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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S » 时事新闻专区 » 有一份“圣诞礼物”叫做大妈在香港卖淫 » 发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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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回顾

匿名 发表于 2014-12-26 11:56

尼玛,香港也叫境外吗!!

seaxin 发表于 2014-12-26 11:01

引用:
原帖由 镜云先生 于 2014-12-25 14:21 发表
傻逼作者又见一个···
要搞清楚,香港警察拘留他们并不是因为卖淫
而是因为“依靠他人卖淫的收入为生”和“诱使他人作不道德行为”以及“全部涉嫌违反逗留条件”
如果是这样就丢了国人的脸,中国又要反思
那么 ...
[32] 如何才算“诱使他人作不道德行为”,是不是明码标价,不拉客就不算?

梁保罗 发表于 2014-12-26 09:32

引用:
原帖由 小鱼的理想 于 2014-12-26 09:12 发表


有没有价格?
还真有。加多1句小弟没有去过。[3] [3] [3]

小鱼的理想 发表于 2014-12-26 09:12

引用:
原帖由 阿尔萨斯 于 2014-12-25 16:32 发表



常识来的好吧。。。去到香港报摊很多攻略的好吧。。。里面有各种一楼一凤的资料,三围, 相貌,年龄,招数,简直就是神奇,有些还有地图给你找地方,兄弟你有空恶补下吧。。
PS。。。小弟没去过。。。
有没有价格?

阿尔萨斯 发表于 2014-12-25 16:36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36.97.x 于 2014-12-25 15:31 发表
丢脸都丢到境外去了?

尼玛,香港也叫境外吗!!
还真尼玛有境外的感觉,有关口,进出要通行证,跟去国外没太大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可以不坐飞机

阿尔萨斯 发表于 2014-12-25 16:32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68.20.x 于 2014-12-25 15:19 发表

谢谢,看来兄弟你常去
常识来的好吧。。。去到香港报摊很多攻略的好吧。。。里面有各种一楼一凤的资料,三围, 相貌,年龄,招数,简直就是神奇,有些还有地图给你找地方,兄弟你有空恶补下吧。。
PS。。。小弟没去过。。。

匿名 发表于 2014-12-25 15:31

丢脸都丢到境外去了?

尼玛,香港也叫境外吗!!

镜云先生 发表于 2014-12-25 15:27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68.20.x 于 2014-12-25 15:19 发表

谢谢,看来兄弟你常去
这是常识啊···多念点书···
记得带好证件配合检查··去合法娱乐场所··
要不要我推荐你几个好去处?还有龙票啊·你要不要来一张?

匿名 发表于 2014-12-25 15:21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68.20.x 于 2014-12-25 15:01 发表
新人不懂,想在这问下老鸟,要是我万一,我说万一哈,其实真不会这么做的,万一去香港或澳门嫖被查了,会面临什么处罚吗?
其实你就是想这么做,大家心照啦[3]

匿名 发表于 2014-12-25 15:19

引用:
原帖由 阿尔萨斯 于 2014-12-25 15:15 发表


香港澳门不会抓嫖娼人员的,只会抓那些非法留港的卖淫女,嫖客最多去警署做笔录就放你走了。。不会登记的,兄弟放心去玩吧,澳门嘛,更是合法的。。。
谢谢,看来兄弟你常去

阿尔萨斯 发表于 2014-12-25 15:15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68.20.x 于 2014-12-25 15:01 发表
新人不懂,想在这问下老鸟,要是我万一,我说万一哈,其实真不会这么做的,万一去香港或澳门嫖被查了,会面临什么处罚吗?
香港澳门不会抓嫖娼人员的,只会抓那些非法留港的卖淫女,嫖客最多去警署做笔录就放你走了。。不会登记的,兄弟放心去玩吧,澳门嘛,更是合法的。。。

承蒙错爱 发表于 2014-12-25 15:10

[36] 人家香港允许“一楼一凤”,系大陆先打击卖淫

匿名 发表于 2014-12-25 15:09

楼上的紧张啥,上次查了你现在还不是照样在发帖么[3]

匿名 发表于 2014-12-25 15:01

新人不懂,想在这问下老鸟,要是我万一,我说万一哈,其实真不会这么做的,万一去香港或澳门嫖被查了,会面临什么处罚吗?

匿名 发表于 2014-12-25 14:34

键盘侠[104]

jarbom1 发表于 2014-12-25 14:32

一个批评道德败坏的帖子,出现在以福利为主的高州论坛,简直是丢了楼主的脸……

匿名 发表于 2014-12-25 14:29

大陆不扫黄,楼主这样的人有的嫖,嫖完以后还大骂警察不扫黄社会败坏
现在大陆扫黄,妓女跑到香港卖淫,楼主这样的人没得嫖,又大骂内地扫黄导致妓女去香港丢脸
吃两头你倒是算计的够精明

镜云先生 发表于 2014-12-25 14:26

给楼主普及下·
伟大的宝岛·民主的典范台湾,卖淫是合法的
但是不可以“依靠他人卖淫的收入为生”和“诱使他人作不道德行为”。懂吗?
国外有些地方也会抓偷渡的卖淫女子,倒不是因为他们卖淫,而是因为他们属于打黑工。

jarbom1 发表于 2014-12-25 14:23

在国外,卖淫嫖娼不是丑恶现象,因此,她们才愿意去国外……

镜云先生 发表于 2014-12-25 14:21

傻逼作者又见一个···
要搞清楚,香港警察拘留他们并不是因为卖淫
而是因为“依靠他人卖淫的收入为生”和“诱使他人作不道德行为”以及“全部涉嫌违反逗留条件”
如果是这样就丢了国人的脸,中国又要反思
那么阿姆斯特丹拉斯维加斯里约热内卢那些被抓的非法卖淫女子丢了全世界的脸?

匿名 发表于 2014-12-25 14:18

内地扫黄导致妓女跑到香港二次扫黄,内地人楼主望眼欲穿,中国是最大输家

嘉士伯 发表于 2014-12-25 14:13

[15]探员放蛇遇到65岁大妈,这蛇还挺难啃啊

SDCC 发表于 2014-12-25 14:10

[15] 看完了我想说的是,求老司机带路。

匿名 发表于 2014-12-25 12:55



圣诞节及新年临近,昨中午(香港)警方联同入境处在油尖旺区展开代号为“烽火”及“激流”的大规模打击卖淫活动,其中一名被捕的性工作者年龄达65岁。

警方今次的行动层面针对街头流莺、一楼一凤及酒店高钟,探员分别在庙街、新填地街、吴松街、广东道、砵兰街及登打士街一带街头作“放蛇”,又突击搜查区内多个目标单位及酒店房间等,其间有放蛇探员在行经吴松街一大厦楼梯口时,遇到一名65岁内地女子“兜搭”是否想要性服务,探员随即表露身份将其拘捕,另探员在尖沙嘴一间目标酒店内拘捕16名内地卖淫女子。

截止昨晚上11时半为止,行动共拘捕58名涉嫌卖淫内地女子,18至65岁,每次提供性服务收费由100元至1200元不等,全部涉嫌违反逗留条件,其中65岁被捕内地女子亦涉嫌“依靠他人卖淫的收入为生”和“诱使他人作不道德行为”罪名,将被通宵扣查。(2014,12,24“深圳新闻网”《香港大规模扫黄:拘捕58名内地女子 最大年龄65岁》)

[attach]120918[/attach]

圣诞节到了,在圣诞节即将到来之时,许多人都在为自己的亲朋好友准备礼物,都在用各种不同的方式,迎接这个越来越被中国人看好的洋节。但在看到这则报道的标题时,是不是所有人的心里都会跳出这么一个问题来,那就是:有一份“圣诞礼物”叫做大妈在香港卖淫?

答案是肯定的!于香港警方而言,因为大规模扫黄行动成绩颇丰,可以看成是他们在维护香港本地治安,有力打击卖淫活动中,向香港市民送上的一份“圣诞礼物”。然而于所有的国人而言,这却是一份虽然可以不承认,但却不得不面对的一份苦涩“圣诞礼物”。

丢脸都丢到境外去了?答案也是肯定的!58名内地女子因从事卖淫活动在香港被拘捕,可以说是一张丑陋的“集体照”。而在这张“集体照”中,那位年已65岁的卖淫大妈,显然已经成了被撕了脸的主角。不知道此人有否女子?不知道此人做了奶奶或外婆没?也不知道这样的信息,最后会传到她的国内居住地和家人不?但不管如何,在香港警方的档案中,这位大妈的劣迹,已经永远不可能被抹去。从此之后,香港的大门将有可能对她永久关闭。

报道中“全部涉嫌违反逗留条件”这样的措辞,说明所有涉及本案的58名内地女子,全在那里用卖淫的方式打“临工”。而报道中“警方今次的行动层面针对街头流莺、一楼一凤及酒店高钟”这样的措辞,又说明了这些人竟是在香港卖淫的“站街女”。对这样的行为,国人是应该心酸还是悲哀?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还是只当作一个故事听?但这一切已经全然于事无补了,因为那58张脸已经被撕得粉碎,而且还丢了国人的脸。

有人去境外或国外卖淫,早已不是新鲜事,但“树从根脚起”。因为谁都清楚的知道,之所以有诸如此类丢脸之事的发生,其根源还是在国内。“卖淫嫖娼”丑恶现象的沉渣泛起,已经有了数十年的历史。年复一年的扫黄活动,虽然每每被各地警方“誉”之为“阶段性成果”,但却每每成了老百姓心中的笑柄。卖淫嫖娼活动手法的不断创新,队伍的不断扩大,年龄层次的不断降低,“笑贫不笑娼”的不断为一些人所接受,似乎谁也改变不了,真不知道这样的事何时是个头?65岁大妈?在香港作为“流莺”被拘?创举啊!于是我想问:
当“有一份‘圣诞礼物’叫做大妈在香港卖淫”这样的故事终于发生时,各地警方不知有何感想?“任重而道远”、“阶段性成果”这样的话,不知还要讲到什么时候?!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6-4-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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