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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S » 时事新闻专区 » 无国籍女子拐卖22名婴儿被执行死刑 » 发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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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回顾

looloo 发表于 2016-8-18 08:52

引用:
原帖由 石头布 于 2016-8-17 16:52 发表
我都不明白不是自己亲生的养来有什么用?
不能生儿子的就认命了,然后买一个欺骗自己是自己生的达到满足自己欲望,满足其他人对自己的期望

石头布 发表于 2016-8-17 16:52

我都不明白不是自己亲生的养来有什么用?

匿名 发表于 2016-8-17 16:43

[104]

镜云先生 发表于 2016-8-17 15:05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60.57.x 于 2016-8-17 12:03 发表
除了买家是中国人其他都是越南人有些越南人还是自愿卖的,中国的警察为什么去不捉和审判本地买家?如何证明该犯是无国籍不遣返到越南去而不是对越南的打击报复行为?
你是不是脑子萎缩了?

快去看看吧·····

匿名 发表于 2016-8-17 14:39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60.57.x 于 2016-8-17 12:03 发表
除了买家是中国人其他都是越南人有些越南人还是自愿卖的,中国的警察为什么去不捉和审判本地买家?如何证明该犯是无国籍不遣返到越南去而不是对越南的打击报复行为?
不知你想表达什么?

匿名 发表于 2016-8-17 14:37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60.57.x 于 2016-8-17 12:03 发表
除了买家是中国人其他都是越南人有些越南人还是自愿卖的,中国的警察为什么去不捉和审判本地买家?如何证明该犯是无国籍不遣返到越南去而不是对越南的打击报复行为?
1、自愿卖就可以卖儿女了?在中国卖自己亲生的都是犯法的你不知道?去年不是刚刚处理过一个卖自己亲生儿子的,也判刑了。
2、你怎么知道警察不去捉本地买家?这篇文章没有提到而已。
3、在中国贩卖20几个儿童就是死刑,能否证明她是哪一国人都不重要,既然都不重要了还证明来干什么?
4、她在中国做的这些事就是该死,跟报复越南没什么关系。再说了,连奖励首位奥运夺金英雄的奖金都要分期几十年兑现的国家,值得我们出手打击报复吗?

匿名 发表于 2016-8-17 12:03

除了买家是中国人其他都是越南人有些越南人还是自愿卖的,中国的警察为什么去不捉和审判本地买家?如何证明该犯是无国籍不遣返到越南去而不是对越南的打击报复行为?

匿名 发表于 2016-8-17 11:43

[104]

cheer 发表于 2016-8-17 11:28

潮汕福建的能不能不要买小孩,CAO!!!!!!

匿名 发表于 2016-8-17 11:20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8月16日,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广西“6·8”特大跨国拐卖婴儿案主犯黄清恒执行死刑。主犯黄清恒自称1982年2月2日出生,住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金瓯省个水县平明社个对宛村,一审中防城港市中院认定其为无国籍人员。

[attach]147507[/attach]

自2010年起,黄清恒得知广东揭阳等地少数家庭有收养婴儿的愿望后,产生了从越南组织婴儿到广东出卖,或组织越南籍孕妇到中国待产,分娩后再将婴儿卖出的犯意。

从2011年起,黄清恒、黄曼丽与阮氏军达成共同将婴儿从越南接送到中国境内以非法获利的共谋后,逐渐与庄存、阮黄玲、阮氏红、阮氏碧秋等人形成拐卖儿童的犯罪团伙,开始从越南经广西东兴市向中国广东省揭阳市、汕头市等地接送、中转、贩卖儿童,或组织越南籍孕妇到中国待产,产后再将婴儿卖出。从2010年至2011年期间,该团伙共拐卖婴儿(儿童)20余名,其中,公安机关解救出11名涉案婴儿(儿童)。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清恒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联系、中转、贩卖多名婴儿,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

黄清恒提出犯意,多次组织人员自越南将婴儿运送至中国境内贩卖或安排待产妇到中国生产后贩卖,指挥同案被告人在中国境内的接应活动,确定婴儿的贩卖价格,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黄清恒拐卖婴幼儿16起22人,其中12名婴儿下落不明,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惩处。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被告人黄清恒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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