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野发现尸体,如何保全自己不被误会或诬陷?
本人基层小法医。
这个问题问的非常好。如果深入展开的话,会有很多值得探讨的东西。
所以,为了小伙伴们更容易理解,我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说一个案例。
大约在七八年前,本地发生了一起命案:
一名男子在某菜市场,持刀当众将一名女子刺死。菜市场是啥地方?人多呀!群众一拥而上将男子制服,扭送到派出所。
这个案子非常简单,人证物证俱全,犯罪嫌疑人也当场被抓获,并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没有任何疑难之处嘛。
唯一有点麻烦的是,本案社会影响有点不好。
菜市场闹市杀人,这是亡命之徒秦舞阳才敢干的事,现在竟然发生在了自己的身边,老百姓恐慌哇!
为了将案件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领导决定从速从快处理。
于是,某领导就找到本蜗牛,对我说:
蜗牛呀!本案受害者的尸体,能不能不进行解剖。
原因主要有两点:
第一,本案的证据非常充足,菜市场有很多人都看到男子杀人了,铁证如山。
第二,被害的女子实在太可怜了,女子今年四十多岁,前几年丈夫因病去世,留了两个女儿,大的上初中,小的上小学,都未成年。女子靠买菜维持生计,还总是被人欺负,当街被杀。现在她唯一的亲属就是女子的父母,她的父母年纪大了,坚决不同意解剖尸体:自己的女儿生前就受尽了苦楚,死后还要解剖开膛破肚,你们还有人性吗?
所以,我觉得就没必要再解剖了。
对于这个问题,如果是现在的我,我肯定会这样回答:
领导!您说的实在是太对了!您这种心中时刻惦记着人民,心中时刻铭记着人民,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务人民之所需,时刻牢记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真真是我辈之楷模。高山仰止,景行行止,我对您的敬佩之情犹如……。此处省略一万字。
虽然我也觉得证据已经非常扎实了,完全没必要解剖,但是如果不解剖的话,检察院肯定不同意呀!案子走不下去呀!要不您跟检察院沟通一下。
领导能管住我,但是他管不住检察院呀!所以还得解剖。
你如果在工作中学会拍马和甩锅,你就会发现职场生活会变得无比的轻松和愉快。
但是当时的我是怎样回答的呢?
那时候我还年轻,是一个铁憨憨,当时我大手一挥,意正言辞地对领导说:
不行!必须解剖。
为啥必须解剖呢?
因为我们警方办案,收集的不仅仅是证据,而是要完备整个证据链。
啥是证据链呢?
就是我们警方大量广泛甚至重复地收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然后这些证据之间可以相互印证,形成有序的连接,进而完整地证明其整个犯罪过程。
在菜市场路人目击杀人,仅仅是证人证言,是证据的一部分,而并不是完整的证据链。
就以本案为例,我们需要收集的证据有哪些呢?
首先就是目击证人:
打西边来了一个小伙,他叫小A,他看见男子持刀刺向了死者的胸部。
东面有一个小伙小B,他也看见男子手持锐器刺向死者胸部。
南边有一个姑娘小C,她看到男子手持匕首刺向死者。
北边有个大妈小D,她没看到男子刺死者,她只能看到女子的背部,她看男子抬手后女子倒地。
其中小A、小B、小C都认识嫌疑人和死者,都是菜市场的小贩,小D不认识两人,但是还能通过外表辨认。
这四人均能证明事发时是几点几分。
嫌疑人供述:因为某事,在某月某日在某超市买刀,然后在某月某日在某地持刀刺死者的胸部。
这是证人证言。
经过侦查员的调查,发现菜市场有监控录像,录像中现实,在几点几分时,一男子持刀刺向一女子。
还有,本案的凶器,在群众制服男子时,被某一群众扔到了垃圾桶。
这个群众能证明,几点几分他怎样制服嫌疑人,然后把凶器扔在了那个垃圾桶,垃圾桶是怎么颜色等等。
凶器呢,经过现场勘查,发现凶器上有血迹,经过DNA,和死者的相符。
凶器从哪里来的呢?在事发的几天前在某某超市购买,和同批次刀具对比是一致的,并有嫌疑人买凶器时的监控录像。
犯罪动机呢?
是因为摊贩之间的利益争夺,已经发生过多次矛盾,并报过警,某某派出所可以证明,时间地点等等。
法医呢,经过解剖尸体,确定死亡时间,死亡原因,死亡方式,致伤工具。
法医检验的致伤工具是单刃锐器,这和目击证人,嫌疑人供述,和现场发现的凶器,和超市的监控录像相印证。
根据胃内容推断的死亡时间是某某小时,和目击证人,嫌疑人供述,和监控录像,和最后一餐的时间相印证。
死亡原因是心脏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上述的单刃锐器可以形成,现场发现大量的血迹,急救时的出血量相印证。
大量的证据相互印证,最后形成有逻辑的有序的证据链。
如果任何一个证据有问题,形不成证据链,这就说明这个案件还有疑点,还需要继续调查。
而单个证据,比如仅仅有目击证人是不能证明的,叫孤证不立。
在命案中,尸体解剖就是完整证据链的一部分。
为什么必须解剖,没有为什么,没有讨价还价之说,因为程序就是这样规定的,程序这样规定,就必须按照程序的规定完成。
只有坚持程序的公正,才能保证实体的公正。
只有坚持程序的公正,才能保证实体的公正。
只有坚持程序的公正,才能保证实体的公正。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小伙伴们,当时我就是这样回复领导的。结果可想而知,领导非常生气,对我一顿猛怼:
你嘚吧嘚嘚吧嘚说了这么多,就显你能耐是吧!
小伙子很想法嘛!你在教我做事喽?
好了,现在回到正题。
正题是,你一个人在野外发现了一具尸体,你报警时如何才能保全自己不被误会?
咱不妨把题目改一下,把难度拉满:你一个人在野外发现了一具尸体,你报警声称你自己把这个人杀掉了,你如何才能保全自己?
好了现在开始你的表演:
你到了公安局报案,说自己杀人了。
然后警察问你:
POLICE:你啥时候杀人了?(死亡时间)
你:这……。你随便编了一个时间:在今天早上。
警察一看法医的检验报告,死亡时间不对。
POLICE:你用什么工具杀人的?(致伤工具)
你:*&%^$#,你继续编:我用石头砸死他的。
警察一看法医的检验报告,致伤工具不对。
POLICE:你为啥要杀人?(犯罪动机)
你:一脸懵逼,心想问题咋这么多呢?你编:我贪图她的美色,QJ未遂痛下杀手。
警察:小伙子口味挺重呀!死者是个男的!!!
POLICE:说一下你杀人的起因经过结果。
你:刚才受到了一个暴击,你现在已经彻底懵逼了。
……
你看,你一问三不知,一道题你都不会。
因为人不是你杀的,这些问题你编都编不出来。
你说你杀人,警察凭啥相信你的话呢?
警察:大热天的,刷刷知乎,看看段子难道不香吗?来这里调戏警察?哪里凉快到哪里呆着去吧!
所以,只要坚持程序正义,你完全可以大胆放心地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