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发表于 2012-9-12 09:28
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一种表现,一大特色......不足为怪.不足为怪嘛!
匿名 发表于 2012-9-11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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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uest from 150.44.173.x 于 2012-9-11 16:39 发表 
五毛党威武,人家自娱自乐关你们什么事?我觉得清高的人不会去关注这些东西的,你能做到问心无愧就好,否则就不要随便喷粪了
我喜欢喷,你愿意吃粪自己吃自己的去,我五毛党,那你就是汉奸党,不要随便给人戴帽子
匿名 发表于 2012-9-11 16:39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20.121.x 于 2012-9-11 16:15 发表 
自己不努力改造,而是用娱乐化去适应这个浮躁低俗的社会,难怪一辈子做蝼蚁给人踩,怪天朝?你应该怪自己,没用的家伙!
五毛党威武,人家自娱自乐关你们什么事?我觉得清高的人不会去关注这些东西的,你能做到问心无愧就好,否则就不要随便喷粪了
匿名 发表于 2012-9-11 16:15
自己不努力改造,而是用娱乐化去适应这个浮躁低俗的社会,难怪一辈子做蝼蚁给人踩,怪天朝?你应该怪自己,没用的家伙!
匿名 发表于 2012-9-11 16:05
天朝的现状不就是屁民如蝼蚁吗?一个失去信仰的体制里面幻化的各种现象都不足为奇
匿名 发表于 2012-9-11 16:00
周克华被击毙已有些日子了,网友@军事小砖家微博爆料称:周克华被击毙的地方近乎成了风景名胜,慕名围观的人群众多,其中不乏如图所示献身模仿的达人。此举引发网友热议,多数网友认为模仿者实在太无聊。(新华网9月6日)
居然有人模仿周克华被枪毙倒地的样子拍照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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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克华是位“名人”。是“名人”就会有一个特点——新闻不断。被击毙之后,周克华的家人与女友也都相继成为“名人”。更离奇的是,周克华击毙的地方也成为“名迹”,在这里,还有专门的讲解员,而他躺在地上的姿势,也成为许多人模仿的目标。这反映了当下社会的一种娱乐心态。
不过,除了网友所说的无聊之后,笔者认为,周克华被击毙的地方成为风景名胜、其被击毙时的姿势成为模仿目标还证明了当下社会的“娱乐无底线”,这是应该值得商榷的——有些原则性的东西,仍然需要坚持。
“名人”分多种。简单来说,可以用正义和邪恶来分。对于代表正义的英雄人物,如何模仿都不会是一种错,无论你模仿蜘蛛侠,还是模仿蝙蝠侠,都无所谓;可周克华,是典型的邪恶杀手,如果历史给他留个名,则一定是遗臭万年、人人唾弃的负面人物。周克华杀人的理由非常简单粗暴,就是抢人钱财,或者叫做谋财害名。这样的杀人方式,没有任何正当性。因此,周克华的罪名应该是反社会甚至是反人类的。我们作为社会的一份子,都曾是周克华潜在的杀人对象(至少理论上是),对待如此罪大恶极的罪人,我们只能唾弃,而不应该模仿和娱乐。
除此之外,在此之前,网络上一度称周克华为“曝头哥”。这样的一个戏谑的叫法,反应了当下网络生态的自由度。可是,“曝头哥”的轻佻,是对周克华所杀对象及其家属的不尊重,生命的尊严,在这样一个充满调侃与戏谑的叫法里,荡然无存。再退一步讲,周克华也是人,也有自己的尊严,犯人在被执行死刑之前都需要“饱餐上路”,而这样的模仿也让周克华彻底丢掉了仅剩不多的尊严。
娱乐过后,一些应有的原则被打碎并散落了一地。娱乐应有底线,至少不应拿一个危及公共安全的杀手当临摹的对象。一者,娱乐周克华会模糊社会的正义判断标准,黑白不分,做人做事会失去原则性;二者,也容易导致简单的暴力崇拜。娱乐本无错,可是,娱乐亦应该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无论社会娱乐多么发达,无论调侃人生如何受欢迎,人类总应该有自己应该坚守的东西。是模仿救人英雄,还是模仿杀人恶魔,必须有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