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生活中的:“笑话”

男人不能成为强奸罪的客体,一点儿问题也没有
男人被强奸是故意伤害罪的范畴
发新话题
查看积分策略说明

快速回复主题

选项

[完成后可按 Ctrl+Enter 发布]  预览帖子  恢复数据  清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