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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杀研究生新闻中令人毛骨悚然的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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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uest from 150.88.22.x 于 2013-4-19 09:24 发表
社会风气固然影响大,更可恨的是有法不依,估计这位投毒学生只要投案自首,配合警方,同时家里有钱补偿受害家属就一定不用死。
如果是严格依法判决的话,该投毒者为故意杀人罪既遂,因其自首,即是有悔过,有钱补偿家属均属于减刑情节,可以依法酌情轻判,改为死缓或者徒刑。
死刑立即执行的确立,是依照其社会危害性,不执行死刑会继续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来确定。
如果真的有法可依的话还好,如果是民愤激昂,加上舆论炒作,将本来法律规定不必死的嫌犯处以极刑,以所谓的民意绑架司法,这才是最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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