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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雷洋案 你是否发现社会已悄然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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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uest from 150.20.202.x 于 2016-7-4 09:22 发表


在cctv'让警察对着全国观众在电视上大说特说雷洋嫖娼、避孕套、200元嫖资开的收据时,雷洋当时能说话么?雷洋家属能说话么?

谁特么的有权不让人说话?
中国的问题不是不让人说话

而是太多人胡说八道造谣传谣而不用负责任

到处都是谣言,真话自然就被淹没了

别看了,你就是这种人。

麻烦你找到CCTV上出示200元嫖资的视频给我,如果有,我当众给你磕头认错好不好?如果找不到,你自己扇自己耳光好不好?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20.202.x 于 2016-7-4 11:15 发表

好吧,是多了个“收据”,警方只是说200元“嫖资”。
那么,这个算是“造谣”了?
如果证实cctv和警方在雷洋案方面陈述了不是事实的东西,你是不是自刮嘴巴?
第一,我只是说你造谣传谣;至于你说的算不算造谣传谣,你自己考虑。

第二,我有说过警方和CCTV一定没说谎吗?所以,如果他们说谎了,我凭什么要负责任?


追求真相是好,但是首先要具备一定的智商,至少有点正常的逻辑吧。

你知道不?我最烦的就是傻逼嚷嚷要独立思考。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68.20.x 于 2016-7-4 11:16 发表
真相不给看,公布的结果也不详细,过程什么的也没,当初说嫖娼还有卖淫女的指证啥的到底有没有证实也不知。
你自己看不明白看不懂···怪我咯···

早点发明时光机给你回去看·····
呵呵··楼上两位···恼羞成怒了吗?

还是那句话····智商低就直接骂街···这样显得坦荡···

不要装模作样的在哪里好像独立思考发表宏论,被人问住了就跳起脚来扣帽子···

下面那位更牛逼····不同意我的意见意思就让我闭嘴是吧?

现在知道了吧,究竟是谁不让人说话···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20.202.x 于 2016-7-4 13:02 发表


问你的东西你肯答?警方说嫖资200,明显造谣,你不去指责,同事加多“收据”两个字就成了造谣了?

证实了警方、cctv造谣你肯不肯自打嘴巴?你不肯,却敢要求同事打嘴?狗都没你这么贱。
呵呵,不知道你是那家足浴店的老板还是常客,可以如此肯定“嫖资200”是“明显造谣”····

嗯,照你的逻辑“同事”加多两个字不算造谣,那如果警方加多两个字算什么?

是不是警察和你不熟,所以就要严格要求?

还是因为你觉得自己比较特殊,所以可以只享受言论自由的权利而不承担相应义务?

立此存照

看看一个人的脑子究竟可以混乱到什么程度,理解能力可以低下到什么水平,嘴巴可以恶毒到什么地步····

另外,别跟我说什么同事,我不认识你这样人,谢谢····

[ 本帖最后由 镜云先生 于 2016-7-4 14:56 编辑 ]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20.202.x 于 2016-7-4 15:11 发表


你这只自甘为狗的,怎样解释,也掩饰不了便衣、跨区、法定视频全部失效、雷洋手机被删、雷洋9时4分离沐足店几十米,9时18分在沐足店另一边几十米被捉的事实的。
12分钟内走百几米,还能带套嫖娼,妓女还会留下避 ...
好可怕····

我只是质疑了一下到底有没有收据这回事···

到了你这里我就变成了犬···还是自愿甘心的·······

然后抛出这么多事来···好像我说了什么一样····

我想问问你,对于你罗列的这些,我有发表过什么意见吗?

如果有,你说说我都说啥了?

如果没有,你拿出来跟我说什么?

骚年,你脑洞挺大啊····
看看以上的回复,更加确信我一直以来的一个观点

所谓民主自由,首先是要有民主素养的人。

但现在叫嚷民主最凶的人,往往一点没有这方面的素养。

扣帽子,打棍子,一言不合就怀疑对方身份,让对方闭嘴,就差要砸烂对方的狗头了···

妥妥的几十年前红卫兵玩剩下的东西····

就这觉悟,枪毙几个派出所所长,社会又能如何呢?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20.202.x 于 2016-7-5 09:22 发表


这个帖子讲的是雷洋案中民间对警方的态度的事情,你没话可说没理可辨了,就往民主自由盖屎盘,于是你就有道理了,你就赢了?

二楼讲的全是主帖的东西,没说你镜云先生任何东西,到了三楼镜云先生就跳出来直接 ...
呵呵····

民主人士让我闭嘴那我就闭嘴咯····
引用:
原帖由 jarbom1 于 2016-7-11 09:23 发表


法院定罪疑罪从无,需要靠证据;警方调查疑罪从有,离不开猜,福尔摩斯都要先推理再去求证啦,任何国家的公民都有义务配合警方的调查。
有啥好说的呢?

对于这些预设立场,疑罪从有的人,你说什么都敌不过他们吞噬万物的脑洞····

看到前面那个大喊“窒息死亡,已经是涉嫌谋杀的”,你跟他讲什么逻辑···

对于他的理解能力和判断能力,窒息=被掐死的····通报里写的是“呕吐物”三个字自动就被删掉了···

我只是好笑这些人还口口声声追求法治·····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20.202.x 于 2016-7-12 09:46 发表


警方可以随时随意抓人了?
警方可以不穿警服,开民用车随意怀疑谁就抓谁塞上车带走了?黑社会绑架怎么破?

在你眼中,警方做什么都是对的?
在你眼里,警方做什么都是错的····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20.202.x 于 2016-7-12 10:01 发表


你凭什么这样说?

警方查酒驾我就觉得很对啊。
如果警方查酒驾司机不配合然后逃跑然后警察把他抓住带上警车结果他被自己的呕吐物噎死了你怎么看?

是不是警方所有的执法行动都要大张旗鼓拉着警笛开着警车穿着警服见到犯罪嫌疑人先敬个礼?

否则就是随意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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