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Guest from 150.88.18.x 于 2013-5-23 11:31 发表 难道说事错?公务员不是应该以身作则?难道这家伙做的对?不值得说?pai
原帖由 曹雪芹 于 2013-5-23 11:34 发表 不过,纵观近年发生的公职人员丑闻,可以说处理过轻,是导致事件频发的原因之一。本来刑法中已经有了《强奸罪》的定义,可是后来又出现了一个《嫖宿幼女罪》,这个与《强奸罪》相互矛盾的罪行为部分公职人员强奸幼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