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业销售6.4万亿元,政府和银行从中获得收入47917亿元,占75%。”
上面这个数是什么天才算出来的????剔除土地出让金和政府征收的各种税费、银行利息外,难道开发商付给的建筑成本和取得的利润只占25%,想想现在的钢材、沙石、人工是个什么概念?只有政府和银行得益这个说法也太混蛋了,严重觉得这个说法是别有用心转移视线混淆视听的。房地产业是一个非常广泛的产业链,得益也非常广泛,包括房企、建筑企业、广大民工、家居建材、装饰装饰、水电电器木工等等,应该说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国家抑制房价增长过快是对的,但有人提出一味打压是不行的,既然是商品房,它就有商品属性,只能由市场供需来决定价格,政府要做的是保障公平交易,保护各方方权益。至于中低层居住问题要借鉴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经验,大量发展公屋租给他们。既然他们无力购买商品房,政府能保障他们的居住就行了,现在的廉租房和公租房数量太少,远远无法满足需求,单公积金的收益投入建设保障房还不够,应考虑加大土地出让金的投入比例,甚至应单列一笔更大的预算用于发展公屋(即现时住建部说的公租房和廉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