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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类——香港嫖客俱乐部

另类——香港嫖客俱乐部


“嫖客”,一个看似污秽与罪恶的名词。在香港,这个群体正努力把自己变成“贡献者”,为性工作者创造更多的、平等的生存空间。这会不会只是个美丽的借口?让我们带着怀疑走进这家俱乐部吧。


在香港,“嫖客”这个群体正努力把自己变成“贡献者”。



来自国内的性工作者。



香港的NGO组织为性工作者争取权益而游行。



“嫖客”,一个看似污秽与罪恶的名词。在香港,这个群体正努力把自己变成“贡献者”,为性工作者创造更多的、平等的生存空间。这会不会只是个美丽的借口?让我们带着怀疑走进这家俱乐部吧。

南都周刊特约记者·莫忘初 香港报道

“我付钱买食物、买衣服、租住处,那为什么性就不用花钱?”

2009年春天,长期关注性工作者的香港NGO组织紫藤,出版了《好客之道—十一位“恩客”的真情剖白》一书,台湾中央大学性别研究室何春在第一页的序文中,开门见山地引述《做个嫖客》一书中的观点,点出了“阴影中的人客”—“嫖客”,也是需要被关注的群体。

“从23岁第一次性经验,到今天33岁,林先生从未跟姐姐仔(性工作者)以外的女子做爱,也从未拍拖”、“我开始定下目标—即使我未满足到,也要先满足姐姐仔。如果双方都享受,那就最美妙”......《好客之道》出版之后,一个月内再版热卖,引来众人侧目,尽管有媒体不断报道其负面新闻,但书籍依旧卖得火热。

环顾四周,每个人都是性爱的结晶。性工作者这一行早已流传千古,需求者众亦不会断绝,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世界各地就有人权团体积极为性工作者奔走呼吁争取权益。

从“妓女”、“鸡”、“小姐”到“性工作者”的称谓演变,在妓权运动的过程中,女性性工作者的称呼已经有了改变。但是,“嫖客”始终还是“嫖客”。

现在,香港的嫖客们终于不需要再继续隐忍,在紫藤的协助之下,嫖客们开始称呼自己为“恩客”,并展开了罕见的“男人夜”的定期聚会,甚至还发行《客栈》(客人通讯)刊物,介绍性健康资讯,并发起“嫖得有品”运动,公布“恩客十大准则”,他们不但为自己发声,也共同为性工作者争取应有的权益。

嫖客的压力

“我一没偷盗,二没抢劫,三没欺骗女孩感情。至于我跟了几百个妓女,然后我再结婚,那是我与我妻子之间的私人事情,那是我的家务事,不妨碍任何别的人。”这是一个自称硕士的嫖客在网络上的匿名告白,曾经引起中国大陆网友一片讨论热浪,支持与反对意见各异。嫖客—光顾性服务人士(以男性为主),一直以来被贴上负面标签。

Leo是香港午夜蓝的工作人员,他所在的NGO组织致力于倡导男性性工作者权益。在提及嫖客时,他不假思索地吐出许多公众对嫖客的典型形容词:“淫荡、贱格、丑陋、老年、背叛、负心汉、抛家弃子......”

“在香港,嫖客是不犯法的,但是在内地,嫖客是犯法的,有些嫖客比性工作者更惨,性工作者只是卖淫,但是嫖客也会被看不起。”Leo说,“所以很少有人会主动告诉你‘我是嫖客’,所以内地的嫖客甚至比香港更‘边缘化’了。”

过去两年中,关于香港“凤姐杀手”屡屡见诸报端。2008年3月13日开始,香港新界元朗、大埔和香港岛北角先后有四名性工作者被杀。惨案发生后,香港凤姐人人自危,为保命纷纷暂停接客。2008年11月至2009年1月,又有四名凤姐被害。虽然疑犯早已抓获,但对性工作者这样弱势者的凌辱和犯罪活动并未停止,也让更多人对嫖客不齿。

对此,紫藤组织强调,不是所有嫖客都会加害性工作者,他们当中多数人支持性工作者,而部分人士对性工作者的恶劣态度,或源于他们对性工作者和女性的不了解。“嫖客也是人,他们光顾性工作者的原因各有不同,可以是因为性需要,为了找陌生人倾诉,亦有人是为了学习和女性相处。”

为男性性工作者争取工作权的过程中,Leo深谙嫖客族群与性工作者之间的互动模式。“嫖客里面也有年龄小的、老的、帅的,还有残疾人也有性需要,年纪大的和残疾人士,不可能随便找到对象或性伴侣,他们该如何解决性需要?就只能去嫖了。”

“我们有一个男性性工作者,专门接残疾的‘客人’,有一次,一位男性残疾人的半边脸都没有了,眼睛也不齐,很恐怖的,所以我们的‘哥哥仔’第一次做的时候非常害怕,当天客人想抱他,他吓到推开嫖客不敢让他抱,结果那位客人当场就哭了起来......”Leo继续说道,“他们家的环境还不错,虽然他的半边脸都不见了,也没有眼睛,神志却很清楚,那是天生的,没办法。”

Leo说,很多人忽视了残疾人的性需求。

“香港有些大律师和学者教授都是嫖客,其实在我们社会中,有很多人是需要性的,依照半边脸先生的状况,不可能找到对象,只能去嫖。既然许多人有性需要,就应该学会尊重,不应该把这样的性需要当成‘贱格’。”

“打压嫖客也等于打压性工作者,再说,嫖客抓得完吗?” Leo有感而发,他认识一位女性性工作者,专门做残疾客人的生意,还会特地给残疾人打折扣,视情况打个八到九折,有时候还会帮他们穿衣服,做完之后送客人下楼。“嫖客也好,性工作者也好,同志也好,变性人也好,都是长期处于一种被歧视的状态,需要被看见,被尊重。”

因此,与性工作者和嫖客的一对一沟通相比,Leo认为紫藤的“男人夜”更另类、超前。
我很好奇,男人要怎样才能“嫖得有品”?

是固定的只嫖一个还是温柔、平等地对待那些性工作者?

对于那些花钱买快乐、嫖一次换一个的男人来说,要说他们对女人尊重的话,实在是天大的笑话。
bq112 以人为本啦!
人要包括男人、女人好不好?
bq173 万恶淫为首呀!时代不同了,想不到现在连万恶之首的腰板都比以前硬了那么多了。bq140

——不是我不明白 是这世界变化快
不知说啥好!?这年头!?这等事!?
如果嫖娼合法化的话,还要一夫一妻制干什么?

男人们,你们趁我们不留意出去偷欢就算了,

你们另结新欢跟我们离婚也可以理解,

但是由于你们有性需要就要求嫖娼合法化的话,

这样没钱用的人是不是也可以扛枪去抢银行?
引用:
原帖由 爰爰 于 2009-10-22 08:58 发表
如果嫖娼合法化的话,还要一夫一妻制干什么?

男人们,你们趁我们不留意出去偷欢就算了,

你们另结新欢跟我们离婚也可以理解,

但是由于你们有性需要就要求嫖娼合法化的话,

这样没钱用的人是不是也可以 ...
bq155哈哈……这位“屁精”总结得相当“精辟”!
引用:
原帖由 爰爰 于 2009-10-22 08:58 发表
如果嫖娼合法化的话,还要一夫一妻制干什么?

男人们,你们趁我们不留意出去偷欢就算了,

你们另结新欢跟我们离婚也可以理解,

但是由于你们有性需要就要求嫖娼合法化的话,

这样没钱用的人是不是也可以 ...
有理。
若按本贴的意思继续下去,妻子也可成立嫖鸭俱乐部,那老公就头痛了。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48.182.x 于 2009-10-28 09:30 发表



有理。
若按本贴的意思继续下去,妻子也可成立嫖鸭俱乐部,那老公就头痛了。
都说万恶淫为首啦,你看看仅仅是说说而已都搞得大家浪费了那么多口水。bq155
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48.182.x 于 2009-10-28 09:30 发表



有理。
若按本贴的意思继续下去,妻子也可成立嫖鸭俱乐部,那老公就头痛了。
请不要随便曲解我的意思。

如果法律有义务照顾每个不道德的团体的需要,天下早就大乱了。
也许若干年后,女人也会站出来主张她们嫖鸭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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