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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去说法律层面的问题,说道德,我并非站着说话不腰疼,我敢肯定,换了是我,我绝对,绝对会去抚养,即便我有一万个不情愿!因为我无法如此狠心,万一他过得不好,我这一辈子也会不安乐!我也怕半夜敲门!
首先,楼主是一个成年人,有完全独立的谋生自理能力,她并非未成年人,她完全有能力赡养她的弟弟,
第二,这是她父母的选择没错,但你是父母的女儿对不?父母要不是去世了也不需要劳烦你大架!楼主这种人就是典型的,享受权利(说自己是女儿所以名正言顺地继承房子),又不愿履行义务(突然就说这是父母的事与自己这个做女儿的无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