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开液化气自杀放弃后 点根烟放松一下… [打印本页]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4-10-28 11:40     标题: 开液化气自杀放弃后 点根烟放松一下…


2013年6月28日晚上10点左右,个体养殖户杨晋(化名),来到女友位于雨湖区某村31栋的家中。因为感情纠葛,这次相见,两人以一次大吵收场。

这越吵,气越不顺,越发觉得生活没了滋味,人生失去了盼头,悲观情绪油然而生。于是,两人赌气相约自杀——说干就干,男方很快将液化气罐从厨房搬到了主卧室,而女方则扭开了液化气罐阀门……

刺鼻的液化气,慢慢充盈了整个房间……“难道就这样死了?”“要不,别自杀了吧!”在难闻的气味中,轻生的念头,来得快也去得快,两人关键时刻果断放弃自杀,关闭了液化气罐阀门。

事情至此,可谓峰回路转,算是虚惊一场。可是万万没想到的是,当女方打开窗户通风时,从紧张的求死情绪中缓过神来的杨晋,突然就那么想抽根烟——他忘了一屋子的液化气还没散去,此时点火是多么的危险……

剩下的结局不用猜了,杨晋点燃打火机时,瞬间引发爆炸,两人当场被掀翻在地。其中,去开窗户的女友,被炸成重伤。

“因过失行为引发爆炸,致一人重伤,其行为构成过失爆炸罪。”尽管及时投案自首、积极配合警方调查,杨晋依然付出了沉痛代价,不仅自己受了伤,还支付了女方15万多元的医疗费、赔偿款,并因此被雨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



图片附件: 1.jpg (2014-10-28 11:40, 303.5 KB) / 该附件被下载次数 11
http://hahabbs.w1.luyouxia.net/bbs/attachment.php?aid=116971


作者: 几米麦客    时间: 2014-10-28 11:55

没文化,真可怕
作者: 5896561    时间: 2014-10-28 14:29

[32] 事后烟
作者: seaxin    时间: 2014-10-28 15:16

相约自杀[42]
事后烟[42]
这脑洞得开得多大才能做成的事。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4-10-28 15:26

事后一支烟,没能做成仙?[42]
作者: 飘渺之灵    时间: 2014-10-28 15:56

点根烟压压惊。。。




欢迎光临 BBS (http://hahabbs.w1.luyouxia.net/bbs/)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