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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无辜大陆商人成港奶风波被罚第一人? [打印本页]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3-5 10:51     标题: 无辜大陆商人成港奶风波被罚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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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夜鹰    时间: 2013-3-5 11:15

规定系满16的人只能携带不得超过1.8KG的奶粉离港,否则属违法。无论奶粉何来源,除非你不经香港。
作者: zhendeaini    时间: 2013-3-5 11:27

香港是法制特区,这点是公认的。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3-5 11:57

bq157 bq157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3-5 14:40

bq170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3-5 15:16

引用:
原帖由 zhendeaini 于 2013-3-5 11:27 发表
香港是法制特区,这点是公认的。
什么法制特区???纯属扯淡!
对自己有利的就做,有违自身利益的哪怕一点点,就画一个圈圈,既然他们都中意把自己画在一个圈圈里,那好吧,以后香港人从内地买商品除政府正常供应外,其余凡个人出内地携带的一律另征资源税(谁说他们这种行为不会影响供求关系?隐性的东西没暴露出来前谁来说得定?)就这样吧!深圳口岸沿途新试行。九七过去都十多年了,还把自己不当个中国人,准备特到什么时候
作者: 常凯申    时间: 2013-3-5 15:24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36.155.x 于 2013-3-5 15:16 发表

什么法制特区???纯属扯淡!
对自己有利的就做,有违自身利益的哪怕一点点,就画一个圈圈,既然他们都中意把自己画在一个圈圈里,那好吧,以后香港人从内地买商品除政府正常供应外,其余凡个人出内地携带的一律另征资 ...
对头。
人大代表应该提议凡是从深圳海关过港的,身上不能携带超过5000元价值的东西(包括现金),禁止携带余额超过5000的银行卡或者可用额度超过5000的信用卡过港,超出部分要没收,最高可处2年以下监禁及50万人民币罚款。这个没有歧视港人的意思,条例一视同仁,无论你是港人还是大陆人还是外国人外星人,都要严格遵守。
至于5000、2年、50万这些具体数字,可以继续深入探讨。

[ 本帖最后由 常凯申 于 2013-3-5 15:25 编辑 ]
作者: wencow    时间: 2013-3-5 15:44

引用:
原帖由 常凯申 于 2013-3-5 15:24 发表


对头。
人大代表应该提议凡是从深圳海关过港的,身上不能携带超过5000元价值的东西(包括现金),禁止携带余额超过5000的银行卡或者可用额度超过5000的信用卡过港,超出部分要没收,最高可处2年以下监禁及50万人 ...
所以说香港人从此就不要拿他们的素质来说事了,实在不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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