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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安庆枪杀案cctv不肯播的图片 [打印本页]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08:48     标题: 安庆枪杀案cctv不肯播的图片

1.警察比徐纯合强壮N倍,随意拳击徐,徐根本无还手之力;
2.徐纯合被打倒在地,拉住棍子不放手,警察松开棍子,拔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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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r、Jay    时间: 2015-6-3 08:54

[42] [42]
作者: SDCC    时间: 2015-6-3 08:56

[15] 激情犯罪。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08:56

求完整视频[32]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08:57

官二代干的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08:58

官二代干的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08:59

[104] [104] [104] [104]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09:02

[49] [49]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09:12

这些视频上都有啊 不要再瞎传播了 双方对峙过程有这些举动很正常啊,唯恐天下不乱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09:17

我就呵呵,又见这种别有用心的剪辑图片,徐纯合打警察,抢警棍抡警察的画面倒是剪得一干二净啊。
碰上这种暴力抗法之徒,警察还不能以暴制暴?你要让警察一边挨打一边苦口婆心地以理服人?
作者: seaxin    时间: 2015-6-3 09:23

渣爸扔孩子那个怎么不放上来~[32]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09:29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20.123.x 于 2015-6-3 09:17 发表
我就呵呵,又见这种别有用心的剪辑图片,徐纯合打警察,抢警棍抡警察的画面倒是剪得一干二净啊。
碰上这种暴力抗法之徒,警察还不能以暴制暴?你要让警察一边挨打一边苦口婆心地以理服人?
[104] [104] 对!有道理!
其实这个事件不排除这个警察有恼羞成怒一心要干掉徐的心态,但你公然在公众场合扭打警察,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对警察的执法威信有很大的影响,仅仅这一条就该死了。
这只能够说明我们的警察平时的执法方式还不够凶狠。大家平时不是很喜欢比较的吗?怎么不对比一下美国警察是如何执法的,即使是明显手无寸铁的黑人孕妇不听从警察命令,也敢马上打趴到地下的。我们国家的警察就是缺少这种狠劲,假如这件事中的警察可以一开始就将徐打趴到地上,肯定不会被逼到开枪的地步。
作者: 七哥    时间: 2015-6-3 09:29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68.149.x 于 2015-6-3 08:58 发表
官二代干的
[104] [104]
作者: 克劳德.斯特莱夫    时间: 2015-6-3 09:54

把自己孩子拿来当盾牌扔的人,不得不死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10:03

又是偏向议论[36]
作者: 阿尔萨斯    时间: 2015-6-3 10:07

居然把自己的孩子当沙包扔,这种人死有余辜,支持警察果断开枪,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10:10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20.123.x 于 2015-6-3 09:17 发表
我就呵呵,又见这种别有用心的剪辑图片,徐纯合打警察,抢警棍抡警察的画面倒是剪得一干二净啊。
碰上这种暴力抗法之徒,警察还不能以暴制暴?你要让警察一边挨打一边苦口婆心地以理服人?
央视的“全面真实视频”难道不是经过别有用心的剪辑?徐纯合在两人近身纠缠中左手打警察的一拳能有多大力量?打掉了警察帽子,警察挨了那一拳根本连退一步都不需要,而警察打徐纯合的N多拳N度棍怎么算?连徐纯合举着小孩躲避时都棍子照打。

警察遇暴力抗法可以使用暴力,但是只能以适当的暴力,直接开枪是适当暴力么?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10:12

引用:
原帖由 阿尔萨斯 于 2015-6-3 10:07 发表
居然把自己的孩子当沙包扔,这种人死有余辜,支持警察果断开枪,
[104] 对呀!没看视频监控的最后,这个人中枪倒在凳子上面之后,他的老母亲还拿拐杖打他的头呢,这种拿母亲做挡箭牌、拿女儿做沙包的人,连他母亲都觉得他死有余辜,死了还要打几下解解气。[57]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10:13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48.153.x 于 2015-6-3 09:29 发表

[104] [104]
其实这个事件不排除这个警察有恼羞成怒一心要干掉徐的心态,但你公然在公众场合扭打警察,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对警察的执法威信有很大的影响,仅仅这一条就该死了
以后见到警察就要躲一边,警察打你时你就要趴地下撅起屁股受,不然就是“该死”了。
作者: momo    时间: 2015-6-3 10:14

针对网上质疑,CCTV已有完整视频剖析

另外,套用寒战彭于晏那句“袭警?打死你都得!”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10:16

引用:
原帖由 阿尔萨斯 于 2015-6-3 10:07 发表
居然把自己的孩子当沙包扔,这种人死有余辜,支持警察果断开枪,
徐纯合举起孩子膈在两人之间时,肯定不会对警察造成伤害,但警察照样棍打下去,孩子也挨了棍打。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10:16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20.200.x 于 2015-6-3 10:10 发表

央视的“全面真实视频”难道不是经过别有用心的剪辑?徐纯合在两人近身纠缠中左手打警察的一拳能有多大力量?打掉了警察帽子,警察挨了那一拳根本连退一步都不需要,而警察打徐纯合的N多拳N度棍怎么算?连徐纯合举 ...
[42] 最后被逼开枪只能够说明我们的警察训练不足,素质不够高,不能用非开枪的方式解决问题,但当时选择开枪并没有错。当时警棍已经被抢了,不开枪下一步就是抢枪,你知道警察被抢枪是多大的事吗?这个警察肯定想到了,所以只能开枪。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10:19

这些..明明都有播啊 不明白为什么总有人唯恐天下不乱 徐纯合当时明显已失去理智 楼主应该将徐用棍打警察手腕的截图发出来 如果当时不开抢 警察的手已不能握紧抢 若徐抢了枪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到时做成其他群众受到伤害又会有人讲警察失职无能了
作者: 克劳德.斯特莱夫    时间: 2015-6-3 10:19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20.200.x 于 2015-6-3 10:10 发表

央视的“全面真实视频”难道不是经过别有用心的剪辑?徐纯合在两人近身纠缠中左手打警察的一拳能有多大力量?打掉了警察帽子,警察挨了那一拳根本连退一步都不需要,而警察打徐纯合的N多拳N度棍怎么算?连徐纯合举 ...
"举着小孩躲避"


呵呵
呵呵呵
呵呵呵呵

[32]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10:21

你已经先入为主了,搞些断章取义的东西有意思吗
作者: 克劳德.斯特莱夫    时间: 2015-6-3 10:22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20.200.x 于 2015-6-3 10:16 发表


徐纯合举起孩子膈在两人之间时,肯定不会对警察造成伤害,但警察照样棍打下去,孩子也挨了棍打。
你潜意识已经认为警察全错了,这都"肯定不会"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10:23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83.63.45.x 于 2015-6-3 10:16 发表

[42] 最后被逼开枪只能够说明我们的警察训练不足,素质不够高,不能用非开枪的方式解决问题,但当时选择开枪并没有错。当时警棍已经被抢了,不开枪下一步就是抢枪,你知道警察被抢枪是多大的事吗?这个警察肯定想到 ...
选择开枪一定有错。

图片很清楚显示:
1.警察有足够力量空手制服徐纯合,
2.徐纯合已经被打倒在地,
3.徐纯合根本没对车站的任何人造成人身伤害,
4.警察法对警察开枪有很具体的规定,该枪击事件中无任何使用警察法列举的开枪条件。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10:26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20.200.x 于 2015-6-3 10:16 发表


徐纯合举起孩子膈在两人之间时,肯定不会对警察造成伤害,但警察照样棍打下去,孩子也挨了棍打。
举起孩子仍警察和将老母亲推向警察的行为已经是人渣的行为了,跟孩子、母亲是否受伤没有关系。同样,袭击警察就会被警察开枪打,这个是法律上明确规定的,公民应该要明确清楚的,跟警察是否受伤或者受伤的程度有多大没有关系。个人感觉这件案子最大的社会意义就是这样。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10:27

引用:
原帖由 克劳德.斯特莱夫 于 2015-6-3 10:22 发表

你潜意识已经认为警察全错了,这都"肯定不会"
徐纯合有错,但错不致死。

警察一人出警有错,制服手段不足有错,多人聚集的公共场合,对无危害公众安全的个人开枪击杀有错。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10:29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20.194.x 于 2015-6-3 10:19 发表
这些..明明都有播啊 不明白为什么总有人唯恐天下不乱 徐纯合当时明显已失去理智 楼主应该将徐用棍打警察手腕的截图发出来 如果当时不开抢 警察的手已不能握紧抢 若徐抢了枪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到时做成其他群众受到伤害 ...
徐纯合已经被击倒在地,警察不放手的话警棍根本不可能被徐纯合夺走。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10:30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83.63.45.x 于 2015-6-3 10:26 发表

举起孩子仍警察和将老母亲推向警察的行为已经是人渣的行为了,跟孩子、母亲是否受伤没有关系。同样,袭击警察就会被警察开枪打,这个是法律上明确规定的,公民应该要明确清楚的,跟警察是否受伤或者受伤的程度有多 ...
徐纯合举小孩躲警棍的行为是人渣行为,但这样就能击毙他??
作者: seaxin    时间: 2015-6-3 10:34

好吧,这个警察制服暴徒的手段是差了点,连关节技都不会,出拳像街边的渣渣斗殴,可这能怪警察吗~[32]

[ 本帖最后由 seaxin 于 2015-6-3 10:36 编辑 ]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10:35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20.200.x 于 2015-6-3 10:23 发表


选择开枪一定有错。

图片很清楚显示:
1.警察有足够力量空手制服徐纯合,
2.徐纯合已经被打倒在地,
3.徐纯合根本没对车站的任何人造成人身伤害,
4.警察法对警察开枪有很具体的规定,该枪击事件中无任何 ...
图片很清楚显示?请你说明一下,怎样很清楚显示警察有足够力量空手制服徐纯合,我就觉得从楼主发的第二幅图来看,徐倒地不是被打倒地的,是通过倒地抢去了警察的警棍,恰恰相反地证明了警察已经没有足够力量空手制服徐——有警棍都打不过,没有警棍还能够打得过?

徐纯合根本没对车站的任何人造成人身伤害?徐当时刚刚将一个阿婆推向警察,又将一个小女孩仍向警察,这个不是伤害?警察怎么知道这个阿婆和女孩是他自己的亲人?就算知道,伤害自己的亲人不算人身伤害?

该枪击事件中无任何使用警察法列举的开枪条件?法律规定警察受到袭击就可以开枪了,连警棍都被抢了还不算被袭击??
作者: 克劳德.斯特莱夫    时间: 2015-6-3 10:36

在这个一开始前已经认定警察全错的话题前,我认真,我输了(认真你就输了)
作者: 晨光    时间: 2015-6-3 10:37

警察打你100拳,CCT它不会播出来,你还手一拳,“喉舌”就会反复的播放。有理无处讲啊!
安庆无日月,神州有青天!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10:41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20.200.x 于 2015-6-3 10:30 发表


徐纯合举小孩躲警棍的行为是人渣行为,但这样就能击毙他??
[42] 又来断章取义了!我有说过是因为人渣行为可以击毙的吗?我说的是袭击警察就可以开枪,你不要又断章取义,我再说清楚一点,是“袭击警察可以开枪”,不是“袭击警察可以击毙”,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总之一句话,从法律上这件事警察开枪没有错,但开枪打死人有失误,素质有待提高。在这次事件中,如果可以制止犯罪又不打死犯人,就算合格了。
作者: Feynman    时间: 2015-6-3 10:42

[104] [104] [104]
作者: 纳税义务人2011    时间: 2015-6-3 10:43     标题: 回复 29楼帖子 的帖子

"多人聚集的公共场合,对无危害公众安全的个人开枪击杀有错",这位同志你又先入为主了,请换个位置思考,假如你当时是车站的某个旅客,你他妈知道这人“没有危险”?!你会猜到他下一步会不会拿出砍刀甚至枪支?!!你现在知道事情的前因后果,知道他只是个身上无武器的普通人,甚至知道他几岁,来自何方要去哪里去干什么,肯定会说他没有危险,你现在在街上看见一个人追你,看你会不会果断认为他有没有危险?!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10:46

引用:
原帖由 晨光 于 2015-6-3 10:37 发表
警察打你100拳,CCT它不会播出来,你还手一拳,“喉舌”就会反复的播放。有理无处讲啊!
安庆无日月,神州有青天!
[32] 就算你说的是对的,我觉得也是合理的。因为除了CCTV,其它的所谓媒体都是:公职人员被打100拳当看不见,公职人员还手1拳,所谓媒体就会反复播放,只要还手了,公职人员有理也是无处讲的。假如作为官方媒体都不为公职人员说两句话,这样的政府还有人肯为它卖命吗?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10:49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20.200.x 于 2015-6-3 10:10 发表

央视的“全面真实视频”难道不是经过别有用心的剪辑?徐纯合在两人近身纠缠中左手打警察的一拳能有多大力量?打掉了警察帽子,警察挨了那一拳根本连退一步都不需要,而警察打徐纯合的N多拳N度棍怎么算?连徐纯合举着小孩躲避时都棍子照打。

警察遇暴力抗法可以使用暴力,但是只能以适当的暴力,直接开枪是适当暴力么?
1、明明是疯狂到拎起小孩砸向警察,你能说出“徐纯合举着小孩躲避”这样的话,你要是真的看过视频,我只能认为你的理解能力实在是与众不同。
2、警察从劝诫,到拿出警棍执法,到警棍被抢后拔枪,再看到徐纯合步步紧逼后无奈开枪(因周围群众过多,不宜鸣枪示警),你居然能大言不惭地说警察直接开枪?
3、我想问你,警察被袭击,你说应该警察怎么做?洗耳恭听。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10:53

低质素警察一个!同意的顶一个!
作者: 纳税义务人2011    时间: 2015-6-3 11:00

我觉得很多拿警察开枪说事的人都犯了一个通病:就是太先入为主,太事后诸葛亮了。他们觉得警察不应该开枪,就是因为现在他们已经知道,这是个手无寸铁的农民(最多就是一个好吃懒做的无赖),知道他是来自哪里,准备去哪里,要去干什么。所以他们才觉得警察完全没必要开枪,完全可制服这人,这人亦不会对车站其他群众造成威胁。拜托,那是你看了视频看了新闻报道之后才知道的事情,假如你当时是车站某位旅客,看到这样的打斗你怕不怕,尤其是近一两年发生这么多公告场所恐怖事件,就问你怕不怕!你知道他身上没砍刀没枪?你知道他外面没同伙?你知道他没组织没预谋?你知道他带着一老3小不是为了掩人耳目?你知道他万一制服了警察不会对其他人下手?他现在这样的举动完完全全就是袭警!袭警不是非得拿刀捅拿枪射,谁说用拳头不是袭警?!都发生那么明显的打斗了还不是袭警?!开枪完全是没有任何问题!
作者: 克劳德.斯特莱夫    时间: 2015-6-3 11:01

TO 41楼:
顶你妹夫(哎,我又认真了...)

[ 本帖最后由 克劳德.斯特莱夫 于 2015-6-3 11:08 编辑 ]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11:01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64.50.x 于 2015-6-3 10:53 发表
低质素警察一个!同意的顶一个!
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这件事最反映的问题就是警察素质低下,连一个精神病都打不过,又是一个被和谐害了的执法者。应该学习美国警察,在罪犯面前没有和谐可说的,除非自己乖乖就范,否则马上放倒在地上。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11:02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20.200.x 于 2015-6-3 10:23 发表


选择开枪一定有错。

图片很清楚显示:
1.警察有足够力量空手制服徐纯合,
2.徐纯合已经被打倒在地,
3.徐纯合根本没对车站的任何人造成人身伤害,
4.警察法对警察开枪有很具体的规定,该枪击事件中无任何使用警察法列举的开枪条件。
1.警察有足够力量空手制服徐纯合,
已经被抢走警棍,你说“有足够力量空手制服徐纯合”。

2.徐纯合已经被打倒在地,
徐纯合被打倒后事躺在地上逼警察拔枪的?

3.徐纯合根本没对车站的任何人造成人身伤害,
自己的女儿已经被狠狠摔在地上几分钟没有动静,你说“根本没对车站的任何人造成人身伤害”?

4.警察法对警察开枪有很具体的规定,该枪击事件中无任何使用警察法列举的开枪条件。
拘捕,暴力抗法,这些都是警察法的具体规定,你说“无任何使用警察法列举的开枪条件”。

综上,我还是呵呵。。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11:04

引用:
原帖由 纳税义务人2011 于 2015-6-3 11:00 发表
我觉得很多拿警察开枪说事的人都犯了一个通病:就是太先入为主,太事后诸葛亮了。他们觉得警察不应该开枪,就是因为现在他们已经知道,这是个手无寸铁的农民(最多就是一个好吃懒做的无赖),知道他是来自哪里,准备 ...
[12] 正解!我也顶你一个。个人感觉旁观的民众也是太冷漠了,明显没有武器的人也不敢出来帮警察一下,难怪网上有文章说现在中国的男人已经被阉割了,一点血性都没有,太失礼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11:29

大家去看看警察条例再讨论吧。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11:47

引用:
原帖由 纳税义务人2011 于 2015-6-3 11:00 发表
我觉得很多拿警察开枪说事的人都犯了一个通病:就是太先入为主,太事后诸葛亮了。他们觉得警察不应该开枪,就是因为现在他们已经知道,这是个手无寸铁的农民(最多就是一个好吃懒做的无赖),知道他是来自哪里,准备 ...
放P,按照你的说法,警察任何时候都可以击毙你,因为,无法确定你下一分钟是否会拔出刀。制服一名手无寸铁的农民(之前已经缠斗了多时,徐没有拔出任何东西)是警察必须的技能。很明显,警察是故意松开警棍,掏枪、射击。此时徐没有任何接触枪的机会。该警在回答央视的提问时说,感觉到枪套被摸到了,纯属放P,而央视很配合的删掉了这一段。警察应该是被徐激怒了,拔枪击毙了徐,理应负刑事责任。愚蠢的政府为了一个愚蠢的警察的愚蠢的行为搭上了整个政府的信誉!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11:55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28.85.x 于 2015-6-3 11:47 发表

放P,按照你的说法,警察任何时候都可以击毙你,因为,无法确定你下一分钟是否会拔出刀。制服一名手无寸铁的农民(之前已经缠斗了多时,徐没有拔出任何东西)是警察必须的技能。很明显,警察是故意松开警棍,掏枪、射击。此时徐没有任何接触枪的机会。该警在回答央视的提问时说,感觉到枪套被摸到了,纯属放P,而央视很配合的删掉了这一段。警察应该是被徐激怒了,拔枪击毙了徐,理应负刑事责任。愚蠢的政府为了一个愚蠢的警察的愚蠢的行为搭上了整个政府的信誉!
放P扯淡的是你才对吧。

“之前已经缠斗了多时,徐没有拔出任何东西”,恩,没有拔出任何东西,只是把警察手中的警棍抢了过来而已,这就是你说的“手无寸铁的农民”

“很明显,警察是故意松开警棍,掏枪、射击。”,呵呵,祖上一定是红卫兵出身吧?帽子扣起来毫不含糊啊。
作者: 纳税义务人2011    时间: 2015-6-3 11:56     标题: 回复 48楼帖子 的帖子

你眼睛长哪了,我说发生了那么严重的打斗、袭警,开枪是毫无问题的。你看看你自己说的啥,“放P,按照你的说法,警察任何时候都可以击毙你,因为,无法确定你下一分钟是否会拔出刀。”我袭警了吗,我站一边玩手机警察敢对我开枪吗,你说这话就证明你这人的思路是何等混乱,语言是何等词穷。
作者: terryhou    时间: 2015-6-3 12:08

不说别的,就袭警,就可以开枪,警察权威不容冒犯。至于打到哪里,另当别论。

[ 本帖最后由 terryhou 于 2015-6-3 12:09 编辑 ]
作者: terryhou    时间: 2015-6-3 12:10

在民主和先进的美帝国主义国度,你不听警察的话试试看,击毙你你只能自认倒霉,找阎王告状都没用。

有亲戚到美国旅游,其中有自驾行程,导游千叮万嘱,碰上警察查车,第一时间把双手亮出来,别掏什么驾驶证,一旦警察怀疑你有攻击性,仅仅是怀疑,就可以开枪。

[ 本帖最后由 terryhou 于 2015-6-3 12:11 编辑 ]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12:37

引用:
原帖由 terryhou 于 2015-6-3 12:10 发表
在民主和先进的美帝国主义国度,你不听警察的话试试看,击毙你你只能自认倒霉,找阎王告状都没用。

有亲戚到美国旅游,其中有自驾行程,导游千叮万嘱,碰上警察查车,第一时间把双手亮出来,别掏什么驾驶证,一旦 ...
好吧,你先让中国平民合法拥有枪支,再来套用美国警察的开枪权。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12:46

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第五章第二十二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不得使用枪支:1.处理一般治安案件、群众上访......2.在人群聚集的繁华地段、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及易燃易爆场所。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12:47

反正现在是警察打了人,不管什么理由都是警察的错,警察与匪徒搏斗殉职的,就被认为是工资范畴的事,是活该。
现在社会都不知道啥世道。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12:51

央视根本不敢将全过程视频放出来,放出的视频经剪接、放大、去除时间标识、将一个动作重复播放令人误解为多次动作,警察还追踪当天乘客信息,找到十几个乘客将其手机视频清洗。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12:57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20.200.x 于 2015-6-3 12:46 发表
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第五章第二十二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不得使用枪支:1.处理一般治安案件、群众上访......2.在人群聚集的繁华地段、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及易燃易爆场所。
第三点至第七点你没写哟。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13:09

1996年1月16日国务院令191号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其中第三章 武器的使用,第十点“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和第十三点“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14:26

不是“安庆枪杀案”的当事人和现场见证者在讨论是非曲直[61] 但在评论别人素质高低,就应检讨自身修养,因你未曾了解别人的情况[36]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14:48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20.123.x 于 2015-6-3 11:55 发表


放P扯淡的是你才对吧。

“之前已经缠斗了多时,徐没有拔出任何东西”,恩,没有拔出任何东西,只是把警察手中的警棍抢了过来而已,这就是你说的“手无寸铁的农民”

“很明显,警察是故意松开警棍,掏枪、射 ...
你才SB,一个经过严格4年训练的警察,拥有各种警械,居然无法制服一个手无寸铁的农民。况且,警察比农民强壮得多,完全没有必要开枪!你以为你是在帮政府吗,SB,这样下去政府的信用会完全垮掉的!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14:51

引用:
原帖由 纳税义务人2011 于 2015-6-3 11:56 发表
你眼睛长哪了,我说发生了那么严重的打斗、袭警,开枪是毫无问题的。你看看你自己说的啥,“放P,按照你的说法,警察任何时候都可以击毙你,因为,无法确定你下一分钟是否会拔出刀。”我袭警了吗,我站一边玩手机警察 ...
SB你不记得小卖部的女店主是怎么死的么?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14:55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20.194.x 于 2015-6-3 12:47 发表
反正现在是警察打了人,不管什么理由都是警察的错,警察与匪徒搏斗殉职的,就被认为是工资范畴的事,是活该。
现在社会都不知道啥世道。
大哥,现在讨论的是警察掏枪打死了人,不是一般的警察打人。您的智商真低!警察与匪徒搏斗殉职确实是警察的职责范围!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15:10

楼主你好歹注册个号啊··连你是谁都不知道··虽然很有P生的风范···

我只想对你说四个字:

你是傻逼。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3 16:46

个人认为当今天下有两大特色:

一、正府认为,世界不缺人;

二、百姓认为,人命是狗命。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4 08:50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20.123.x 于 2015-6-3 09:17 发表
我就呵呵,又见这种别有用心的剪辑图片,徐纯合打警察,抢警棍抡警察的画面倒是剪得一干二净啊。
碰上这种暴力抗法之徒,警察还不能以暴制暴?你要让警察一边挨打一边苦口婆心地以理服人?
如果警察开枪理直气壮,那么为什么央视会把这段剪掉。明显是警察放手,而不是徐抢走警棍。他应该以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4 09:18

无法无天[17] [17] [17]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4 13:09

想想自己对着过来买灵活就业的纳税人,再想想警察,你是人警察也是人,袭警已经可以暴力解决问题了,我们税局前台以后只要纳税人不爽冲进来开打就OK了,法律还有什么用?不要想到个个警察都是超人。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5 08:58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20.146.x 于 2015-6-3 15:10 发表
楼主你好歹注册个号啊··连你是谁都不知道··虽然很有P生的风范···

我只想对你说四个字:

你是傻逼。
楼主的帖子内容得罪你了?楼主的讨论辱骂你了?完全没有吧?
而你这种无厘头的喷粪,只能说明你的人格下贱,你的品德低下,你的说话臭不可闻。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5-6-5 09:35

有意思,嘛???? 还发这些,不要脑残啦,好不好,感觉不爽的,你去做那个警察吧!! 做你希望的是“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英勇与歹徒搏斗,壮烈牺牲”的报道吧,  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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