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150.36.98.x 于 2021-5-25 16:58 发表 
倒卖演唱会门票构成非法经营罪(刑法225条),至于如花的屎估计不属于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所以不构成犯罪,至于你心里觉得演唱会门票跟如花的屎类似那就是你的事了
我知道这是违法的,我没说不违法呀!就算是偷屎都是违法的!我又没有跟你讨论这个行为它是否违法。我就是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讨论,所谓的偶像派粉丝,对于社会发展不是好的东西,只不过是一种炒作而已,在我心目中比如花的屎都不如。这不是双标,对待社会的不良事物当然就不能用普通的标准,既然在法律上是没有办法限制这种偶像派,那就在其他方便比如智商税方面默许对它进行一些打击也是应该的。所以我认为工商部门应该花更多精力在影响国计民生方面,比如打击倒卖车票、机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等等,对这些所谓的偶像派智商税不应该花精力去管。[32]