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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S » 时事新闻专区 » 未经男友同意刷卡消费,真不拿自己当外人 » 发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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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回顾

OXZ 发表于 2015-2-16 14:44

'刷我D卡"麻烦了

seaxin 发表于 2015-2-16 14:20

只怪你没讲好价钱~[39]

匿名 发表于 2015-2-16 11:23

真的是犯贱

嘉士伯 发表于 2015-2-16 10:47

[15] 日了这么久还要倒贴两万,还变回单身狗了

Feynman 发表于 2015-2-16 10:40

知会一声就不会这样了。

匿名 发表于 2015-2-16 10:25

被日了那么久被白日(依山尽)了[3]

成虫 发表于 2015-2-16 10:18

不把自己当外人,用男朋友的钱起码知会一声吧,三万哦,又不是三五百块。

这些女人要不得

雄纠纠 发表于 2015-2-16 10:08

你这样说还是男人的不对了![42]

SDCC 发表于 2015-2-16 10:00

[15] 跟着这样的男人算你倒霉了。

匿名 发表于 2015-2-16 09:47


  中新网苏州2月14日报道 男子发现卡里少了三万,以为被盗了,经警方调查,发现是其同居女友刷掉的,男孩询问女友,女孩说“你凶什么?我们都同居了,你的钱不就是我的钱?这是我们的共同财产。”2月13日,法院判女孩盗窃罪,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有一种人非常让人感觉讨厌,明明自己和他没有那份交情,或者对方还不具备那种资格,就不拿自己当外人,不打招呼使用自己的东西甚至花销财物。这种人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不是个别还常能遇到,小到室友蹭自己日用品、同事占便宜有意无意使用自己东西,大到亲戚甚至女友忘了身份,以为他们是自己财务的主人,随意支配!

  就比如这起新闻中的女孩,只是人家的女朋友连老婆都不是,就以为对方的钱财就是共有财产,可以随意花,连知会对方一声都没,忒不把自己当外人了!同居只是感情上的相互依恋,不是财物上的不分彼此,以为同居就可以随便花对方的钱,这是把自己当什么了?一方面女性高呼要平等尊重,为何一旦涉及到财物时,就认为花对方的钱理所当然了?

  即便是夫妻,老婆花老公的钱,也该说一声,更何况这样的大笔支出!他们不是事业有成的成功商人,而只是农村进城的打工仔,三万块可是笔不小的钱财,怎么能这么浪费呢?穿衣吃饭看来方,一个打工的小姑娘,一月花三万两千块买衣服鞋帽,真把自己当公主供了!这种女子不是过日子的料,物质又虚荣,谁看上她真是瞎眼了。

  其实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该自信自重,自己没钱即便是最亲近的人,老公还是父母兄弟姐妹,需用他们的钱,必须提前征求他们的意见,得到同意才可使用,这是基本的做人道理,也是对亲人的尊重。本人只有权处理本人名下的产业和钱财,无权动用他人的,他人的钱财只可为援,不可作主,求援必须得到授权才可使用!如果不知会亲人,那就是偷窃。

  这起案件虽然非常平常,但是我觉得意义很大,因为这类不拿自己当外人的人真的非常多,擅自用了他人的东西,主人来问时,他们大多还能振振有词,好像主人小气理亏似的。私以为应该把这类的案件当作典型宣传,给他们普及法律。不一定只是强奸杀人才以为是犯罪,这种不拿自己当外人的做法也是犯法需要坐牢的!

  至于指责男方大题小作,这点小事就闹上法庭的人们,也是事情没落自己身上,风凉话说得好轻松!三万两千块,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那还真是一笔钱,莫名其妙没了,心慌报警一点错都没有。至于法庭判决不是男友能作主的,因为警方受理的盗窃案件是公诉案件,他不能撤诉,看在一夜夫妻百夜恩的同居份上,他能为女友做的也仅仅是出具谅解书让她轻判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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