可言吗?高校不是教授的自留地,想种啥就种啥;学生也不是教授的私有财产,想怎样用就怎样用。

“睡了几个没搞清”,这样的教授该让他清醒清醒。教授作为为人师表者,理当具备健全的人格与修养,一个人如果不具备这种素质,就该让他“洗洗睡”。高校既是培养人才的圣地,也是道德维护的精神家园,容不得丝毫的玷污。
从另一方面讲,与女生的开房费作为国家课题进行报销,这本身就涉嫌犯罪,是一种名副其实的贪污行为,不能对此熟视无睹。

据悉,鉴于学生的匿名举报,厦门大学已经终止了吴春明博士生导师的资格,有关问题正在进一步核实。对这样的害群之马必须从教授队伍中清理出去,否则不足以平民愤不说,对学生人身权利也是种伤害。
“睡了几个没搞清”的教授该“洗洗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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