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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10元犯法,那有谁来为农民工无偿网购车票?

适用罪名不正确。
他们是“代购”,跟代售点收5元钱手续费没有本质区别,区别只是收的手续费多了一倍,这个跟“手续费最高只能收5元”的相关政策有违背,而且没有营业执照。
一个“非法营运”跑不了。
警察在他们店铺里搜出了民工的身份证,更加可以证明只是代购而不是贩卖火车票,这两个罪名区别可大了。
但要管也是工商部门去管吧?广铁警不去抓正儿八经的黄牛党,搞这对没有背景的小夫妇有意思?
也许黄牛党他们搞不起吧。

广铁警这次是想在过年前搞一单“大案子”才故意往“贩卖”上扯吧。就不知道这次能不能吃得下这份“功劳”,小心别噎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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