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发表于 2013-4-18 11:34
良禽择木而栖,这个是很自然道理,社会、人文、经济、自然环境不好,什么都留不住
金盆洗脚 发表于 2013-4-18 11:04
挖就挖吧,那个女人情愿被挖,你强抢她回来,难道她内心就情愿了?
匿名 发表于 2013-4-18 10:27
篮协自己要反省,你待遇好人家怎么会离乡背井。。。。
匿名 发表于 2013-4-18 09:49
是别人抢去的,还要什么证明,一群傻X !bq163
ahfgut 发表于 2013-4-18 09:16
中国篮协的“哑巴亏”仅此而已?李明阳被“挖”走才时几岁?没有人在其中帮着“搞鬼”,这样的事能成?那么大一个动作,竟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发现?
我也一直在纠结这个问题,转入外国国籍真的就那么容易?不用相关单位出具任何证明和手续?连身边的同事也一点不知道?
专门注册 发表于 2013-4-18 08:58
想想早前的焦志敏,还有NBA之行的大郅...不明内情,个中事由谁说得清?坐等N年之后的内幕吧
不过有个事情真的想问下,入外国藉就那么容易吗?只要别人接收就可以了,不用相关部门出具任何证明???
匿名 发表于 2013-4-18 08:52
这样的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我爱丝竹 发表于 2013-4-18 08:44
也许,仅仅是也许,她有她的无可奈何,与其------不如------
匿名 发表于 2013-4-18 08:43
改国籍的人多了去了,必定走了合法程序,为什么洗盘子的可以,拍AV的可以,打篮球的就成了民族公敌了?
废话少说,实干谋生吧各位。
一棵草 发表于 2013-4-18 08:36
月薪2000元,你还会留在女篮吗?人望高处,正常啊。反省吧
匿名 发表于 2013-4-17 17:25
是抢吗?中国国家队不需要她,她就不能自谋出路了?
只有一群傻逼才会等死。
匿名 发表于 2013-4-17 17:19
转自【华声论坛】
北京时间4月15日,中国篮协针对“李明阳事件”发表声明,篮协表示,在归化李明阳这件事上,日本有关方面的做法极为不妥,严重影响体育秩序,并就此事继续和国际篮联进行交涉。
认个日本干爹 取得日本国籍并改名字的 李明阳(左四)在日本球队活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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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阳(1994.6.1出生)系北京首钢俱乐部注册女篮运动员,同时,她也是我们国家青年女篮在国际篮联的正式注册球员(注册证号码:201000230),曾代表中国参加过2010年U17世界青年女篮锦标赛和2010年中日韩青少年篮球比赛。于2010年9月,被日本某化妆品公司女篮俱乐部通过非正常渠道秘密带到日本。目前已经改名为:杉山美由纪(Miyuki Sugiyama)。据日俱乐部来人说,已经于2012年5月取得日本国籍。(2013,4,16“新浪体育”《李明阳归化事件升级 中国篮协不满日本做法声明》)
我这里所说的“哑巴”,自然不是指中国篮协没有发声,而是指的活生生吃了“哑巴亏”。日本篮协不但挖了中国的“墙脚”,而且还有脸问中国要“澄清信”(根据国际篮联的规定,一名球员到其他国家打球,需要国际篮协出具的澄清信,以证明这名球员是自由人,而且在本国联赛中没有经济纠纷)。中国不给,他们就向国际篮联要,为啥?他们踏实得很,因为在他们心里,就如“生米早已煮成熟饭”。
这不,国际篮联明知日本的做法不对,但也无可奈何,因为有一个所谓的什么“内部规程‘国际球员转会’条例中的相关条款”在,不但不能拿日本篮协说事,反而给中国来了一个“木已成舟”式的函件:“1、李明阳/杉山美由纪可以在日本俱乐部注册;2、日本篮协违反了国际球员转会规定,对其处以25,000瑞士法郎的罚款;3、日本某化妆品公司女子篮球俱乐部向中国篮协支付20,000瑞士法郎的罚款,作为培养李明阳的补偿款;4、李明阳21岁以后方可选择为中国队(母队)以外的球队效力;5、如果李明阳21岁以后选择为日本队效力,日本篮协需向国际篮联重新提出申请。”国际篮联的这个做法,怕日本人早就想到了。如果他们知道“挖墙脚”会“偷鸡不成蚀把米”,你借他几个胆子试试?
完了?区区20,000瑞士法郎的罚款,事儿就完了?再过三年,李明阳就成了“自由人”了?中国队这个所谓的“母队”,早就徒有虚名了?日本人想干吗就干吗了?李明阳想干吗就干吗了?
中国篮协的“哑巴亏”仅此而已?李明阳被“挖”走才时几岁?没有人在其中帮着“搞鬼”,这样的事能成?那么大一个动作,竟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发现?那么大一个活人,要做这么大一个动作,除了他们的“自己人”,里里外外全是瞎子聋子?如果是在国内被日本方面“带”走的,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据的什么手续?如果是在国外比赛时被日本“带”走的,我们对球队是怎么管理的?无语得很啊,无解得很啊!
现在知道“贼出关门”了?知道“将进一步完善球员注册体系,并希望各俱乐部通过加强对球员签约合同的管理来保障俱乐部权益。同时提醒各俱乐部警惕外国球探非正常渠道掘取人才”了?早先干吗去了?不满日本做法又咋样?不满值几个钱一斤啊?
20,000瑞士法郎“抢”一个人才啊!而且到了某一天反过来“打中国人”啊!“哑巴被狗睡”啊!不想说下去了啊!自己好好打打自己的耳光,去醒醒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