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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斯诺登事件”的多重效应 [打印本页]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7-2 10:44     标题: “斯诺登事件”的多重效应


2013年发生的“斯诺登泄密事件”引发了多重效应。这位前中情局技术人员称:美国是最大的黑客帝国,美国国安局在全球范围内至少发起61000次网络攻击,其中数百起是针对中国大陆及香港,同时它秘密监控美国人民,严重侵犯了美国人民的自由。

一、必要的"恶"?

“斯诺登泄密事件”成为全球媒体关注的焦点。

斯诺登指控的主要是两点:一、美国对中国发动了网络攻击,窃取了了他国情报;二、美国政府利用他们正在秘密建造的这一庞大的监视机器,摧毁隐私、互联网自由和世界各地人民的基本自由。

斯诺登指控的第一点极其有利于中国大陆政府,因为北京可以此证明中国是美国网络攻击的受害者,从而反击美国对中国军方黑客攻击的指控。

其实,在全球反恐的大背景下,监视项目在各国普遍存在,需要注意的只是,监视时要遵循情报工作的相关法律。至于向他国派遣间谍,是每个国家几乎都在做的事,较量的只是实力。与20世纪冷战时期不同的是,21世纪初的网络战并无相关各国共同遵守的活动边界,奥巴马在习奥会谈中提出的其实就是这个问题。

斯诺登的第二点指控当中的“秘密监控”,其实这种监视并非秘密操作。

根据2008年美国的《外国情报监视补充法案》的要求,2009年7月10日,美国司法部、国防部、中央情报局、国家安全局和国家情报委员会的总检察官们联合签署了一份《关于总统的监视方案(President's Surveillance Program,简称PSP)的公开报告》,报告编号2009-0013-AS,对公众发布。

《关于总统的监视方案的公开报告》这个报告向美国公民说明:“911恐怖袭击”以后,在美国总统指导下,国家安全局扩大了它的信息搜集能力,以便发现和防止在美国境内发生的恐怖袭击。据此,授权国家安全局开展了新的情报活动,包括搜集发往或发自美国的通讯活动的内容(通讯的其中一方是基地组织及其附属成员)。这个报告介绍了PSP方案在反恐怖活动当中的作用,描述了对此计划的不同看法,并再次完成了对PSP方案的合法性评估。

《关于总统的监视方案的公开报告》这个文件的存在,说明斯诺登(以及独立制片人劳拉.波伊特拉斯)的指控其实是个伪问题。美国政府应该回答的其实是:目前的监控是否于法有据?是否滥权?美国情报机构于6月15日公布了最近的解密文件,试图回答上述问题。在法治的框架下,剩下的问题美国人会循法解决。

关于斯诺登的“监控侵犯了美国人民自由”之说,则说明他政治学知识比零好不了多少。因为,除了无政府主义者之外,形形色色的政治学派别都承认:“政府作为必要的恶,必须存在”。宪政民主制度就是人民与政府之间缔结的一种契约关系。在契约关系里,民众让渡个人的部分权利给国家,国家则负责保护公民安全与福祉,军警及情报机构就是一种必要的国家安全机器。而且事实上,世界上哪个国家是没有监控的?

二、从激昂到冷静。

在中国的网络上,痛斥美国民主虚伪成了这次事件的最强音。但比较此事件的“美国效应”与“中国效应”,会发现其中的差别很有意思。

“斯诺登泄密事件”曝光之初,引发了美国民众对政府强烈的道德谴责。

1971年向《纽约时报》透露五角大楼秘密文件的丹尼尔.艾尔斯伯格首先站出来,说斯诺登“为这个民主体制做出了巨大的、无法估量的服务”,将其拉抬到“英雄”的高度,附从者不少。

《华盛顿邮报》6月11日一篇报道引用参与美国政府大规模监控项目曝光行动的独立制片人劳拉.波伊特拉斯(Laura Poitras)的话说:“我们有秘密的法庭对秘密的法律进行秘密的解释,这不行。这成了什么民主?”她认为这些秘密规定使选民被蒙上了眼睛,成了法律法规的囊中物而不是主人,使有关政府机构和官员进入可以为所欲为、不必担心问责和追究的境界,使宪政民主成为有名无实的东西。

网络时代的好处是人人都有机会表达自己的观点。

针对《华盛顿邮报》最初几篇报道,记者Richard Burger写了篇文章,题为《斯诺登、国安局、英雄主义和中国》。他嘲笑那些听到国安局监控就大吃一惊的美国人,并指出:无论是电影还是书籍,早就告诉美国人国安局在记录他们的网站和电邮,翻查积累下来的大量数据,但这是美国人同意的《爱国者法案》(USPatriotAct)授权的。斯诺登所揭露的并非违法活动,而是不符合他本人观念的事。该作者认为斯诺登的行为是犯罪,应该把他送进监狱。

冷静下来后,美国人终于想到:“911事件”发生后,经国会参众两院的投票通过,布什总统于2001年10月26日签署了《爱国者法案》,授权情报机构为了保护美国人的安全,可以不经法庭批准就进行监控。因此,监控不是政府违法的问题。

于是,美国人的讨论进入了这些层面:个人自由、公民隐私与国家安全三者之间如何才算平衡?“爱国”与“卖国”应该如何界定?国家安全局的监控是否违反了相关法规,是否超出了法定的范围,是否有被滥用?

英国《金融时报》专栏作家吉迪恩.拉赫曼于2013年6月14日发表《西方政府将赢得网络监控之争》一文,其主要观点是:斯诺登及其他一些人就互联网时代的个人隐私问题对美国和西方政府提出挑战,但除非有谁能证明这些政府的安保机构不但正在收集海量的信息,而且正在大肆滥用这些信息。否则,这场争论的胜利将属于政府。

三、北京的“斯诺登牌”。

事发后,北京的“斯诺登牌”玩得是有利有节,获益颇丰:斯诺登的指控帮助北京从黑客攻击者变成了受害者,还将美国从道德高地拉拽到泥潭里。

《环球时报》不失时机地指出:“自由和人权是美国对外道德战的两把匕首,美国尤其喜欢拿这两把匕首扎中国。美国真实的一面和它虚伪的一面,我们都应该看清楚些,不能又傻又天真”。

中国大陆的国内网站上的言论除了盛赞斯登诺是英雄之外,很快出现压倒性的结论:天下乌鸦一般黑,美国实行双重标准,高唱的“宪政、民主、自由”这些权利都是虚伪的。隐含的意思是:“宪政、民主、自由”这些权利不值得追求。

但是,“斯诺登”这张牌如果再打下去,北京会遇到不少困难。因为如果继续讨论下去,中国公众可能会逐步发现:美国政府监控的目的是出于维护公共安全的需要,中国大陆监控的,除了维护公共安全的需要外,还有是为了维护政权统治的言论控制。美国打击的是试图制造大规模杀伤事件的恐怖分子,中国大陆打击的,除了恐怖分子外,还有异议人士。

斯诺登最终的结局将由接下来的大国角力决定,各方的政府各有顾虑,因此,在双方口水战似的一阵互相指责后,事件的处理最终不了了之的可能性最大。这里只是希望,“斯诺登泄密事件”的余波能够将讨论的重点从“美国的宪政民主制度的”这种虚假、口水仗式的争论转移至更真实深刻地认识宪政民主这种制度的具体实质上。

作者: 5896561    时间: 2013-7-2 10:52

无时无刻被人监控,就像大厅上面的摄像头跟录音~~~你们懂的!!!!bq173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7-2 11:08

不知道作者从哪里来的证据说,
“美国政府监控的目的是出于维护公共安全的需要,中国大陆监控的,除了维护公共安全的需要外,还有是为了维护政权统治的言论控制。”
作者: meilianduo    时间: 2013-7-2 11:17

终于有人出来替美国说句话了。我都黑奥巴感到尴尬。今天早上看新闻。看他的熊样都觉得好笑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7-2 11:37

A猫,你在监控我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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