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40.20.x 于 2014-12-2 15:35 发表
没文章说得那么复杂。关键还是真相如何?如果真相是白人警察对了就是法治,如果真相是白人警察错了就是死不认错。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64.101.x 于 2014-12-3 09:44 发表
抓了白条子,就不怕白人种族起来闹?对于说哪里是法治哪里是人治,作者去过美国么?亲身经历过类似需要维稳的事件么?拿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
原帖由 小鱼的理想 于 2014-12-3 08:41 发表
文章说得挺好,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上面的回复有嘲讽作者的。
作者只是通过这个事件说美国是比较法治的社会,最后点到中国要推行法治社会,美国的法治是可以借鉴的,这有什么不对?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20.200.x 于 2014-12-3 10:40 发表
辛普森有钱有地位就令白人不敢抗议他杀白人?
审批后辛普森破产了,白人一样也没有起来抗议。
所以那个“黑人警察杀白人会被枪毙”是胡说八道。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40.20.x 于 2014-12-3 10:49 发表
“作者只是通过这个事件说美国是比较法治的社会”?
这个事本身就存在疑点,用有疑点的事来说理是空中楼阁。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20.200.x 于 2014-12-3 10:57 发表
你根本不明白,美国政府根本不会参与法院审批,连法院法官都不会对犯人审批,是中国所谓的”陪审团“去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
而“陪审团”的组成,是从数十万市民中随机抽选出来的几十名合资格的平民(无犯 ...
原帖由 虫虫狙击手 于 2014-12-3 13:16 发表
不是说不清,而是没有疑点(起码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以后有没有新的发展就谁也不知道)。没有疑点还存什么疑?难道说拿菜刀的人就一定是杀人犯,即使他只是刚从超市买把刀回家切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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