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罪与罚 [打印本页]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6-1-7 09:54     标题: 罪与罚



一、

甘肃永昌县一个十三岁的女孩子“疑因偷窃巧克力被店主讥讽和辱骂”。此后店主要求女孩的家长来解决问题。

新闻里说,这个孩子“家境贫困,父母均在当地卖爆米花供养两个孩子上学”。可以想象,赔偿超市的压力和孩子偷窃的羞辱一定让这个负担本就沉重的妈妈雪上加霜。

这之后,“母亲赶到现场,出手打了孩子。”

再之后,这个孩子跳楼自杀了。

二、

我无意评论这则新闻。但突然想起八十年前的另一个故事。

翻译一本书——《RAGAMUFFIN GOSPEL》中的几个段落:

1935年1月一个冷夜,纽约市长拉瓜迪亚在纽约法院专门审理贫困人群案件的法庭出庭。那个晚上,拉瓜迪亚让当班法官提早下班,自己替班。几分钟后,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太太被带上法庭,罪名是偷窃了一条面包。她说,她的女儿被其丈夫抛弃一病不起,她的两个孙子已经饿了好几天。

当然,面包店主拒绝免费:“这是一个治安糟糕的社区,大人”,店主对市长说。

“她必须受到惩罚,以儆效尤”,拉瓜迪亚叹了口气。他转向老太太,说:“我必须惩罚你。法律没有例外——罚款十美元或者拘禁十天”。但在宣判的同时,他已经把手伸进了自己的口袋。他掏出一张钞票,发表了一番后来广为人知的演说:“这里有十美元,我将会缴纳给法庭。此外我将罚现场每一个人缴纳50美分。原因是,在我们居住的城市,竟然有一个老太太要因为孙子挨饿而去偷窃面包。Baliff先生,请你收缴罚款,并将收到的钱给被告”。

第二天,纽约报纸报道,那个手足无措的老太太拿到了47.5美元,这其中有50美分来自那个有些羞愧的杂货店主。此外,70多个犯了些小错比如交通违章的被告和纽约城市警察等等围观的人每人都缴纳了50美分,仅仅是为了对拉瓜迪亚市长的话表达一份支持。

这个故事给我感触很深。后来,纽约的地标——拉瓜迪亚机场就取名自拉瓜迪亚市长。大概不少美国人每每抵达这里,都会想起这个故事吧。



三、

2014年年初,我采访茅于轼茅老,谈中国宏观经济。我们谈到了中国的贫富差距问题。彼时,国家统计局刚刚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公布中国基尼系数为0.47,高于全球平均水平。按照一般国际标准,基尼系数在0.4以上表示收入差距较大。统计局局长马建堂首次承认,按照中国城镇工资统计,高收入和低收入行业大概相差4倍以上。

别误会,我当然不是希望回到绝对平均、大家一起穷的计划经济时代。绝对公平不存在、结果公平不可能,这已是不争的常识。我想说的是:机会公平。如果所有公民机会均等,大家“万类霜天竞自由”,公平竞争、各展神通,那么有一定差距当然是好事情。但如果贫富差距的“元凶”除了市场,还有特权,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拼爹”,那就会造成垂直流动性不畅通、社会阶层板结化。也就是说,出身决定命运,“寒门再难出贵子”。

四、

十三岁女孩跳楼自杀,无论如何都是个悲剧。然而我翻看相关的新闻下面,“活该”、“小偷该死”、“你弱你有理”的评论比比皆是。是什么磨掉了我们的同情心?

你我或许都曾有过被扒窃的可恨经历,小偷当然可恶。然而,你是否想过,为什么一个女孩会偷巧克力呢?

我看到有当地人提及超市里贴着“假一罚十”的告示,然而一百五十块钱的“罚款”那个妈妈确实拿不出来。这对于城市里的你我或许难以想象。如今人民币纸币最大面额一百块对于很多城市人简直相当于“零钱”了。你可以设想有人凑来凑去全身翻遍加起来就是凑不出一百块吗?你会觉得这是演戏吗?

然而这真的是中国极大数量的贫困人口,尤其是农民、农民工的真实处境。农产品的价格已经便宜到不可思议,务农能够过上小康生活的农村人口寥若晨星;失地农民失去安身立命的土地,进入不属于他们的城市,自我身份认同迷惘。他们很少埋怨,进城打工,孩子成为留守儿童,一年只见上几次;或者带着孩子打工,两代人都坚强而又隐忍地活着。他们中的很多人,朴实勤俭,别无所求,只要能供孩子长大,看到他们有朝一日在城市里上大学就无比满足,“一切都值了”。

这一切事实上印证着斯大林的理论:在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发展工业,捷径就是最大限度地剥削农民。从这个意义上说,你我衣食无忧的生活,是建立在相对他们机会不平等的基础上的。我们挖低了他们脚下的土地垫在自己的起跑线上,我们没有资格高高在上,优越感爆棚。

想象一下你生在一个贫困家庭,父母辛勤工作,供养一家人生存、供养两个孩子上学已然艰难。一个长到十三岁都没什么机会吃零食的孩子,对于巧克力的感受一定和你我这样对于甜食感到厌烦的人全然不同。

作为八零后,我记得自己小时候也曾对桔子罐头有过类似的执念,但是一块多的价格在彼时十分奢侈,我只有生病的时候才吃得上。幼稚的我于是心心念念盼着发烧,那样父母就会舍得给我买桔子罐头,我也才能没有负罪感、心安理得地大快朵颐了。

如今的我再不会为了桔子罐头犯馋,但那种感觉,我一辈子也不会忘。

五、

在各种对于这个悲剧冷嘲热讽的评论中,我看到了这样一条:“这么穷还生两个孩子,穷X就该有自知之明!”

这种笑贫不笑娼而洋洋自得的口吻,使我不禁悲从中来。

用那句著名的话结尾吧:一个人为钱犯罪,这个人有罪;一个人为面包犯罪,这个社会有罪;一个人为尊严犯罪,世人都有罪。





图片附件: 1.jpg (2016-1-7 09:54, 43.68 KB) / 该附件被下载次数 11
http://hahabbs.w1.luyouxia.net/bbs/attachment.php?aid=141358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6-1-7 10:06

[104]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6-1-7 10:21

跟前两个天有人发的文对比看看:

关于那个跳楼的姑娘,我有些话想说

反对的原因有三个:内容不实,主观臆断,圣母情怀泛滥。

说她之前,我先讲个自己的故事。

我小学的时候,学校组织了一场夏令营,地点定在河北的一个小县城。主要内容是参观当地的文物古迹。当时交钱后,学校是包吃住的。但每个孩子还是都带了一点零用钱,我的其他同学都带了一百,或者两百,而我则带了三十六,因为我妈妈觉得反正学校包吃住,带多了也没用。

可到了地方之后,我就傻眼了。那个小县城的自来水里碱水特别重,喝了之后嗓子会哑掉,就算沉淀了也没用,大家都选择了买矿泉水,而那个地方的矿泉水还特别贵。于是乎我的钱很快就花光了,在还剩下最后几块钱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就是帮同学跑腿。

因为那个地方的条件简陋,而且又是夏天,大多数人都特别讨厌去打饭,于是我就开始帮他们打饭,每次收费都不高,但我们有十几个人,一天三顿饭下来,那利润还是蛮高的。

后来他们连买水啊,买零食啊之类的事情,都让我来负责了。于是很快我就积累了大量的钱,我自己过得滋润了起来,经常吃有肉的菜,还买了好几本漫画书,直到后来有一天早上起来,我发现我的钱居然少了一大半。

后来经过老师的追查,我的钱在老师的施压之下,莫名其妙的回到了我的钱包里。其实钱是谁偷的,我很清楚,不过这事就这么过去了,一直到最后的几天,偷钱的这个人的伙食费没了,我还资助过他一笔小钱。

这里说明一下我的家境,当时看来,我家挺穷的,而偷我钱的那位同学,比我家有钱的多,属于那种暴发户。所以一个人是做小偷,还是想点靠谱的办法自食其力,跟家里有没有钱没什么关系。那个偷我钱的同学的家长,平时也是那种蛮横惯了的,而且特别放纵我那个同学。

至于我家里,我从小就被教育,不许干任何违法乱纪的事,基本每次出门,都会被告诫一遍。所以一个人是不是小偷,和父母的教育方式,关系很大。至于和社会的关系,我觉得有你这种人在,恰恰增加了小偷的数量。

我不太清楚李佳佳是怎么想的,一个偷巧克力的小孩,在她嘴里就变得那么可怜,甚至于变成了整个社会的责任。你这个逻辑能力,我给你零分。

首先那个小孩的家里不是吃不上饭的程度,她父母都是能养得起她的人。其次是你不觉得这小姑娘很奇怪么?肚子饿了,于是就去超市偷巧克力,我觉得这个逻辑,每一个正常的小孩都未必有吧?难道肚子饿了不该找家里人要钱么?她家里并不是养不起她的。

而且你不觉得她的思路很顺畅么?饿了就去偷,而且偷的还不是能填饱肚子的东西,而是一百块钱以上的巧克力,请问你小时候肚子饿了,会按照这个思路办事吗?反正我不会,我身边的人也都不会。不知道李佳佳身边有没有这样的朋友?

下面说你的文章:

你在原文中说:

甘肃永昌县一个十三岁的女孩子“疑因偷窃巧克力被店主讥讽和辱骂”。此后店主要求女孩的家长来解决问题。新闻里说,这个孩子“家境贫困,父母均在当地卖爆米花供养两个孩子上学”。可以想象,赔偿超市的压力和孩子偷窃的羞辱一定让这个负担本就沉重的妈妈雪上加霜。这之后,“母亲赶到现场,出手打了孩子。”再之后,这个孩子跳楼自杀了。

那么你调查过超市老板的背景么?参考当地百度吧信息,该超市负责人60多、快70岁,已签字赔偿家长85万。

看到了么?超市老板也只是一个普通的老人而已,一个十三岁的小孩,怎么忍心去偷一个看超市的老大爷呢?难道家境不好,父母困难就是理由么?你这个逻辑,我不能理解。

接着你又说了一个美国的例子,讲的是一个家里断粮的老大妈偷了面包,却得到了宽容,还被群众赞助的故事,那么我请问一句,难道在我们中国就没有类似的事情么?如果没有,职业乞丐这个职业是怎么来的?在中国的很多地方,我们对吃不上饭的乞丐,都是非常乐于施舍的,而且这种情况几千年来都存在。

甚至还有人因为乞讨致富,不是么?而且这个地方你偷换了概念,这个老大妈是家里断粮了,而那个小女孩没有断粮,她能吃饱啊,这俩例子压根就不是一回事好吗?

至于后面你又说孩子的家里人拿不出钱,你觉得可怜什么的,我觉得吧,这是你的想象而已,孩子的父母只是当时拿不出钱而已,身上没带那么多,家里到底有多穷,这点还是未知数。

最后我想说的是,圣母之所以叫圣母,是因为他们永远会给人熬鸡汤,不会告诉大家真正要努力的方向,他们让很多人以为贫穷是优点。

在我看来,贫穷不是缺点,也不是有点,它只是一种现状,只要你肯努力,而且不断的学习,进步,你终究会有所得,而当你把贫穷作为一个优点,甚至觉得贫穷就是正义的时候,那么你注定是一个失败者,甚至会变成一个罪犯。

另外,对于那个小女孩,我觉得非常可惜,她没有得到很好的教育,正确的引导,才让她走上了这一步,希望不要在发生这种事情。


有对比才有意思[32]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6-1-7 10:33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60.56.x 于 2016-1-7 10:21 发表
跟前两个天有人发的文对比看看:

关于那个跳楼的姑娘,我有些话想说

反对的原因有三个:内容不实,主观臆断,圣母情怀泛滥。

说她之前,我先讲个自己的故事。

我小学的时候,学校组织了一场夏令营,地点 ...
[68] [12]

的确有意思!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6-1-7 10:35

如果家长不是一上来不问缘由就打孩子,会不会是另一个结果
作者: looloo    时间: 2016-1-7 10:35

又现道德帝,麻烦分清为尊严犯罪和为虚荣犯罪的区别
作者: 镜云先生    时间: 2016-1-7 11:06

我只想对楼主和原帖的作者说:狗带。

小贩杀人是社会逼的,女孩跳楼是社会逼的,尼玛去卖淫是社会逼的,你爸去偷狗拐孩子也是社会逼的···

呵呵呵,你麻痹的。

如果一个社会,评判一切的标准就是所谓的同情心,那么这才是最大的恶。

所有的秩序,准则,法律在一群暴民的情绪面前显的那么苍白,这才是一个病态的社会。

“用那句著名的话结尾吧:一个人为钱犯罪,这个人有罪;一个人为面包犯罪,这个社会有罪;一个人为尊严犯罪,世人都有罪。”

我不知道这句话有什么著名的,如果我偷钱就是为了买面包吃,因为吃面包比吃烧饼显得有面子,你来告诉我,到底是谁有罪?

一个人为XX犯罪,就是如何如何·····

呵呵,真是醉了,犯罪就是犯罪,评价是否犯罪的标准从来都是行为和后果,动机只能作为一个量刑的参考,而不是判断的标准。居然有人认同这样的混蛋理论。

如果我觉得作者老婆比较漂亮,我作为一个单身狗,为了尊严,我是不是可以随意插入?按你的理论坐牢的事情就交给社会去吧,因为有罪的是社会。我想,作者一定会欢迎我随时来插入他老婆,而且为了体现他优越的情怀,他应该指示他老婆摆出一个比较配合的姿势····
作者: 镜云先生    时间: 2016-1-7 11:08

引用:
原帖由 looloo 于 2016-1-7 10:35 发表
又现道德帝,麻烦分清为尊严犯罪和为虚荣犯罪的区别
犯罪就是犯罪。

不管为了什么,偷就是偷,抢就是抢。

情有可原,法无可恕,更不应该让合法维护自身利益的人蒙受损失。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6-1-7 11:11

别神话美国人了,美国人迫害印第安人、黑奴更没人性的事做得也不少,只是放大了某些好的新闻
作者: 飘渺之灵    时间: 2016-1-7 14:00

引用:
原帖由 镜云先生 于 2016-1-7 11:06 发表
我只想对楼主和原帖的作者说:狗带。

小贩杀人是社会逼的,女孩跳楼是社会逼的,尼玛去卖淫是社会逼的,你爸去偷狗拐孩子也是社会逼的···

呵呵呵,你麻痹的。

如果一个社会,评判一切的标准就是所谓的同 ...
[104]




欢迎光临 BBS (http://hahabbs.w1.luyouxia.net/bbs/)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