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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继承的虚拟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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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7:22
无法继承的虚拟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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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98 KB)
2011-12-5 17:22
在这个网络时代,隐藏在电脑里的东西,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时,还能轻易地说网络是虚拟的吗?这时,一个问题就出来:“我死后,我的QQ、邮箱、博客怎么处理?算不算遗产?能否受到保护?”事实上,这一讨论从来没有停止过,而近日的一条名为“妻子申请继承亡夫QQ遭拒 虚拟财产究竟可否继承”的新闻让原本淡下去的讨论再度热了起来。
妻子申请继承亡夫QQ遭拒 QQ为何不能被继承?
丈夫车祸丧生 妻子申请继承QQ遭拒
市民王女士的老公徐先生在一场车祸中丧生。王女士想要整理王甫QQ邮箱里信件和照片,却不知道老公的QQ密码,只好向腾讯公司求助,可交涉后没能拿到密码。[详细]
腾讯称用户只有QQ使用权
腾讯客服人员称,想要拿回密码只能按照“找回被盗号码”的方式操作。除提供逝者本人的基本资料和联系方式外,还得提供号码的使用资料、密保资料以及QQ好友的证词。[详细]
为什么QQ就不能继承呢?
“人不在了,让我去哪里找这些资料?”王女士很疑惑。腾讯客服人员解释说,根据腾讯公司与用户之间达成的协议,QQ号码所有权归腾讯所有,用户只是拥有号码使用权。用户不能将QQ号码作为个人财产处置,不属于法律上遗产继承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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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5 17:22
游戏玩家辞世 遗留账号被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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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5 17:22
32岁男子沉迷网游十年离世
武汉的超级网虫王刚因沉迷网游,2001年从武汉某大学肄业后,短暂归家,后又返回武汉。从2002年起,他在高校周边以收购旧书为业,仅够勉强度日,期间他经常出入这些高校周边的游戏厅和网吧,将大量时间放在了一款游戏上。而在网吧的十年内,王刚感染了数款疾病。[详细]
曾有人发短信购买游戏账号遭拒
王刚病重期间,曾有人发短信购买王刚的游戏账号,但当父亲与其商量时,却当场被拒绝。儿子尽管讲话都艰难,但还是坚决地说了一句话:“这些账号就是摇钱树!”[详细]
死前没有透露账号 父母无法继承
王刚死后,剩下来的东西就是20多个游戏账号,但他把游戏账号看得非常珍贵,一直到最后都没有透露过密码等信息。而随着王刚的去世,这些游戏账号也成为了被尘封的“遗产”,没有人知道如何启用它们,王刚的家人也不清楚这些账号到底有什么用处。[详细]
继承"密码"遗产或成趋势
杰里米?托曼(Jeremy Toeman) 94岁的祖母是一个技术通,她用电子邮件与遍布世界各地的朋友通信往来,还在网上打桥牌。当她去世时,托曼和他的母亲想进入她的Hotmail账户,通知网友们她过世的消息,但由于没有密码,这个账户仍然无法进入,她的网友也仍然无法联系到。
2005年,一名在伊拉克阵亡的年轻海军陆战队士兵的父母,将雅虎(Yahoo)告上了法庭,要求雅虎允许他们进入自己儿子的电邮账户。这对刚刚失去儿子的父母,想用电邮帮助创建一个儿子生活的剪贴簿。雅虎辩称,它的协议条款不允许电邮账户被转交给亲属。
法庭命令雅虎将电邮账户移交给士兵的父母,但这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仍然模糊不清。时至今日,雅虎的协议条款仍然声明,电邮账户不可转让,也无法继承。[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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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5 17:22
虚拟财产究竟算不算财产?
网络虚拟财产又称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游戏中为玩家所拥有的,存储于网络服务器上的,以特定电磁记录为表现形式的无形财产。网络游戏中的武器装备、QQ钱币等都属于网络虚拟财产。近几年来,有关网络虚拟财产的民事纠纷层出不穷,然而,处理网络虚拟财产民事纠纷的法律规范相对缺失,这给司法工作者处理此类纠纷增加了难度。
在2009年6月26日,文化部、商务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在游戏终止服务时,对于用户已经购买但尚未使用的虚拟货币,企业必须以法定货币方式或用户接受的其他方式给予退还。2004年,成都合泰律师事务所何佳林律师便曾联合了19位律师向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提请建议:立法保护虚拟财产。但直到目前,如何保护虚拟财产在法律上还是一片空白。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莘曾建议,由于立法资源有限,目前暂时可以通过高院作出司法解释的办法,在虚拟财产案件增多的情况下,全国各级法院就可以适用。
而在国外,已出现数字遗产案件。一些知名网站如hotmail、yahoo已允许家属索要虚拟财物CD,只要能证明用户已死亡,并且和用户有亲属关系。另外,在美国还出现了“数字遗产守护者”网站,将私人资料发送到该网站后,如果你有一段时间没有登录,亲属会收到一封邮件,或由亲友登录网站激活发送电子邮件的程序。[详细]
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并进行了创造性的劳动
知识产权说认为,玩家在游戏过程中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并进行了创造性的劳动,因此可以把玩家对虚拟财产享有的权利看作知识产权。然而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未规定虚拟财产为知识产权的客体,因此,玩家对虚拟财产享有的权利不是知识产权。[详细]
虚拟财产有相对通用的价格标准
事实上,玩家在虚拟账号上耗费的可能不仅仅是精力,还有金钱。 家住渝北区花卉园的一名游戏玩家王小姐曾给某报纸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件事。08年3月份,王小姐得知,游戏中的一位朋友猝死在电脑屏幕前。该玩家生前对自己的游戏账号非常重视,投资了不少人民币,不仅组建了帮派成为帮主,还得到满身极品装备。“他的账号即使在一年前,也至少能卖3000元。”《电脑报》在2008年11月29日见报的玩家攻略鉴宝版块,展示了一把价值10万元人民币的网游武器——“+16魔剑——阿波菲斯”,这是一款2D网游中的顶级装备,其价格却可以在现实中买到一辆小轿车。在游戏中花钱打造装备,让账号增值是许多游戏玩家的目标,也是玩家的财富。“等级高、装备牛、游戏虚拟货币多的游戏账号价值上万很普遍。”[详细]
玩家向网络游戏服务商付费取得虚拟财产使用权
债权说认为,虚拟财产权是一种债权,虚拟财产权法律关系是债权法律关系。在这个债权法律关系中, 玩家通过向网络游戏服务商支付对价取得虚拟财产的使用权,网络游戏服务商在接受了玩家支付的对价后有义务在游戏规则允许的框架下向玩家提供其欲取得的虚拟财产 。[详细]
网络虚拟财产与民法上的物之间在基本属性上是相同的
物权说认为:“只要具有法律上的排他支配或管理的可能性及独立的经济性,就可以被认定为法律上的物”,加之“网络虚拟财产与民法上的物之间在基本属性上是相同的,所以,在理论上认识网络虚拟财产,应当把网络虚拟财产作为一种特殊物,适用现有法律对物权的有关规定” 。玩家对虚拟财产享有当然的物权。但网络虚拟财产权在权利变动的公示方法、存续、占有和支配权能方面不同于民法的物权,网络虚拟财产权的存续依赖于服务商的存续。当服务商破产或者解散时,服务商不再提供相应的网络游戏服务,玩家享有的网络虚拟财产权将随着网络游戏服务的终止而消灭。[详细]
运营商:我们有充分且合理的理由拒绝
对于王女士遭遇的事情,腾讯的答复是,网友只有使用权。在用户注册腾讯账号的时候会看到一个“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 ”的选项,只有勾选接受之后才能注册并使用账号。根据腾讯公司与用户之间达成的协议,QQ号码所有权归腾讯所有,用户拥有账号使用权,这也是互联网行业的惯例,用户因此不能将QQ号作为财产处置,也不属于法律上遗产继承的范畴。这样的情况不仅仅发生在腾讯一家服务商身上,事实上国内绝大多数的网游公司都有类似的服务协议。以下内容摘自腾讯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
3.2.2 QQ帐号的所有权归腾讯,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获得QQ帐号的使用权。
3.2.3 腾讯QQ帐号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如果腾讯发现使用者并非帐号初始注册人,腾讯有权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回收该帐号而无需向该帐号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由此带来的包括并不限于用户通讯中断、用户资料和游戏道具等清空等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腾讯禁止用户私下有偿或无偿转让帐号,以免因帐号问题产生纠纷,用户应当自行承担因违反此要求而遭致的任何损失,同时腾讯保留追究上述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从上述条款来看,腾讯拒绝王女士要求继承丈夫QQ号的举动也算合情合理,尽管腾讯公司曾在接受某报纸采访时曾提到过有过将已故子女QQ号码使用权移交其父母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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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5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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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7:23
总之有QQ有值钱网游帐号的同志就趁早将用户名、密码告诉家里人,不要到时蒙受损失。bq120 bq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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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09:20
还是我的意识好,用QQ、玩网游从不花钱买装备,虚拟财产基本为零,绝不会存在这样的问题。bq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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