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福建南平“3·23”恶性杀人案犯罪嫌疑人郑民生27日被提起公诉

福建南平血案后,为何充满"何不去杀贪官"的仇恨?



南平血案对学生产生了强烈冲击,尤其是在惨案的发生地。当地一所学校老师让学生以“选择给郑民生或受难者家长或受害小伙伴写一封信”的方式谈对血案的看法,有学生在给凶手郑民生的信中写道:我看着那些无辜的小伙伴受到伤害,就想把你碎尸万段,你要真忍不住仇恨,你就去杀那些贪官。(3月31日《羊城晚报》)

布置作文的老师评价说“从作文看,学生的心理基本稳定”———确实如此,许多学生表现出的成熟、理智和温情让人很感欣慰。不过,个别孩子“要仇恨就去杀贪官”的表达还是让人感觉很不安。反思南平血案,一定要警惕和拒绝这种仇恨思维,特别是不能向孩子传递和鼓励这种以暴制暴的仇恨,无论这种仇恨指向谁。

天真的孩子不会想到“杀贪官”,是成人世界生产出的意识形态并传染给了孩子。南平血案发生后,网上充满“为何不去杀贪官”的言论。因为此次校园惨案中凶手杀的是一群孩子,所以此次杀手遭到了舆论一致的谴责———以往并非如此,比如前年发生在上海的杨佳案中,暴力和血腥被一些人诗意化、浪漫化和道德化。这是一种可怕的取向。

我能理解舆论对贪官痛恨,也对这种滋生贪腐的体制性土壤充满反感,但反对“要仇恨就去杀贪官”这种空有一腔道德激情、充满快意恩仇却极其非理性的暴力复仇思维。“要仇恨就去杀贪官”听上去似乎有道义正当性,其实仅仅是一种道德幻觉。当一个人陷入“杀人”这种仇恨思维和报复情绪中时,已经脱离了秩序的轨道和道义的原则,而成为暴力的信徒,一旦自己不顺心,会把每一个人和整个社会当成自己的敌人。

不要以为“要仇恨就去杀贪官”的思维与南平血案凶手郑民生的思维有什么区别,两者是同构同源的。主宰郑民生的一样是反社会的仇恨思维。

记得美国弗吉尼亚枪杀案发生后,学校举行悼念仪式时,不仅给32个遇难的学生点燃蜡烛,还有第33根蜡烛,那是为自杀的凶手而燃。这根蜡烛,充满关怀地将凶手视为一个受害者,也是为了消弭仇恨。南平血案面前,我们也需要这种消弭仇恨的公共情怀。
不管是杀学生还是杀贪官,都是不正常的公共情怀。贪官固然可恶,但如果一个国家要靠人民个人杀贪官泄愤来整治社会的话,那就是社会的可悲了。
发新话题
查看积分策略说明

快速回复主题

选项

[完成后可按 Ctrl+Enter 发布]  预览帖子  恢复数据  清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