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悠悠 发表于 2008-4-18 16:48
引用:
原帖由 11郎 于 2008-4-18 13:32 发表 
银行是有错,但不能因为银行有错你就可以去银行打劫,就象因为你忘记了锁门,贼人到你家去偷东西,你想想这个 贼有没有罪?如果你老婆因为忘记扣一个衫钮而招惹色狼强暴,你对色狼说:“这不是你的错。”你还是人吗! ...
同感同感。人都是有其人性弱点的,自私、贪婪、妒忌、虚荣、懒惰。。。等等或多或少都潜伏在每个人的内心和头脑中吧。也正如此,在国民素质普遍不高的社会背景下,我更趋向于严法治人。
11郎 发表于 2008-4-18 13:32
银行是有错,但不能因为银行有错你就可以去银行打劫,就象因为你忘记了锁门,贼人到你家去偷东西,你想想这个 贼有没有罪?如果你老婆因为忘记扣一个衫钮而招惹色狼强暴,你对色狼说:“这不是你的错。”你还是人吗!
我觉得许霆就象那个贼人,也象那个色狼。
我心悠悠 发表于 2008-4-17 12:28
谢谢版主支持。其实就许霆事件我也不是很想投票或讨论什么的,毕竟不是法律专业人士,只是觉得网上支持许霆的声音太多,客观从法律层面分析的少,如你所言,多带个人感情或同情。绝大多数人的民意未必就是正确的,仅仅代表了大部分人的意愿而已。而许事件并不是我们大部分人意愿所能决定的。事实上却如了大家的愿。有好的一面,会促进法律的改进,但不好的一面是舆论和媒体左右了判决,是法律尊严的丧失。让我想到税收的处罚制度执行不严,过期不罚,过得越久罚得越少等现象屡见不鲜,也正如此,税法也让人觉得不是很有尊严吧?我们做再多的宣传,再多的强调也是白费力气。
呵呵 发表于 2008-4-16 15:51
引用:
原帖由 我心悠悠 于 2008-4-15 17:16 发表 
也许法律的部分刑事处罚不适合形势,但无论如何法律有其稳定性,如果我们只是可怜许霆的话,那么像许霆一样的人是不是都应该为他们改判呢?法律失去其稳定性,那么社会上的人就人人自危了,社会将陷于混乱了。许霆有 ...
如果我们局推选一个类似法官的执法职位,我一定投你一票,我们这些小市民还是带太多的个人色彩和感情去看待这件事了,境界还是不够你的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能够做到这样中国社会真的太美好了。(不久前美国的那个律师因一件西装就向韩国移民开的洗衣店索赔千多万美元,这个案子能够开庭我觉得都已经够荒唐的了)
我心悠悠 发表于 2008-4-15 17:16
也许法律的部分刑事处罚不适合形势,但无论如何法律有其稳定性,如果我们只是可怜许霆的话,那么像许霆一样的人是不是都应该为他们改判呢?法律失去其稳定性,那么社会上的人就人人自危了,社会将陷于混乱了。许霆有两个是重判的情节,一是他恶意取款171次,如果一、两次的话,他主观情节还轻,171此之多,怎么让人相信他是帮银行保管,为什么不通知银行或者报警,还和他好友一起来取款,真是让人难以置信是为银行保管,之后还逃跑一年之久,他的好友就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投案自首,才被轻判。二是数额巨大,为什么官员拿十几万,那么多人就恨不得判处他无期甚至死刑,而普通老百姓就不能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国家有自己的国情,十几万对一般老百姓来说数额已经巨大了,我们不能拿美国的标准来衡量自己。 银行是有点过失,但我们不能强求银行,取款机出问题,这也不是银行想这样的,并不是你可以为所欲为的借口,许霆不仅是法律意识淡薄,而且是道德的败坏,就是别人丢的钱,你捡到也应该上交,以便能归还失主,“八荣八耻”不知道在他眼里是何物。运用鲁迅的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许霆之所以受到关注,只是因为他来自草根阶级,要是一个官员这样做了,我们会同情他吗?我估计不可能。我也来自草根阶级,就因为是这样,我们更应该争气,无知并不是借口。
呵呵 发表于 2008-4-15 16:53
呵呵……楼上说的也对。
据专家们分析,许霆这次得到许多民众的支持,主要是因为平时银行得罪大众太多。比如最常见的就留一个窗口排长队,其它窗口打情骂俏,让人看得心凉。所以嘛,自作孽阿……:lol
吖吖 发表于 2008-4-15 16:23
只要真能吐齐所有赃款,就让他像香港那样干几个月社会服务令也未尝不可,让他好好反省、学习下,希望他能洗心革面,不能老打这世上会有不劳而获的主意。。。;P
呵呵 发表于 2008-4-15 12:04
专银行的空子,虽是盗窃但又不是手法恶劣情节严重,只要能全部退赃,让他干干苦活(但不是牢狱之灾),服务一下大众,反省反省也就算了。:lol
呵呵 发表于 2008-4-15 11:59
我想我们可以学一学香港的做法。专银行的空子,虽是盗窃但又不是手法恶劣情节严重,只要能全部退赃,让他干干苦活(但不是牢狱之灾),服务一下大众,反省反省也就算了。
[ 本帖最后由 何坤岳 于 2008-4-15 12:02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