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男子被诉强奸15岁女生 法官看“身材好胸大”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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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10-25 21:04
标题:
男子被诉强奸15岁女生 法官看“身材好胸大”判无罪
法官好眼力!
据ETtoday新闻网报道,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去年透过网路游戏,认识一名就读高职美发科的正妹,并在一个月后于女方家中和她发生性关系,却刚好被少女妈妈当场撞见,尖叫大骂:“你知道她才15岁吗!”怒告性侵。但3位男法官认为,被害少女身材高挑、胸围70C,被告可能真不知她未满16岁,本案不符“不确定故意”原则,当庭判李男无罪。
图片附件:
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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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ahabbs.w1.luyouxia.net/bbs/attachment.php?aid=71074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10-27 16:37
三位男法官确实体恤男意,深知民情.
作者:
neby
时间:
2013-10-28 08:26
台湾司法水平的确高?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10-28 08:34
bq116
作者:
曹雪芹
时间:
2013-10-28 08:39
可能台湾法律规定,与未满16周岁女子发生性关系,无论其愿意与否,均视为强奸。
如果在发生性关系前不知道其未满16周岁,并且其外表看上去不像未满16周岁的,不视为强奸。
作者:
曹雪芹
时间:
2013-10-28 08:39
大陆法律规定,与未满14周岁女子发生性关系,无论其愿意与否,均视为强奸。
如果在发生性关系前不知道其未满14周岁,并且其外表看上去不像未满14周岁的,不视为强奸。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10-28 08:42
我是来看图的。
作者:
seaxin
时间:
2013-10-28 08:57
我是来撸的~bq136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10-28 09:21
已撸
作者:
mint
时间:
2013-10-28 10:04
法官英明
作者:
十口月
时间:
2013-10-28 10:22
胸大有风险
作者:
SDCC
时间:
2013-10-28 11:52
bq110
欢迎光临 BBS (http://hahabbs.w1.luyouxia.net/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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