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发表于 2016-6-16 11:25
拆咗都只能用来建立体式停车场[36] [36] [36]
Vince_loo 发表于 2016-6-16 08:54
用来出租就赚多了 起码旁边有这些大型小区 买基本的日常用品可以得到保障 说不定还可以被分到学位
匿名 发表于 2016-6-16 08:47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20.185.x 于 2016-6-16 08:35 发表 
2000年到现在,房子也涨了好几倍了,还是业主赢了
有鸟用,这样的位置被包围在一个小区里面,鬼才要这样的房子呢。[32]
匿名 发表于 2016-6-16 08:35
2000年到现在,房子也涨了好几倍了,还是业主赢了
rynodon 发表于 2016-6-15 16:42
不错啊,以后旧了可以重新拆了盖高层
匿名 发表于 2016-6-15 16:16
深圳钉子户坚守16年 开发商索性不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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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广东深圳罗湖,两栋墙身发黑的简陋三层楼房,伫立在周边的高楼之中,一直被对外出租。这两栋连体三层小楼,各自的建筑面积均有300多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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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00年,楼房所在区域曾启动旧房改造工程,由于屋主与开发商拆迁补偿未达成一致,两栋小楼暂且未纳入施工工程。2013年,随着新楼盘的竣工,两栋小楼处在小区停车场区域,对主体工程建设没有任何影响,从此则被开发商撇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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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中,双方还曾就“消防验收和房屋拆迁”发生过司法诉讼,最终法院认为问题的核心还在于房屋该不该拆。根据当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 迁补偿应由拆迁主管部门裁决。法院为避免判决与行政裁决发生矛盾,驳回了双方诉求。屋主又向中院申请再审,再审裁决最终于2009年3月作出,仍然维持二 审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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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在16年里,这栋三层简陋小楼始终伫立在周围高楼中,也成为了都市中的一幅奇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