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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S » 时事新闻专区 » 对“暴走团”的宽容其实是害那些老人 » 发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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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云先生 发表于 2017-8-7 17:23

如果尊老爱幼只跟年龄有关

那应该把王八和蚍蜉都保护起来····

匿名 发表于 2017-8-1 15:00

只要违法就刑事拘留看他们还敢不敢

匿名 发表于 2017-8-1 11:44

在法律规范和社会公德面前,不论什么年龄,都应该择善而为,该法办的法办、该谴责人谴责,否则只会继续抹黑中国社会整个老人群体,根本上是害了他们。

匿名 发表于 2017-8-1 11:43

如果路上的不是老人,是一群猥琐邋遢的普通人不穿反光条,是否也不作为,是否也“宽容”?是否一视同仁?为什么穿了反光条就能大摇大摆的在马路上?老人是人,猥琐邋遢的人也是人,也是公民,有关部门自问一下到底是真的行驶执法权还是不作为?

匿名 发表于 2017-8-1 09:00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找这个那个借口,等于助长犯罪!

匿名 发表于 2017-7-31 16:44

只要违法就刑事拘留看他们还敢不敢[57]

克劳德.斯特莱夫 发表于 2017-7-31 16:31

社会圣人病病发,太偏护违法犯罪的老人

匿名 发表于 2017-7-31 16:26


  13日晚,临沂一暴走团再次上路健身:全体队员身穿反光服、手持荧光棒,队尾还有一辆插着队旗的叉车压阵。队长说自己的工作是叉车出租,所以临时把开车路过的儿子喊过来防护,以免后面有车撞来。总负责人表示,就这支队伍有叉车,别的没有。7月14日,据@新京报报道,临沂暴走团13日晚再次被拍到在非机动道上锻炼。队员手持荧光棒,身贴反光条。临沂山鹰运动协会会长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自己想停止活动,但队员不听。“反光条这些本来就有,只不过现在又加强了,现在要求都穿上。徒步健身是公益活动,我们需要健身,我们也需要防护。” (澎湃新闻网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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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说是在非机动车道上“暴走”,其实从新闻视频上能够很清晰的看到他们是成群结队行进在机动车道上,公然违反道路交通法,公然与社会主流舆论对着干,向法律示威。类似现象已经很多了,抢占蓝球场跳广场舞,社区里用高音扰民,公交上抢座甚至调戏妇女-----,每次社会舆论不但不能让那些无法无德老人们收敛,甚至反而变本加厉,稍有常识的人都明白,这个社会并非不尊重老人,而是中国社会确实在相当多的老人不但无视法律,而且缺乏基本的社会公共道德。而持续纵容他们抹黑老人群体形象的更重要原因却是人们基于尊老传统而过度的宽容。

  何谓宽容?每次媒体曝光各种老人讹诈好人,或者各种扰民让市民怨声载道的广场舞、亦或诸如老人“暴走团”占用机动车道锻炼身体,出事后,总是祭出所谓“尊老‘传统或什么“你也会老的”、“你家也有老人”等等理由,想方设法的纵容那些习惯于倚老卖老、为老不尊的人;试问那些无视法律与社会公德的老人值得尊重吗?

  我会变老不错,我家也有老人也对,但首先我老了不会违法或无德,我家老人都奉公守法,更不会去占用机动车道跑步,何况这种“暴走团”式的情形了。问题是每次出了恶性事故,每次当社会舆论都在谴责这种既违法又无德行为的时候,总是主流媒体不失时机的站出来以“尊老”的名义去故意漠视法律、漠视公共道德,然后奉劝公众要“尊重”那些一而再再而三触怒社会的违法行为。于是乎理所当然的出现了现在的情况,就是现在我们看到的“临沂暴走团全员贴反光条上街,协会会长:想阻止,但队员不听”的情况。这与之前老人抢占蓝球场并殴打年轻人引发的事件如出一辙,对那些无德老人的尊重,结果成了对无赖的纵容。

  问题是现在很多让社会反感的涉及老人滥用“尊老”传统的事例已经不是个案,尤其是涉及扰民、公交上滥用公共资源、讹诈好人,几乎成了标签,也害惨了更多值得人们尊重的守法守德的老人。很多年轻人说,我们只尊重值得尊重的老人,言下之意就是鄙视那些无德无法的坏人,一句“坏人变老了”,其实某种意义上恰恰是人们对现实的无奈。更多的时候是对法律缺位的无奈。

  就好比临沂暴走团出了交通命案后再次成群结队走上机动车道,公然挑衅社会良知,公然挑衅交通法规,这恰恰就是法律纵容和舆论纵容的后果。人们总站在所谓“尊老”古老传统的角度去宽容老人,但结果呢?这到底是在保护爱护老人还是在害他们?为了挑衅社会挑衅法律,这些无良无德的老人宁愿用叉车垫后的方式保护自己,也不愿意向法律低头。试问交警们视而不见,如果再发生交通事故呢?

  是的,年轻人都会有变老的一天,但既然现在的年轻人敢于批判倚老卖老无德无法的为老不尊行为,那他们将来变老了,还会故伎重演吗?真正的问题是,在法律规范和社会公德面前,不论什么年龄,都应该择善而为,该法办的法办、该谴责人谴责,否则只会继续抹黑中国社会整个老人群体,根本上是害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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