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帖由 sunnernaubo 于 2011-4-20 08:44 发表
可怜又可悲的人类啊,一方面自我标榜自己为慈善,一方面则大肆欺凌自己的同类,一方面爱护宣扬爱护动物,一方面每天吞吃掉上千亿吨的牛羊猪肉。这个事件里,最为倒霉的是那群拉着一车狗的车主了,他只是个为生计奔波 ...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48.48.x 于 2011-4-19 17:15 发表
个人认为,应该指定某些饲养的狗为食用的,尊重喜欢吃狗的人的权利,其它的就都当作宠物类型的,禁止捕杀。当然应该禁止虐待任何的生命,即使是杀来吃的,都应该尊重它。
另外,我认为尊重人权和尊重其它动物的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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