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女医生对老人下体是害羞还是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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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7-19 20:17
标题:
女医生对老人下体是害羞还是害人
下半身受伤的70多岁老人马运年,被送到舒城县人民医院后,因为害羞的女医生拒绝治疗,最终丢掉了性命。昨天,记者从舒城县人民法院获悉,法院认定,医院存在明显过失,应赔偿近10万元。(新华网7月19日)
我不知道医生在给异性病人做检查的时候有没有性意识,想来或者有,不然像医生摸奶门,很多女性患者常被性骚扰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不过,作为医生虽不说在漫长的从业经历中阅人无数,产生“审美疲劳”啥的——这无关医德,属于社会人的审美情致,但医生有严格的职业与道德规范,一般面对病人的私处强烈的职业道德感会冲淡、抑制自己的某根神经,也就是所谓医生的眼里只有病人与病症,想来这应是常识。
所以要说一个女医生,她从事的是彩照工作的技术活,也不是面对面的对着男人的私处,这个有时候有害羞的感受,就让人难以理解。说是身份歧视我不觉得有什么过分,而且这事,一旦有这种这种歧视就难免区别对待,把患者分成三六九等,自然就有享受优待的,如网友所言,假如她面对的是什么人物或者就不以为男人的私处多么有碍观瞻,想来这也不是诛心之论。
咱们都知道,彩超这东西哪怕是用以人体私处的拍摄,也只是血流信号经彩色编码后产生的图像,简单的理解,就和拍个照片除了技术因素之外也没有更复杂的过程,短短几分钟也就解决了。实际上绝大多数时候也是不要脱裤子的,至于会让这个女医生害羞的那点东西,不做后期的技术处理,没有相应的技术学养,在一般人看来也不会多么清晰到让人浮想联翩的地步。
这个女医生的害羞就像火葬厂焚尸工说害怕死人一样,若是天真纯净到看到男性裸体就觉得自己受到了侵犯;听到一个有关私处的病情描述就觉得玷污了自己纯洁的耳朵,我觉得这就不是你呆的地方,选择做个修女,当然最好是中世纪那年头的未必不是一个理想的职业,当然像这样的人即便遁入佛门,还是最好远离和尚庙的。
在对病人隐私部位进行检查的时候,医院一般至少有两个性别不同的医生在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护患者的隐私不被侵犯,不能作为这个女医生拒绝给老人体检的借口。你可不可以害羞都是问题,又怎么能因害羞而害人。
老人是与邻居打架致下体受伤,说起来如果医院抢救及时不因诊断延误导致马大爷身亡,一件普通的民事纠纷社会治安案件就不可能变成刑事案件,所以您看,尽管新闻没有交代殴打马老人的邻居受到了什么处罚,我们能想到的是,估计这先生肠子都悔青了,同时可以把医院列为被告的还有他吧?人家踢伤马老人是事实,可是你这一害羞,不但害了人命,而且又增加了人家的罪行。
而且,这事叫我觉得尤为心酸的地方在于,老人去世后,医院给了家属不到十万的赔偿——并且还争议,医院觉得多了,受害者家属觉得少了。我们说生命是无价的,往往却以金钱支付的形式衡量一个生命的价值,而掩盖了对于事件背后复杂的,甚至惨无人道的真相。某种意义上,金钱成为公理与正义的马赛克,它模糊了权界的标准,使得一切正义的所得都变成伪正义的现实主义哲学。
当然,我对马老人家属经济索赔放弃权利追究的行为毫无指责的意思,虽然我觉得致人死亡的医院除了承担经济赔偿,道义指责之外还有更需要承担的东西,而且只要医院有能力用金钱摆平而不被问责,这样的事情就不可阻止会再次发生。但,作为生活在底层的人们,我们除了廉价的深表同情之外,他们能不需要把棺材抬到医院门口,不被当做医闹抓起来就能获得不菲的赔偿,实在也没有什么好说三道四的。
我们很难坚持自己的正义让一个具体的个案冲锋陷阵,成为我们谋取公义的牺牲品,这样的例子实在太多,而事实上所感受到的进步又实在太少。或者这才是因害羞或者更多的什么原因而害人的类似医疗事故沉积下来,一桩桩、一件件徘回不去,死灰复燃的原因,而我们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究竟所获得的是什么,难道下一次医疗事故时,我们还仅仅满足于手数钞票的悲怆,亲人或余悲,就他人亦已歌了吗?
作者:
金盆洗脚
时间:
2012-7-20 09:37
这个女医生难道在大学就没有实习过吗?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7-20 10:40
不合格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7-20 10:44
就是啊,而且上岗前也会跟着在职医生先学习一段时间先把?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7-20 11:04
这个女医生是临工作bq133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7-23 08:46
嫌弃人家阿伯丑吧,要是二三十岁的靓仔,人家裤子未脱自己都想脱了吧。bq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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