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发表于 2016-3-2 09:06
引用:
原帖由 天朝雷人 于 2016-3-1 16:06 发表 
我家装了WiFi快十年了,为什么没有美女问我密码的??[39]
因为你家WIFI信号不够好,到隔壁就没有了,记得装个全条街都收到信号的[39]
放屁的小孩 发表于 2016-3-2 09:05
我也想用WIFI,怎么找不到附近美女家蹭下?[29] [29] [29]
天朝雷人 发表于 2016-3-1 16:06
我家装了WiFi快十年了,为什么没有美女问我密码的??[39]
匿名 发表于 2016-3-1 14:33
大陆同胞吃不起茶叶蛋,台湾同胞用不起WIFI[48] [48] [48]
匿名 发表于 2016-3-1 13:38
据台媒2月26日报道,一名15岁台湾少女在台北在与人共同租屋期间,向邻房20岁的林姓男室友要求分享WiFi,林竟要求“性爱一次换WiFi”,更让人没想到的是,少女真的和他上床进行交易。事后少女认为吃亏而提告,台北地检署调查认定双方行为应视为性交易,昨依与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将林男起诉。
台媒报道称,该名15岁国中女生小君(化名)去年辍学后,为了学习美发便与几名女性友人共同在台北租房,林则承租同一层不同房间。她因为没钱申装网络设备,又想用手机上网,得知林房间内有装设WiFi,多次请求他提供账号、密码供她使用,但都遭拒。直到去年中旬两人在客厅看电视,少女再次央求分享WiFi,林男提议称“不然打一炮交换……”,还趁机摸了她的胸部,小君下意识地拒绝,并说“不要闹了!”随即走回房间。
之后,林男认为小君是因害羞才拒绝,于是尾随她进房间,而已有男朋友的小君,为了能使用WiFi,竟在半推半就之下与林男发生性关系,完事后,林男依约给她分享Wi-Fi,后来小君向友人聊到此事,事情传到男友耳中,才称被林男性侵并提告。
台北地检署开庭时,林男承认与小君发生性关系,但称对方为了用WiFi,愿意以上床方式作为交换,且她在过程中也没拒绝。检方比对双方说词,认为有性交易的对价关系,且少女未满16岁,仍将林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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