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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南玉风 于 2013-7-18 15:49 发表 
现在的拆迁条例规定强拆是要申请司法执行,过去可以行政强拆的。没有强拆这一规定,无法对付钉子户,凡做过实际工作的人都清楚,就如收税一样,没有强制措施,国家法律只有是儿戏,没有一点威慑力。
你这个收税的强制措施跟法院的强制执行都是有法律依据的,收税是纳税人不履行纳税义务才强制执行,拆迁的强制执行请问你走了法律途径了没?开发商找几个地痞流氓或者所谓的拆迁公司去拆人家的房子那合理合法?为了公共利益你又合理补偿了还不同意,人家强拆的才比较合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