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

  • 注册
  • 登录
  • 搜索
  • 标签
  • 帮助
BBS » 时事新闻专区 » 大陆官员在台湾猥亵男服务生说明了什么(转) » 发表回复

预览帖子

游客


发表回复

用户名 游客 [会员登录]
  (可选)
  • Html 代码 可用
  • 表情 可用
  • Discuz!代码 可用
  • [img] 代码 可用
B I U | 字体 大小
| Align Left Align Center Align Right | Url Email Image | Quote Code
Rremove Format Unlink Undo Redo | Ordered List Unordered List Outdent Indent Float Left Float Right | Table Free Hide | flyflashmp3mtvmusicmusic2
flvmtv2music3
简单功能
  • 仿宋_GB2312
  • 黑体
  • 楷体_GB2312
  • 宋体
  • 新宋体
  • 微软雅黑
  • Trebuchet MS
  • Tahoma
  • Arial
  • Impact
  • Verdana
  • Times New Roman
  • 1
  • 2
  • 3
  • 4
  • 5
  • 6
  • 7
收缩编辑框扩展编辑框
上传附件 描述
文件尺寸: 小于 25000 kb
  [完成后可按 Ctrl+Enter 发布]    恢复数据

主题回顾

WYH 发表于 2013-5-24 09:02

bq155 bq155 bq155 bq155 bq155 说明:现在的大陆官员中,变态佬很多!!!

匿名 发表于 2013-5-24 08:52

说明天朝的官员已经走向国际化了

匿名 发表于 2013-5-24 08:46

bq155 bq155 bq155 bq155 bq155 现实生活中,像这种事还有很多!许多时候,老百姓是敢怒不敢言!

River 发表于 2013-5-23 17:10

男的也不安全了,不过男的即使被X侵也不会有什么不良后果,不会怀孕真是男人最大的优势啊。

匿名 发表于 2013-5-23 16:23

由猿变成人需要几万年,而由人变成猿只需一杯酒。何况去了台湾?

匿名 发表于 2013-5-23 15:39

引用:
原帖由 曹雪芹 于 2013-5-23 11:34 发表
不过,纵观近年发生的公职人员丑闻,可以说处理过轻,是导致事件频发的原因之一。本来刑法中已经有了《强奸罪》的定义,可是后来又出现了一个《嫖宿幼女罪》,这个与《强奸罪》相互矛盾的罪行为部分公职人员强奸幼女 ...
不说你是法盲都不行,不解释,自己学下刑法pai bq133

匿名 发表于 2013-5-23 15:38

不是说台上七讲八讲廉洁,不准经商办企业的吗,主要原因是正职没事,当职死定了

无心插柳 发表于 2013-5-23 15:08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88.18.x 于 2013-5-23 11:31 发表
难道说事错?公务员不是应该以身作则?难道这家伙做的对?不值得说?pai
难道不是公务员就可以随便来?

曹雪芹 发表于 2013-5-23 11:34

不过,纵观近年发生的公职人员丑闻,可以说处理过轻,是导致事件频发的原因之一。本来刑法中已经有了《强奸罪》的定义,可是后来又出现了一个《嫖宿幼女罪》,这个与《强奸罪》相互矛盾的罪行为部分公职人员强奸幼女后找到了脱罪的依据,对那些胆大妄为,不知廉耻的公职人员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

强奸罪判罚最低是3年有期徒刑;嫖宿幼女罪判罚最低是5年有期徒刑.

现在还有人说嫖宿幼女罪为部分公职人员强奸幼女后找到了脱罪的依据?

踏雪寻风 发表于 2013-5-23 11:31

咁猥锁的人都可以上得去,本身就是一个问题啦,什么德才兼备,屁话!

匿名 发表于 2013-5-23 11:31

难道说事错?公务员不是应该以身作则?难道这家伙做的对?不值得说?pai

匿名 发表于 2013-5-23 11:22

回来高升

seaxin 发表于 2013-5-23 11:19

说明人的爱好是广泛的bq133

克劳德.斯特莱夫 发表于 2013-5-23 11:17

屌你屎狒

philip 发表于 2013-5-23 11:13

……
擦~
老是拿公务员说事儿~

匿名 发表于 2013-5-23 11:07


[attach]52752[/attach]

【深圳一官员在台涉嫌猥亵服务生】深圳龙岗区龙岗街道办副书记李平山涉嫌在台猥亵21岁男服务生。此事件今日被台湾多家媒体披露引发热议,南都记者下午联系台北地检署当事检察官证实,李某在19日抵台后在台北圆山饭店的晚宴中涉嫌猥亵服务生,但双方已经以18万新台币(新浪编者注:18万新台币约等于3.7万人民币)达成和解放弃上诉。南都记者李晓敏 来源:南方都市报

近年来,内地公职人员丑闻不断,有强奸女下属的,有性侵女学生的,有在宾馆酒楼嫖娼的。还有到泰国观看色情表演,摸着人妖乳房照相的。这些人在内地丢人还不够,丢人都丢到海外去了。现在又出现一个到台湾猥亵男服务生的,这让我们的公职人员队伍情何以堪。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公职人员无视组织纪律,无视国家法律,无视人伦道德,干出使人嗤之以鼻的恶心事情?这里面到底有着怎样的社会因素和环境因素,值得探讨。

人之所以为人,不但是可以直立行走,穿衣吃饭,而且还会发明创造,有人文伦理,社会道德。要不然,就与动物没什么两样。作为国家的公职人员,按理说各方面的素质都应该比一般人要高才对。可是,从近些年发生的一桩桩,一件件丑恶事件中,人们只能感受到公职人员这个群体的丑陋和不堪。

常言道,“保暖思淫欲”,公职人员们一般都是工作环境优越,生活条件富足,手中还握着一定的权力。这样的条件自然是身体和精神都劲头十足,在加上好多人的工作本身就是一个摆设,忧国忧民,劳心费神的大事又轮不到他,于是身体和大脑聚集的都是那些原始的冲动。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合适的环境里便暴露无遗了。

不过,纵观近年发生的公职人员丑闻,可以说处理过轻,是导致事件频发的原因之一。本来刑法中已经有了《强奸罪》的定义,可是后来又出现了一个《嫖宿幼女罪》,这个与《强奸罪》相互矛盾的罪行为部分公职人员强奸幼女后找到了脱罪的依据,对那些胆大妄为,不知廉耻的公职人员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

另一个导致公职人员性丑闻的原因是“家丑不可外扬”观念,好多公职人员发案后,所在单位不是根据纪律要求严肃处理和诉诸法律,而是在内部掖着、捂着,生怕外界知道,造成不良影响,这样便给一些人一种心里,就是干了坏事可以得到单位和组织的保护。久而久之,产生这样心态的人多了,干出的丑事也多了,公职人员给公众的印象也就丑陋不堪了。

如何改变公务人员普遍道德低下的现状,笔者以为,不但要在公职人员中开展组织纪律和法律法规的教育,严肃法纪,而且要用一切可能提高他们的人文素质,因为在公职人员群体里,很多人缺少廉耻,就是人文素质普遍低下的原因。但是,最关键的还是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让每一位公民都有监督公职人员的权利,让公职人员没有违法乱纪的机会。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6-4-3 23:13

清除 Cookies - 联系我们 - BBS - WAP - TOP - 界面风格

  • 默认风格
  • 喝彩奥运
  • 深邃永恒
  • 粉妆精灵
  • 诗意田园
  • 春意盎然
  • 黑色

Discuz!

Powered by Discuz! 6.0.0 © 2001-2007 Comsenz Inc.

Processed in 0.046130 second(s), 5 queries,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