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36.96.x 于 2020-6-4 15:29 发表
家里有一个哥哥,听妈妈描述没有我之前和爸爸一家住在一起,奶奶对她很恶劣,奶奶也不喜欢哥哥,后来哥哥由于初中没有毕业没想开,得了精神分裂症(个人怀疑是没毕业被要面子的爸爸每天骂逼的),属于精神残疾。这就是我存在的意义,给他们养老,等他们离开之后照顾哥哥。
从一开始目的就很明显了,把女儿当摇钱树和免费保姆。
原帖由 Guest from 86.36.38.x 于 2020-6-4 16:21 发表
既然没办法免去赡养父母和照顾哥哥的义务,那我可不可以代我哥向家人追责呢?既然哥哥变成这样根源在于父母,现在他们又像没事人一样把责任转嫁到你身上,凭什么?如果说子女把父母告上法庭算不孝的话,那父母迫害子女致残又算什么,成年人难道不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上应有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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