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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美当官,不亮家底要受罚 [打印本页]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5-22 09:55     标题: 在美当官,不亮家底要受罚




在美国当官不公布财产不行   

      
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门官员财产都需申报公开,骆家辉资产净值总额在135万美元至761万美元之间
义正言辞敦促骆家辉公布财产的微博,着实摆了一个大乌龙,因为在美国,官员进行财产申报其实是有法可依,不可不公开的。骆家辉早就申报过财产,资产申报表显示,2010年其资产净值总额介于135.6025万美元至761.5999万美元之间。他的个人资产共23项,总额介乎235.6025万美元至761.5999万美元。骆家辉的资产在美国政府行政部门人员中位列第6。2009年和2008年骆家辉的资产情况也同样有处可查。

类似的财产申报和公示不止骆家辉要做,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门的诸多官员都必须执行。1978年,美国政府颁布《政府伦理法案》,1989年又修订《伦理改革法案》,成为了美国财产申报制度的蓝本。它规定:总统、副总统、国会议员、联邦法官以及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大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在任职前报告自己的财产状况,上任后还须按月申报。同时,财产申报还必须包括其配偶或受抚养的子女的有关情况。除在国家安全部门工作或其他不宜暴露身份的官员外,各受理机关均须将财产申报资料公开,供大众查阅复印,以便接受社会监督。 [详细]
   
中国民间呼吁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的声音,一直没有得到积极响应。


      
申报财产范围有严格限定,从联邦政府之外的任何来源得到的超过200美元的收益都需申报
依据《政府伦理法案》规定的原则,美国政府行政、立法、司法三大分支各自设计和颁布了财产申报表格及填表说明,要求在本系统内任职的某一级别以上官员填报,并且向公众开放查阅。申报的内容很多很繁杂,主要包括了:从联邦政府之外的任何来源得到的超过200美元的红利、租金、利息、资本利得以及它们的来源、种类和数量或价值,从非亲属收受的累积价值超过250美元的所有礼品,包括来源和礼品说明,价值超过1000美元的贸易或业务投资所得,任一时间对任何债权人负债超过10000美元的债务,本人主要住所除外,超过1000美元的房地产购置、出售或交换,超过1000美元的股票、债券、期权或其他证券的买卖或交换。

申报财产的对象并不局限于本人,配偶和受抚养子女的各种收益也涵盖在内,这就杜绝了官员本人财产寥寥,但亲属子女赚的满盆钵的现象。白宫今年4月份公布的美国总统家庭报税单,就是由奥巴马和第一夫人米歇尔联合填写。税单显示2011年奥巴马和米歇尔总收入是78.9674万美元,有一半是总统薪水,另一半则来自奥巴马的书籍销售所得,其中还有超过1万美元的股息收入。相比2010年的173万美元和2009的500多万美元,奥巴马夫妇的收入已经大幅缩水。[详细]
   
      
财产申报给谁、财产申报时间都需遵守严格程序,民众或民间团体才可以查询监督提出质疑
一般而言,申报适用官员都要向自己所在部门或将要工作部门的伦理官员申报。总统、副总统、独立检察官以及独立检察官任命的工作人员直接向联邦伦理办公室主任申报。其他负责接受与发布官员财务申报的机构及其管辖对象还有司法会议、各军兵种部长、联邦选举委员会、众议院书记、参议院秘书等,分别对应各自机构和雇员。如果申报者尚未上任,正在等待有关部门审议批准,或是民选官员候选人,则接受申报的部门需要将申报材料副本提交相应的机构。知道了这些规定,民众或民间团体就可以有的放矢,到相应的机构去查找自己关注的官员或候选人的财务情况,发现问题就可以提出质疑,或者在竞选过程中挑战该候选人的资格。

除此之外,申报的时间也有严格的规定。联邦政府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大系统所有申报适用对象,包括总统、副总统、国会议员和最高法院大法官都必须在就职的30天内向相应部门申报。总统提名、需要由参议院审议批准任命的官员,在提名的5天之内需要全面申报财务状况。总统或当选总统只要在公开场合宣布打算任命某人担任某项要职,该人提交财务报告的时间不得晚于总统正式向参议院提名后5天。按照联邦选举法的规定取得总统、副总统或国会议员候选人资格的30天之内,或者不迟于该选举年的5月15日,但是最晚不得晚于选举日的30天之前,上述候选人必须提交财务报告。在一年内担任申报适用职务超过60天的官员,须在次年5月15日之前提交包括收入、年度累积超过200美元的酬金、以及用获得的酬金向慈善机构捐款等财务申报。担任申报适用职务的官员在终止担任该项职务后的30天内,也须提交财务申报。[详细]
   
美国联邦政府官员财产都对外公布,在总统与内阁财产排行中,希拉里以3120万美金高居榜首。


      
应申而不申或造假后果严重,1989年众议院院长詹姆士·赖特成过去200年第一位因此被迫辞职的众议院议长
在美国,应申报财产公开的官员如果不公开或者造假,也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如果各部门的伦理办公室或接受申报的机构有充足的理由认为某位官员伪造申报信息,或者明知规定但是故意不按时间申报,须将案情通报联邦司法部长。司法部长将通过地区法院对该名官员提起民事诉讼。伪造申报信息者最高罚金5万美元,或一年有期徒刑,或二者并罚。明知规定但是故意不按时间申报的最高罚金为5万美元。一般的逾期申报也会面临处罚。1989年美国众议院议长詹姆士·赖特提出辞职,有关部门发现他曾经69次违反国会对议员财产收入的法规,还曾超规定赚取讲课费,他的妻子贝蒂则曾超额收取别人赠送的礼品等。赖特成为了过去200年来美国第一位因此被迫辞职的众议院议长。

这种动了真格的财产公开,才能真正落到实处。与之相反,尽管中国也有各种各样所谓的财产报告制度,但都是只向上反映,而不对民众公开。而且在诸多关于收入申报的文件中,并没有任何一件规定了如果申报不实,将要接受怎样的惩罚。因此即便这些财产公开制度确实存在且确有实施,也难保不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很多官员只把基本工资和奖金申报,至于其他隐性收入,谁也不会真的写,谁也追究不了。 [详细]
     
腐败与丑闻催生了财产申报制度   

      
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的政府项目和公共开支暴涨,官员的权责水涨船高,监督其经济行为越来越重要
在最新一期的《学习时报》中有文章指出,因统计、折算和监控三大困难,乐观估计中国的官员财产申报真正实行至少还需10年时间。然而现在的情况是官员能等,民众可等不了,美国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同样是在腐败和丑闻之下诞生的。反腐提案历来是有效赢取选票的杀手锏,美国国会和各州议会永远会有关于加强官员财产申报的新提案等待审议,一旦出现比较明显的腐败案件造成政治危机,这些提案就会有较大几率进入表决程序,并获得通过。自二战以来,美国对官员财产申报的规定就这样逐年演进,不断加严。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的政府项目和公共开支暴涨,官员的权责随之水涨船高,监督政府官员的经济行为也因此变得重要起来。

1958年,艾森豪威尔总统的幕僚长,“美国的影子总统”阿丹姆斯爆出受贿丑闻,收受了纺织商古德凡一件名贵的驼毛外套和一条东方风格的地毯,虽然没有证据显示阿丹姆斯因此为古德凡谋取了什么特殊赦免,但这种收礼行为本身显然已经超出了美国公众对政客的容忍度。“影子总统”因此挂冠离去后,艾森豪威尔内阁一下子陷入混乱不能自拔,直到这届政府任满结束。阿丹姆斯丑闻彰显了监督官员收入来源的必要性,美国国会在1958年通过了《政府服务伦理规定》,要求任何在政府工作的人员都不得接受可能会影响其职务决策的礼物和帮助。这项规定直接禁止了接受礼物和帮助的行为,而不考虑官员随后是否有回报行为,是规范官员行为的一大进步。但在1958年这项规定仅仅只是一个行政指导意见,约束力很弱。直到60年代中期,在国会再次连续发生腐败丑闻的背景下,白宫和国会才正式规定官员的经济利益不得和其政府职务有利益冲突,国会两院分别成立官员行为标准委员会,开始对官员的财产来源进行全面监督。[详细]
   
奥巴马夫妇每年都要对外公布税单,家庭收入状况民众了如指掌。


      
水门事件等丑闻频发让民众不信任感加剧,《政府伦理法案》、《伦理改革法案》相继出台使财产申报落到实处
1974年爆发的水门事件,再次震惊了全美,造就了整整一代美国人对政府的严重不信任感。保守主义传统强大的美国立法机构也一改过去审慎多疑的态度,接连推出约束官员行为的法案。1978年,国会总结以前的各项规定,通过了《政府伦理法案》,对立法、司法、行政三种政府机构的官员统一做出规定,所有官员必须填写统一的财产登记表格如实报告其财产和收入。对于由此而来的官员财产登记表格,则由《政府伦理法案》规定建立的美国廉政署来审阅监察。《政府伦理法案》还进一步规定,无官职但有意参加竞选公职的公民也必须公开其财产和收入。换言之,假如一个普通公民的财产和收入被认为和他要竞选的职位有利益冲突,那么他就必须先出售有利益冲突部分的资产再来竞选。

水门事件之后一项比较大的丑闻,当数1987年众议院议长赖特通过卖书变相从游说集团收受酬金的丑闻。这桩丑闻也促成了官员财产监督的进一步严格化。1989年生效的《伦理改革法案》除了对财产登记做了增补规定之外,还进一步规定,国会议员在卸职后一定年限内不得出任和在职期间的职权有利益冲突的公司职位,联邦雇员不得接受类似“车马费”一类的礼节性酬金。同时根据这项改革法案,美国廉政署脱离人事署,成为独立向总统负责的强势机构。十几年后的2007年,围绕国会共和党的一系列游说集团丑闻又促使美国加重在官员财产申报方面的处罚力度。在财产申报表格上作假不仅要付出高达5万美元的罚金,还构成足以判作假者入狱的刑责。 [详细]

财产申报:官员须让渡隐私捍卫公共利益   

      
政治与利益集团息息相关,财产申报制度能有效避免利益冲突,确保官员不背离选民投向利益集团
美国的政治与利益集团息息相关。成千上万的公司和特殊利益集团都会直接或者间接地游说国会。同时,议员们持有的股票或其他金融收益,也和这些公司、协会、利益集团存在一定关系。如果公众无法对代表其利益的官员与议员的财产关系状况有所了解,谁能保证他们用一张张选票选出来的利益代言人,最后捍卫的是谁的利益?在美国,大概有1%的人是美国富翁,而这个数字在国会变成了40%到50%。当然富人从政本身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假如从政成了获取财富的手段,那就堵不住选民的嘴了。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则给公众提供一个机会去监督他们的利益代言人,杜绝腐败。与此同时,也是给公职人员一个机会,自证清白赢得信任。[详细]
   
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称,我国实行官员财产申报“从乐观角度估计,至少还需要10年时间”。


      
公职人员的部分隐私权必须让位于更广泛的公共利益——反腐败、宪政秩序和社会价值观
一提到官员财产公示,总有人认为,这侵犯了官员们的隐私权。然而相比更广泛的公共利益而言,享有公权力的政务官们让渡部分权利是权衡之下必须做出的妥协。公职人员作为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其财产收入、社会关系、生活经历、个人爱好等虽然是受隐私权保护的私事,但这些因素也有可能对其行使公权力的行为造成影响。对公职人员的这些隐私加以限制,使之接受社会的监督,就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惩治腐败,使可疑财产和不廉行为易于暴露。更为重要的是,在一个民主社会,公民享有知情的权利。公众作为政府权力的授予者,有权知悉国家所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和背景资料,有权知道自己所选举或由政府任命的公职人员是否服务于社会,并在此基础上参与公共决策和政府监督。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美国的民权运动、黑人运动等相关运动,推动了行政部门结构性的变化,使政府改变了公共事务的管理方式,让政治公开化、透明化逐渐成为共识。人们逐渐意识到“腐败对宪法秩序和民主社会的价值构成了一种威胁”,从而决定用民主的方法反对腐败。民主化的运动使得如下观念得以确立:公职人员的隐私权和财产权应受公职职位透明度义务的限制,任何人出任公职,都必须部分地放弃普通人所能享受的基本权利,承担政府公职人员所必需的道德义务。这也可以叫做公务员个性的法定自我丧失,正是这种个性的法定自我丧失,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奠定了合法性基础,却也捍卫了政府的公信力。 [详细]


(文章部分内容参考史律、雾谷飞鸿博文)


  
官员,说冠冕堂皇点叫公仆,因为掌握了公权力在获取经济利益上有天然的便利,腐败的诱惑往往难以避免。规范详细而追责严厉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至少给官员们在鱼肉民众之前提了个醒:“伸手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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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5-22 09:56

在中国当官,亮了家底要受罚……bq146
作者: 水若善    时间: 2012-5-22 10:06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48.48.x 于 2012-5-22 09:55 发表

29391


“义正言辞敦促骆家辉公布财产的微博,着实摆了一个大乌龙,因为在” ...
大佬,这“义正辞严”要求骆家辉公布财产的并不是什么微博,而是我们的《北京日报》,是首都的官方刊物。这事已经发酵成国际大笑料了。

[ 本帖最后由 水若善 于 2012-5-22 16:31 编辑 ]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5-22 10:51

“三公”公开叫了多少年?尚且不行动,官员私产就更不用说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5-22 11:26

上面的大佬都系D大TAN guan
作者: abc小姐    时间: 2012-5-22 11:39

引用:
原帖由 水若善 于 2012-5-22 10:06 发表



大佬,这“义正辞严”要求骆家辉公布财产的并不是什么微博,而是我们的《北京日报》,是首都的官方刊物。这事已经发酵成全球大笑料了。
不是吧,甘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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