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发表于 2014-10-31 17:31
他们(什么人民公安,人民法院,各级党政领导等)的觉悟(连罪犯赵志红都不如,罪犯他还知道:自己做事、自己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政府彻查自己的罪行!现特向贵院申请派专人重新落实、彻查此案!还死者以公道!还冤者以清白!还法律以公正!还世人以明白!让我没有遗憾的地面对自己的生命结局。)可这些办错案的人民公安,人民法院党政各级组织,在这冤案面前,做了些什么呢?这冤案是发生在那个自称为:又是代表人民根本利益!又是代表什么,什么!的年代,难道政府就用制造冤案来代表人民的利益?决不能让那些制造这起冤案而又受到嘉奖、升官发财的人XX法外。
匿名 发表于 2014-10-31 09:18
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自己儿子。18岁就被人冤死。。。我估计我已经受不了打击,估计已经崩溃。。
那些踩着别人尸骨上位的人啊。等着天收吧。我始终相信因果报应
班长 发表于 2014-10-31 08:54
引用:
原帖由 镜云先生 于 2014-10-30 17:40 发表 
草草草··认错负责就这么难么?究竟是谁在包庇相关责任人?
XX党都是这鸟样,不择手段,专做伤天害理的事。。。。
我是一个大天坑 发表于 2014-10-31 08:40
官官相卫
镜云先生 发表于 2014-10-30 17:40
草草草··认错负责就这么难么?究竟是谁在包庇相关责任人?
匿名 发表于 2014-10-30 17:23
呼格吉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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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晚记者从内蒙自治区政法委、内蒙自治区公安厅和内蒙自治区高院等多个信源处获得独家消息:轰动全国的内蒙“呼格吉勒图冤杀案”即将启动重审程序,被以“故意杀人罪”枪决13年后,当年的杀人犯呼格吉勒图面临无罪判决的可能。
1996年4月,内蒙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和工友闫峰夜班休息时,听到女厕内有女子呼救,便急忙赶往女厕内施救。而当他赶到时,呼救女子已经遭强奸后扼颈身亡。
随后,呼格吉勒图跑到附近警亭报案,不想却被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局长冯志明认定为杀人凶手。仅仅61天后,法院在没有充足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便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予以立即执行。
认为儿子遭到错杀的呼格吉勒图父母,随后走上常年上访之路。
2005年被媒体誉为“杀人恶魔”的内蒙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在公安部督办、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亲自拉网追捕下落网。让人感到震惊的是,赵志红落网后交代的10起强奸杀人案的第一起就是“4.9”女尸案,而这个案件正是当年认定呼格吉勒图为凶手、并且已经对其执行死刑9年的案件!
据悉,1996年呼格吉勒图被抓获和枪决后,包括冯志明在内的诸多警官都因为“迅速破获大案”而获得从二等功到通报嘉奖的表扬。赵志红落网后,准确指认了当年作案的现场。在羁押期间,赵志红借来看管民警的笔向检察机关写了一封“偿命申请”。
他在这封申请中称:“1996年4月发生在呼市一毛家属院公厕杀人案,不知何故,公诉机关在庭审时只字未提!因此案确实是我所为,本着‘自己做事、自己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政府彻查自己的罪行!现特向贵院申请派专人重新落实、彻查此案!还死者以公道!还冤者以清白!还法律以公正!还世人以明白!让我没有遗憾的地面对自己的生命结局 ……”
该案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中央领导的高度关注,原本押赴刑场执行死刑的赵志红被“枪下留人”。
此后该案进入重新调查程序,而这个程序一走居然走了8年之久!尽管期间内蒙自治区政法委某主要领导曾向媒体表示:“我们的调查结论显示,当年枪决呼格吉勒图的证据不足,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杀错了”,但是不知何故该案却一直原地踏步,长期没有启动重审程序。期间由于原侦查机关主要负责人冯志明意外升迁,更引起舆论强烈反弹。
今天上午,记者从内蒙自治区政法委、公安厅和自治区高院多个信源处获得消息证实,来自司法机构高层的指示要求该案能够尽快启动重审,内蒙自治区政法委随即组织公检法等多部门会商,决定最快下月开始启动针对呼格吉勒图的法律重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