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献给扭曲的社会 纪念站在被告席的好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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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12 09:33
标题:
献给扭曲的社会 纪念站在被告席的好人们.
献给扭曲的社会 纪念站在被告席的好人们(组图)
市民郑先生赶到南京火车站,下了33路公交车往火车站候车大厅方向赶去时,“扑通”一声,前面一孕妇被一个奔跑的小男孩撞跌倒了。“小妹子,怎么样?不会有问题吧?要不要叫120……”郑先生关切地连连询问。此时孕妇看也没看一眼就质问郑先生:“不长眼啊?”随后孕妇试图一只手支撑在地上爬起,可又很艰难。郑先生见此,忙将孕妇从地上扶起。孕妇突然上前攥住了郑先生的衣角大喊:“就是你把我撞倒的,你不要走!”孕妇丈夫赶来,一把拽住郑先生就挥拳要打,并问郑先生,“既然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发善心去扶,广场上来来往往人多着呢,就你一个人学雷锋?”并提出拿2000元钱作为赔偿。
民警从广场监控录像里调阅了事件经过,正如郑先生所说。随后,孕妇及其丈夫向郑先生道歉,但被郑先生拒绝了。
59岁的周翠兰以卖豆饼为生,在路上拾得1700元钱。老太太是个十分厚道的人,听说是牛奶场主周继伟丢的,就等着交给了失主。但是,失主却说她丢的是8200元,要豆饼老太加还他6500元。为此,还将老太告上了法院。庭审进行到最后陈述阶段,周继伟说:“假如这钱被周翠兰拿去了,你年纪大,就当我孝敬你;要是你真没有捡到,那就是一场误会,我对你说一声‘对不起’!”最后又是一个法官帮助下的协议私了。
6月1日下午,南京浦口区江浦街道市民广场,一位七旬老人倒在地上,口吐白沫动弹不得,可是20分钟内,周围围了一圈人却没人伸出援手。
12月9日,一辆82路公交车刚刚驶离站台,一乘客突然在车厢尾部摔倒,并称自己受伤。司机哀求乘客出来证明自己无责,看不少乘客陆续离开,他竟跪倒在马路上,恳请乘客留下作证。20多分钟后警察做完笔录,童师傅在车厢内再次跪倒答谢愿意作证的王阿姨等人。
5月20日,12岁的陈同学在去上学的路上看见杜金聪阿婆倒在小巷沟里,一只手向上伸着求救,嘴巴发不出声音,就走上前把阿婆拉了起来。三个月后,杜阿婆一家将陈同学告上法庭,起诉状上,陈同学被指无故撞倒杜金聪,其家属向陈同学的父亲索赔7.5万元。困惑的陈同学向父亲发出了这样的疑问:“爸爸,助人为乐怎么还要罚钱……”
这名75岁的老汉在南京市下关区三汊河公交站台下车时,一头从公交车后门跌倒在地,当场爬不起来。跟在身后的乘客都不敢上前救他,老汉大喊“是我自己跌的,你们不用担心。”之后,众乘客才上前救他。遂被众网友称为古稀之楷模。
12月1日,骑电动车的张女士在在南京市白下区淮清桥路口等红灯时,一位63岁的杨老太倒在她面前,她立刻将老人扶起,事后杨老太却称是张女士启动电动车时将她撞倒的,张女士无奈之下流泪跪求当街围观的群众为自己的清白作证。一位卖鸟的老师傅说:“我们都劝她不要理那个老太,反正不是她撞的,直接走掉就算了。可她老实得很,总是说,自己没撞人更不能走,走掉就说不清了。”接受采访的市民,不约而同地说了一句话,“现在好人不能做!看到老太倒地千万不能扶!”
徐寿兰与彭宇在城中派出所分别做了一份笔录,蹊跷的是,这两份笔录都遗失了。而时任派出所所长卢昌斌给他的答复是,派出所装修,笔录遗失。更蹊跷的是,2007年7月6日的第三次庭审,徐寿兰向法庭呈交了一张电子照片和据此整理出来的文本,原告方坚持这张照片就是已经遗失了的彭宇原始笔录的电子照片。按照这张照片上文本整理出来的内容,彭宇曾经在笔录时承认他与徐寿兰发生相撞,不过是徐寿兰撞的他。这件有争议的证据最终被一审主审法官所采信。彭宇针对此证据的抗辩没有被法院采纳,理由是“被告虽对此持有异议,但并未提供相反的证据”。
2006年11月,南京老太徐寿兰在公交站跌倒,市民彭宇将她扶起就医。事后法院认定“彭宇与徐老太相撞可能性较大,应赔偿徐寿兰40%治疗费”。案件判决后,此案唯一证人陈二春面对着摄像机大声发出了“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的呐喊……
评论
白剑 2011-07-10 16:07
好人没好报,恶魔有人捧。民气丧失殆尽。
Sting 2011-07-10 22:12
人性的恶被制度的恶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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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淑英 2011-07-11 04:39
社会道德沦落如此,政府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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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12 10:26
病态社会
黑心法官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12 10:58
遇到这事,好心就报警,不然一走了之。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12 11:44
主要是法官的问题,污蔑人就可以不用证据,清白的人反而需要证据。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12 11:46
bq147 bq147 bq147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12 15:40
在这个堕落的世界,要做个好人,真的不易啊!!!!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13 10:30
病态社会
黑心法官
bq120 bq188 bq170
作者:
火暴艹匊
时间:
2011-7-13 15:58
bq150 bq150 bq150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7-13 16:51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48.48.x 于 2011-7-12 10:58 发表
遇到这事,好心就报警,不然一走了之。
bq114 bq114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9-30 08:38
仅以可能性较大判定扶人者有罪,让人无语
作者:
duta
时间:
2011-10-17 15:17
2012201220122012201220122012201220122012201220122012201220122012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1-10-18 17:42
49年前的烈士们白死了
敬告各位不要再做"有悖常理"的事了
作者:
林静静
时间:
2012-5-9 11:17
仅以可能性较大判定扶人者有罪,让人无语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6-29 08:38
在这个堕落的世界,要做个好人,真的不易啊!!!!bq132 bq132 bq132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10-11 16:54
天朝帝国,有什么好说的!民不聊生啊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11-28 14:51
反正我遇这些事是远远地躲开,惹不起,还躲不起吗?别质问说假如我家人也遇到这情况怎么办的话?如果真的这样,我不怪谁,只怪这世态....变态的社会,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12-3 09:34
我想我以后遇到了这样的事,我还是会去扶,不过扶之前,我会先确保周围证人口供及拍视频留底
作者:
克劳德.斯特莱夫
时间:
2012-12-13 15:25
好人绝不能做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4 09:11
道德沦丧,社会管理者难辞其咎。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5 11:32
pai pai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5 16:42
社会道德沦落如此,社会管理者难辞其咎!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17 15:52
常言道,法律让法院给废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21 16:14
现在的社会民不聊生,黑白颠倒,好的不多.坏的盛行,都处都是什么碰车党、黄牛党,各种各样的组织呈现,令人恐怖。但靠百姓供养的公安、检察院、害民法院、为领导保驾护航的纪委监察人员都不知在哪里。平时专抓老百姓要吃香喝甜的,从不考虑弱势群体的疾苦。你说老百姓有什么盼头。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6-9-6 11:30
123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6-12-26 10:08
不要说做好人。做人都不容易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6-12-26 10:21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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