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发表于 2014-7-30 11:26
案犯多次犯同一性质恶性案件,强烈建议,实行宫刑,没收非法作案工具。[2]
匿名 发表于 2014-7-30 10:44
无药可救~~~[62] [62] [62] [64] [64]
克劳德.斯特莱夫 发表于 2014-7-30 09:22
强奸养母无所谓,强奸生母就...........................................................
seaxin 发表于 2014-7-30 08:51
秀底线,秀下限。[32]
匿名 发表于 2014-7-29 19:40
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一男子涂某某强奸母亲获刑八年六个月,刑满出狱后再次伸出魔爪强奸正在坐月子的弟媳。7月29日,记者从全南县人民检察院得知,涂某某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七个月,为第四次获刑入狱。
记者从全南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了解得知,今年49岁的涂某某,近20年的时光都在监狱里度过,1992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02年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5年12月因犯强奸罪(强奸母亲)、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2012年10月31日刑满释放。出狱后的涂某某没有经济来源,家人也疏远他。
2013年6月14日中午,涂某某来到医院看望因生孩子住院的弟媳陈某某,两人发生口角,涂某某被骂后便想强奸陈某某来发泄多年积累的怨气,于是将病房前后门关上,强奸了正在坐月子的陈某某。听到呼救声的护士随即赶来病房,发现房门反锁,涂某某听见有人敲门,连忙从窗户逃走。
陈某某的亲属随后打电话报警,不久后将涂某某抓获归案。
全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涂某某涉嫌强奸罪提起公诉,近日,全南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涂某某有期徒刑五年七个月。
网友吐嘈:亘古未有,今世竟现,不祥之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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