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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美德不因老外彰显,丑恶不因老外加重 [打印本页]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5-22 09:47     标题: 美德不因老外彰显,丑恶不因老外加重




外籍男子错的是行为而非国籍     
      
动车上跷女乘客头还骂人,男子有错但错在行为而不在国籍

动车上双脚放到前排座椅挨着女乘客的头,对方不满后出口京骂反称对方为“傻X”,类似的行为的确违反社会公德,任谁都会生气。这种行为,若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民工,或者是一般的中国人所为,当事人争吵一番也就罢了,但放到俄罗斯籍、北京交响乐团大提琴首席奥列格·维捷尔尼科夫身上,网友就炸开了锅了。联系此前英籍男子北京街头猥亵中国女子,种种新闻让不少人感慨内外收起,外国人都骑到中国人头上来了。

然而尽管俄罗斯籍、大提琴手等背景因素增加了新闻本身的话题性和关注度,该男子的行为本身虽有错却并不因为这些背景因素的存在而加剧其严重性。言行不检点就是公德和个人素质问题,是否是外国人,是否是艺术家都与事件本身的性质没有太大关系。 [详细]
   
跷脚骂人者为俄罗斯籍北京交响乐团大提琴首席奥列格·维捷尔尼科夫。



上纲上线则是矫枉过正   

      
外国人欺负中国人?网民生气只是源于老外的超国民待遇,但乱贴标签上纲上线实没必要

动车工作人员的不当处理也加剧了当事人和网友的激愤。面对外籍男子的不当言行,先是列车女车长劝中国女士“打人就不对了”,接着又是乘警劝道“脚跷高点就高点吧,因为人家是搞艺术的……拉倒吧,人家是艺术家。”联系起此前中国警察积极协助外籍人士寻单车等等一系列“外国人的事无小事”新闻,以及平日生活中常见的“崇洋媚外”生活体验,民众顿时觉得受尽外国人的委屈自然气不打一处来。

虽说生气情有可原,但上纲上线则完全没必要。“美国小伙与乞丐同吃饭”被热炒就是个反向的例子,只是普通平常的个人行为,却被媒体和网民贴上诸多标签无限拔高,“中国人就是冷漠,外国人就是热心肠”的论调显然有失偏颇。同样在这次新闻事件里,“老外素质还不如中国人”、“外国人都欺负到中国人头上来了”的声音,也只是宣泄民族情绪而非就事论事。昨天下午,奥列格也已公开向该女士和公众致歉。 [详细]
   
英国籍男子北京街头猥亵妇女,同样被上升到了国家民族高度。


      
要求单位将其开除?谴责、抵制是个人自由与权利,单位如何处置则无从干涉

与“老外动车翘脚骂人”相关的微博已超过30万条,舆论一边倒,而且很多人将怒火转向他的供职单位北京交响乐团,要求严肃处理。奥列格的行为所引起的社会反响的确恶劣,网友无论是谴责,呼吁严肃处理,还是自发抵制其演出,都有无可置疑的正当性。虽说因其言行而质疑其音乐素养和水平不足以在北京交响乐团工作更像是气话,但无论是考虑社会影响还是就雇员行为不当本身,北京交响乐团都可以考虑作出相应的处置。

尽管如此,北京交响乐团的处置办法网友却干涉不了。“不把那玩意开除出团你们就没有存在必要了”、“不开除就是帮着老外欺负中国人”多多少少有些道德绑架的意味,不同单位有各自的规章和管理制度,最后处理结果为何只能看他们自身对事态的权衡。正如当年愤怒的青年们抵制家乐福,你可以不买他们的东西,可以去门口拉横幅抗议,但你不能堵住他们的大门或者砸烂他们的东西。 [详细]
   
      
要求将老外驱逐出境?男子之错仅在公德层面,既不违法也不涉及非法出入境和居留

“中国是礼仪之邦,洋垃圾滚出去”、“开除不够还应该驱逐出境”,除了一般意义上的谴责,还有很多网友要求将老外驱逐出境。但该外国人的不当言行,最多也只是社会公德问题,并非法律问题,对其驱逐出境并不合法。驱逐出境在刑法意义上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境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行政法上,《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也有关于驱逐出境的相关规定,但前提是外国人非法入境、出境、非法居留。

因此,无论从刑法角度看还是行政法角度看,该男子的行为都不构成驱逐出境的必要条件。外国人正常在华居住与工作是基本的权利,并不能以道义的力量剥夺。一味宣泄情绪,用道德和情感力量代替理性和法治,不免有些当年“义和团”的影子。 [详细]
   
美德不因国籍彰显,丑恶不因国籍加重   

      
中国富豪在新加坡闯红灯撞死人引发排外情绪时,人人都知道要呼吁理性不要一竿子打死所有中国人

就在前不久,新加坡刚刚发生了一起中国富豪闯红灯撞死人的恶性事件,有媒体报道新加坡部分民众排外情绪被点燃,网上充斥了“将中国人赶出新加坡”的言论。此时的中国网民显现地十分理性,呼吁新加坡人应该理性看待,不要将个别华人的行为标签化,少数个别案例并不具有普遍意义。有网友就称“因为一个人过失而憎恨一国的人,看来新加坡人的素质也不怎样啊!”

恶性事件往往只是排外情绪的导火索,背后是深层的社会和经济因素。中国人在世界各地常常很难融入当地社会,一方面是国际形象常因种种原因被诟病,另一方面也和海外中国人挤占当地社会和经济资源有关,此外中国游客举止不端也是世界闻名,这些都多多少少促成了排华情绪。相比较而言,不分国籍对“遭外国人羞辱”高度敏感,动辄称“外国人不把我泱泱大国放在眼里”,显然更多的是民族自卑感在作祟。试想依此心理,当时韩国留学生在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校园枪杀33人,在韩国有驻军的美国人民们是否得高喊“大韩民国要逆天”? [详细]
   
无论是被香港人还是新加坡人骂“蝗虫”,很多人都知道要理性不要一杆子打死所有中国人。


      
英籍男子猥亵妇女案本属个人行为与民族和国籍无关,美德不因国籍彰显丑恶不因国籍加重

猥亵妇女案在中国时有发生,见义勇为者也不再少数,但前些日子北京的猥亵妇女案仅仅因为当事男子为英籍就出现了质变。“猥亵妇女”变成了“老外到中国地盘欺负中国女人”,“见义勇为”变成了“民族英雄打出中国人的威风”,简单的案件却被赋予了“抵抗外侮”的特殊意义。但假如将情感因素置于一边,这只是绝大多数刑事犯罪案件中一个普通的刑事个案,外国因素并未在其中产生任何影响,也不构成任何犯罪事实。猥亵甚至强奸妇女的行为固然丑恶和低劣,但并非因为加害人是外国人才构成犯罪,也不能因为加害人是外国人而加重其罪。正如许多外国友人在华做好事一般,美德并不因国籍而彰显,恶性也不因国籍而加重。 [详细]
   
民族株连症和受辱妄想症久病难除   

      
外籍人员与中国人冲突实难避免,奈何国人“民族株连症”和“受辱妄想症”难除主动求中枪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籍人员(不包括港澳台)达593832人,这还不包括那些短期来华和非法滞留的。数量庞大的外籍人员在中国难免会与中国人发生冲突,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与中国人之间的冲突并无二致。中国人猥亵妇女案、列车上产生纠纷都没有特殊到需要上纲上线的地步,中国人的民族神经既不能迟钝,却也无需过度敏感,动辄把不同国籍人间的一般冲突上升为“民族矛盾”,关乎“中国人尊严”,其实是犯了“民族株连症”。

对于大多数的非当事人来说,“犯我泱泱大国”、“骑到中国人头上来了”,将普通个案配上“外籍”“辱华”标签,自己躺先来坐等中枪,则是彻头彻尾的受辱妄想症。从国家层面到民间社会,可能当事的外国人都没有想那么多,就莫名其妙地背上了“帝国主义忘我之心不死”的黑锅,心灵脆弱的民族情绪一爆发,紧接着就是抵制,就是抗议,就是驱逐,却忘了褪去民族情绪回到事件本身,就事论事,就理论理。[详细]
   
愤怒的青年们曾在抵制家乐福时行为过激。


  
美德即美德,丑恶即丑恶,国籍即国籍,个人即个人,傻傻分不清楚捣糨糊,难免天天被中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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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水若善    时间: 2012-5-22 10:16

帖子里提到的很多非理性行为就叫做“以暴易暴”,是逻辑谬误,看来还是要全民普及提高逻辑水平。bq143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5-22 10:28

引用:
原帖由 水若善 于 2012-5-22 10:16 发表
帖子里提到的很多非理性行为就叫做“以暴易暴”,是逻辑谬误,看来还是要全民普及提高逻辑水平。bq143
bq132 有什么逻辑错误?我觉得很通顺呀。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5-22 16:01

中国游客举止不端也是世界闻名,深有感触
作者: 水若善    时间: 2012-5-23 09:04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48.48.x 于 2012-5-22 10:28 发表

bq132 有什么逻辑错误?我觉得很通顺呀。
学学《简单逻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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