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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夫拔掉呼吸管致妻死亡

  2009年2月9日20时许,胡菁在位于深圳龙岗区坂田街道万科城家中昏倒,丈夫文裕章和胡菁母亲肖桂莲等人将胡菁送至龙岗雪象医院抢救。次日凌晨零时许,胡菁被转至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部ICU病房治疗。治疗期间,胡菁一直昏迷不醒,有心跳、血压,但只能靠呼吸机维持。

  同月16日下午3时许,文裕章在ICU病房探望胡菁时,将胡菁身上的呼吸管、血压监测管等医疗设备拔掉。病房内的护士、医生等人见状上前制止,但文裕章一直趴在胡菁身上阻止,并称要放弃治疗,说不想救了,病人太痛苦了。当日下午4时许,胡菁死亡。傍晚6时24分,民警通知文裕章到华富派出所接受调查,晚上7时许,文裕章自行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法医鉴定,证实胡菁昏迷及颅内出血是由其自身脑血管畸形破裂出血所致,是自身疾病所致,排除她昏迷前头部受外伤的情况,证实其住院期间有自主心跳,而无自主呼吸,由呼吸机维持呼吸,被文裕章拔去气管插管之后致呼吸停止死亡。

  2010年12月9日,深圳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文裕章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受害人胡菁的母亲认为一审“重罪轻判”,向深圳市检察院递交抗诉申请。深圳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一审判决量刑畸轻,提出抗诉。

投票项目 ( 单选 ) 参与人数 30  

1.  应该重判,避免助长谋害亲人的风气。
 

5 (16.67%)

2.  不应重判,假如他真的是为了妻子好,岂不是冤枉好人?
 

5 (16.67%)

3.  应视情况而定,在未征得妻子的父母同意的情况下,只能视为杀人;假如所有亲属都同意,可以轻判。
 

20 (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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