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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S » 时事新闻专区 » 云南晋宁系列杀人案告破 犯罪嫌疑人张永明被依法逮捕 » 发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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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回顾

匿名 发表于 2012-5-29 16:56

警方多次拒绝失踪者家属报案,5个失踪者的家长联名上书公安局,并且差的和一名警察打了起来,家长们质问“难道孩子失踪了就失踪了吗?”对方恶言相向。家长们用手机录音,被抢去并删除。

匿名 发表于 2012-5-29 08:28

如果向上次一样在里面只呆18年,出来后也就是74岁,还年轻,仍有一次机会犯案。bq114 bq114

海贼王 发表于 2012-5-28 09:13

故意杀人——死刑——死缓——减刑,十年八年就出来再杀人。
到底系谁之过啊!

匿名 发表于 2012-5-28 09:09

真服了天朝的公安,作案动机不明,作案过程不详细,作案地点也不明确(行人稀少的路段,笑话!),这样就算破案了!?bq147

匿名 发表于 2012-5-28 09:06


   本报北京5月27日电 (记者黄庆畅、张洋)经公安机关缜密侦查,云南晋宁系列杀人案告破。犯罪嫌疑人张永明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依法逮捕。

  云南省晋宁县晋城镇发生多人失踪案件后,公安部和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安部继5月初派出刑事专家工作组后,又于21日派出由公安部领导带队的案件督察组,会同当地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侦办和责任追查工作。

  经过20多天的昼夜侦查,公安部刑事专家工作组和当地公安机关深入开展走访调查和现场勘验,进行了大量的物证鉴定和DNA比对。现已证明,有11名男性遇害。目前,警方已与遇害者家属取得联系。

  犯罪嫌疑人张永明系晋宁县晋城镇南门村人,现年56岁,1979年曾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曾多次减刑,于1997年出狱返回晋宁老家。经警方侦查,自2008年以来,单身独居的张永明在其居住地附近行人稀少的路段,趁人不备,对单独行走的受害人实施暴力袭击,致受害者死亡后,通过碎尸、焚烧、掩埋等多种方式销毁罪证。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晋宁发生系列杀人案件深感痛心。公安部将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在查明具体责任的基础上,坚决严肃法纪,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对公安机关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处理,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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