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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鸿茅药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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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uest from 150.36.46.x 于 2018-4-18 15:31 发表
打了“”号了也不影响作者诋毁别人商品信誉的行为啊,难道打了“”号就可以网上随便比喻别人的商品?
而且按目前看来,对商品信誉确实造成了重大影响。
我觉得一码归一码,文章对商品信誉造成的损失就应该追究作者 ...
发个文章好心提醒也曹罪,以后谁人敢说真话,又一彭宇案吗?以后个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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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uest from 150.36.46.x 于 2018-4-19 10:52 发表



发个文章没有问题,说真话也没有问题,但是说假话就有问题了,你把别人产品说成毒药,难道别人的产品真的有毒吗,既然没有,就是说假话误导消费者。作者在标题上把别人产品比作毒药,明显就是搏人眼球,别有用 ...
鸿毛药酒,看清楚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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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uest from 150.36.46.x 于 2018-4-19 10:52 发表



发个文章没有问题,说真话也没有问题,但是说假话就有问题了,你把别人产品说成毒药,难道别人的产品真的有毒吗,既然没有,就是说假话误导消费者。作者在标题上把别人产品比作毒药,明显就是搏人眼球,别有用 ...
这件事件但应该考究的问题是不是,公安机关有没涉及滥权为地方利益集团所用,当地食药监有没渎职,这企业和这药酒要不要处罚,网上都公布这企业法人的发家史,是不是夸大其词,保健品尚不可乱说,他还入药典涅,广告这样做,如果有老人因高血压喝了它这个后挂了,是不是可以联合去告他,难道你生活中看到这些转坑老人,弱势群里讲座,广告不觉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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